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統 一

第7章 統 一

第六章統一

公元前221年,地處西北的秦國吞滅了6個重要國家,完成了天下統一的宏圖偉業,這是一件影響後世兩千年的大事。

39歲的秦王嬴政回想起自己這10餘年的興兵戰事,不免由衷感慨。他一開始斷然沒有想到,自己最終能夠取得這樣的成就。周王室權柄衰落,致使戰亂紛繁,諸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已經持續了500年之久,以至於已經沒有人記得遠去的夏商周那些太平日子。

後世有人評論說,嬴政發動統一戰爭,殘忍殺害六國軍民,是非常殘暴的。這顯然是有失偏頗的。戰爭並不是首先由秦國發起的,而是自春秋時代以來就一直沒有停止過。戰爭是那個時代的主題。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倖免,沒有誰可以高舉和平主義的旗幟。如果秦國像齊國一樣不聞戰事,遲早會被其他國家滅亡。諸侯國與國之間打打殺殺,攻城略地,士不解甲,馬不馳鞍,數百年來無休無止,老百姓根本就沒有安寧的日子,傷亡的生靈難於計數,整個社會蒙受巨大災難。秦國的統一,一定程度上使得戰爭停息。

嬴政再也不希望中原興起戰事。他下令收繳散落在民間的所有兵器,運往首都咸陽集中銷毀,全部熔鑄成樂器和銅像。為了防止六國王室貴族復辟,他下令各國王室貴族、天下豪強12萬家遷移到京畿地區居住,而不是將他們一殺了之。

血雨腥風的戰爭時期似乎已經過去,秦國很快就轉入了建設時期。剛從吞滅的六國國庫中沒收而來的資產,足以維持龐大的軍費支出和高額的建設費用,一股新朝投資熱馬上動工——有錢誰還會休養生息過窮日子。嬴政下令,修建以首都咸陽為中心,通達全國各地的陸路和水路交通網、傳郵驛站網;修建後世著名的萬里長城等一大批重大軍事防禦工程,鞏固邊防。

期間,還統一了全國的度量衡、貨幣和文字。可能是由於秦國本身就生活著許多外籍官員,他們知道這些日常必備的工具對生活產生的影響。就像他們剛來秦國的時候,也很不適應秦國的貨幣和文字。這項工作在全國統一之前,秦國就已經在內部實施。在這麼多諸侯國之中,也就只有秦國這麼做。

以上這些都是經濟基礎和社會建設,但最重要的還是政治制度的建設。而其中最為要緊的則是,新君主的稱號和國體問題。新君主稱號的問題並沒有太大的爭議,嬴政直接拍板就定了,群臣也很認可。「皇帝」這一稱謂就此誕生,並延續了2000年。

最大的爭議在於國體問題,到底是採取分封制還是郡縣制,朝野一直爭論不休。究竟實施何種政治體制才能鞏固秦朝統治,實現長治久安?這是擺在嬴政面前的重大政治課題。

中國地域如此之遼闊,人口如此之眾多,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嬴政擁有分身術,每個郡都派一個分身去管理。不過皇帝雖然被譽為天子,但他終究不是真神,他只是個凡人。既然作為凡人,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把權力下放給自己最信任的人,讓他們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去管理。這就產生了兩種意見,一種是分封制——把權力下放給自己的宗族或功臣,另一種則是郡縣制——把權力下放給職業官員。

分封制,即把嬴政的兒子和宗族或功臣分封到各諸侯國,讓他們取代原來諸侯國君的位置,以維護當地的統治。分封制是個成熟的制度,至少已經運行了近千年。當時周朝滅商后,就是擔心難以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當地居民,所以才會大規模地分封王室子弟和功臣。

郡縣制則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地方官員,由他們代表皇帝直接統治當地居民,而這些地方官員與秦王室幾乎沒有什麼血緣關係。郡縣制與分封制的最大區別就在於,是否派遣秦國貴族到各地建國,能不能被世襲,他們在封地擁有多大的權力。

郡縣制是個嶄新的事物,一種新制度。雖然已經在秦國局部試行了很多年,但如果要在全面鋪開,難免會引起巨大爭議。

首先提出異議的就是秦國中央政府的總理——王綰。王綰作為經驗豐富的丞相,對管理國家具有深度思考。他首先考慮的是國家治理的問題,如果實行郡縣制,國家沒有那麼多的武裝力量去維護當地的秩序。中央政府也沒有那麼多的精力去管理地方事務。顯然,王綰的擔憂是有道理的,他考慮的是秦朝政權的穩定。他才不管什麼是先進的政治體制,什麼是落後的政治體制,只有符合實際的政治體制才是最好的政治體制。

而中央政府的另一位副總理,則對王綰提出了反駁的意見,他就是廷尉李斯。李斯提出,實行分封制,在短期內可以迅速恢復國家秩序。但從長遠時間來看,卻具有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地方君主在勢力坐大之後,必然就會威脅到中央政府。剛剛結束的諸侯國混戰,就是源自周朝分封的子弟相互誅伐。他們雖然是親屬,卻為了地盤和權力相互廝殺。難道大家還想回到那個戰爭的年代嗎?

經過10餘年的戰爭,好不容易才換來今日的和平。嬴政確實不願意再回到那些日子,他更不希望將來自己的子孫後代為了地盤而相互廝殺。還是廷尉李斯說得對。(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更重要的是,對於一位深諳權力運作的君主而言,嬴政明白權威不是無緣無故產生的。就目前而言,他的子孫和宗族根本沒有能力守住一方疆土。因為他的天下不是他一個人打下的,也不是他的子孫和宗族打下的,而是依靠他的眾位功臣打下的。如果實行分封制,那受分封必然是如王翦這樣的功臣。等到他們獨居一方勢力坐大,自己和子孫還有能力鉗制他們嗎。那還不如像廷尉李斯說的那樣,派個沒有軍事勢力的普通官員去任職,只要中央牢牢握住軍權和任命權,他們即不敢輕舉妄動。

最終,嬴政沒有封賜子孫和宗族尺寸土地,只以公賦稅重商賜之,讓他們享有基本的榮華富貴。施行上千年的分封制徹底被廢除,而郡縣制開始在全國推行,並延續了20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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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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