V第五章

V第五章

燕王是從小養在中宮的,在一眾皇子裏面,與太子的關係算是最親近的了。皇后從小就拿燕王當太子的左膀右臂在培養的。以今上的年紀,若是太子繼位,燕王能如晉王一般,到時候一朝天子一朝臣,未來如何,猶未可知。

夏景行摸摸她順滑的髮絲:「燕王駐守燕雲十六州,他的意思是遼國這幾年一直在囤兵苦練,恐怕有南侵的打算,到時候軍中正是用人之際,為夫想去搏個爵位回來。」到時候足可與鎮北侯府相抗衡,背後又有燕王做靠山,晉王也總有老去的一天。

夏芍藥聽聞他有從軍之意,蹭的便坐了起來,「這個……你讓我想想啊。」

好男兒志在四方,可是她可從來沒想過讓夏景行去搏功名。只是對上晉王的強權,她才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

想像一下夏景行從小在這種壓抑的環境中長大,內心也許從來都想着有一天能夠強大起來,將這些曾經踩過他的人都踩在腳下。

她心裏不覺間就軟了下來,復又趴了下來,軟軟偎依在他懷裏,「戰場上刀槍無眼呢。」

夏景行輕撫着她的背,隔着中衣感受到她腰背處順滑的線條,便拿唇在她額頭狠狠蹭了兩下,這才道:「科舉的路子是別想了,就算是我肚裏也有些墨水,做得文章,可一級級往上考,晉王太容易在中間動手腳了。他若是使了手腕,我十多年都未入能考中,就算考中做個七品官,猴年馬月才能爬上去?有的是法子阻止我出頭。」

兩個人都知道本朝贅婿是不能參加科考的,可他還是在夏芍藥耳邊念叨這個,是想告訴她,從一開始他就想明白的,絕了這條路。

「只有用軍功拼殺上去,上面又有燕王,晉王是再無辦法阻攔我出頭!」說來說去,竟只有這一條路可走。

夏芍藥將整個腦袋都埋在他懷裏,「可是,我捨不得你呀!」

說了這句,她半日不再動,夏景行亦將她緊摟在懷裏,一句話不曾講出口:我也……捨不得你!

他從小在鎮北侯府見着南平郡主的冷眼長大,這麼些年一直被人壓在頭頂,總感覺氣都喘不上來一般。也只有進了夏家門之後,才感受到了家人之間的關係。更別提夫妻相處一年,這當中由淡到濃的情義。

「改日我再同殿下商量商量,暫時開未開戰,我也未必現在就要去幽州。」

燕王倒是很想直接將夏景行打包帶走,只夏景行捨不得嬌妻,他便開口取笑:「倒好似誰沒娶過媳婦兒一般,單隻有你有媳婦兒?!」

他先從幽州趕過來迎駕,燕王妃帶着三歲的幼子後面慢慢出發,這兩日也快到洛陽了。

燕王妃娘家父親這次也在隨駕之列,她心中挂念老父,燕王又想讓兒子在今上面前刷個臉熟,小世子是在幽州出生,還未見過皇祖父呢。夫妻二人這才分開行走。

夏景行摸摸鼻子:「我跟殿下一樣么?殿下是娶,我可是入贅,不聽媳婦話,不但沒飯吃,萬一被她趕出家門可不要流落街頭了?」

燕王絕倒:「你家媳婦聽說也是個講道理的,怎的到了你嘴裏便成了胡攪蠻纏的了。如今外間可都在傳,大堂姐的閨女是個傻的,進了你家店裏就砸花,你媳婦可什麼也沒說。還是寧景世那小子說的,可不就從你家店裏傳出來的?」

這事兒鬧的沸沸揚揚,最後還傳到了燕王耳朵里,可見傳播之廣。

原本長安伴駕的這些人們都知道寧景蘭,只動過結親心思的人也早早絕了這念頭,實在是怕娶回個如南平郡主一般的媳婦兒。在洛陽聽到傳言,那些人家不由都慶幸:虧得沒去提親,不然娶回家個跋扈的媳婦兒尚能哄著供著,可若是娶回來個傻子,可是會影響下一代智商的。

伴隨着寧景蘭是個傻子的傳言,作為故事的第一配角,夏芍藥的名氣也傳了開來,這位夏家當家人的寬宏大量也流傳甚廣,甚至還影響了夏家的生意,最近更紅火了。

去年分株今年打苞的芍藥花都快賣光了,今年入帳比之去年可是翻了一倍有餘。

長安來的權貴們也喜歡聽故事,特別是夏芍藥的能幹以及孝順。

「若是這些人知道夏家少東招贅的是你,恐怕都要炸了鍋!你不考慮趕快去幽州躲一躲風頭?」

夏景行也很為難,他急於建功立業,只夏芍藥一句捨不得,倒讓他心頭柔情萬千,現在才知道什麼叫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了。

「不去也行,反正我在洛陽沒什麼心腹,不如你先將我在洛陽的所有生意都接過去打理起來。」

「不是吧——」夏景行哀號:「殿下我跟着你去幽州,咱們明兒就走!」

燕王一臉壞笑給他出主意:「其實你只要出面就好,各鋪子裏的帳務……你家裏不是有個特別能幹的媳婦兒嗎?」

夏景行就好似今天才認識燕王一般,用一種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他,「殿下……殿下是請不起帳房先生了嗎?」居然想用他家的免費勞動力。

「小氣!你家現放着得用的,外面哪裏能找到這般能幹的?你放心,本王也沒想着白白使喚你家媳婦兒,你們夫妻倆經營,每家鋪子裏的收益分一成給你們。」

夏景行還是愁眉苦臉:我家媳婦兒不差錢!

他是捨不得自家老婆辛苦,沒想到回家跟夏芍藥一商量,她立刻就答應了,還當場扯着他就要去找燕王:「這麼好的事兒,怎麼不做?!夫君放心,我雖只會賣花,可於帳務上去是極熟的。燕王府的產業能讓咱們打理,說明燕王信得過咱!」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V 吸金女富豪 卷二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V 吸金女富豪 卷二
上一章下一章

V第五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