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再次相遇 已是終結的開始

第一章 再次相遇 已是終結的開始

回憶是美好的,同時也是殘忍的,它讓我們每一個人變得與眾不同,也讓我們每一個人在擁有它的時候而付出了生命流逝的代價。就像歌手汪峰在《當我想你的時候》裏寫道:生命就像是一場告別,從起點對一切說再見。

而我卻遲遲說不出那句早應該說出的再見。

也因這一念之差使得我在很長的一段人生之中,徘徊、糾結、失去,卻不曾抓住我本該的擁有。

直到一個熟悉到已經陌生的面孔再次出現,才使得我真正的說出了那一聲遲來的再見。

不過還好,一切都為時不晚。

我叫黃旭,一個有着渾渾噩噩人生的人,從大學畢業到現在已經有十年了,仍舊是一事無成,不僅一事無成,我現在甚至連一份工作都沒有。在這個除了呼吸還暫時不要錢的城市裏,沒有工作也就意味着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就很難維持一個人在城市生活的最基本的可能。過去幾年的積蓄也所剩無幾了,我只能再一次的匯入到擁擠的求職人群之中,去尋找一份能夠維持我活下去的收入和自尊。

近來接連面試了幾家公司,結果都是出奇的一致:不予錄用。

沉浸在幾日的奔波和疲倦之中,我點燃了一根煙,默默的思考着我的人生。

刺耳的手機鈴聲打斷了我剛剛開始的思緒。

「喂」

電話那邊傳來了樂福的聲音,仍舊是一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狀態。「師父,嘛呢,想你了,出來喝個酒唄。」

這小子肯定又是遇到什麼好事了,從聲音里就能聽出來。不過我現在根本就沒有心情出去喝酒,另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這小子嘴太碎,喝完酒之後能把小時候穿開襠褲時候的事都翻出來說,我現在實在沒那個心情去聽他那傳奇的過往,很多片段我都已經能複述下來了。

「不去了,明天還有個面試,我晚上要好好準備下,等師父找到工作了,第一時間找你喝酒」。

在這之後又聊了幾句,樂福還是在勸我出去喝酒放鬆下心情,我不住的在拒絕他。可是他就像是在念一篇以勸我今晚出去喝酒為主要內容的演講稿一般,而且是不念完誓不罷休的狀態。我就知道這小子今天肯定是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所以趁著樂福調整了一下狀態,準備繼續他的遊說的檔口,我趕緊掛掉了電話,如果讓他這麼墨跡下去手機都能給我說沒電了。

我扔掉手中的煙,就抽了一口,這會都快燙着手指頭了,這小子是有多能聊啊。

身體向後靠了靠椅背,我又從煙盒裏拿出來一根煙,剛點上煙,電話再一次的響了起來。

準是樂福那小子不死心,換一篇演講稿繼續來說服我了,這小子總是這樣,高興的時候啥事都幹得出來,也全然不管對方的心情如何。

就在我拿起電話準備關掉鈴聲的時候卻發現,這一次是孫明的電話。

拿起電話我還沒有說話,電話那邊就傳來了孫明非常莊重的聲音。「黃旭先生您好,聽說您最近在求職,我公司最近也在招聘一名副總經理,不知黃旭先生是否有時間能來面試一下。」

我愣了一下,這小子,吃錯藥了?

「說人話。」

電話那頭尷尬的咳嗽了一聲,「旭哥,聽說你最近在找工作,賞臉來我這面試下唄,我們那個副總經理前幾天不幹了,正好我琢磨著旭哥你過來幫幫我,公司不大,二三十人,對旭哥你來說委屈是委屈了點,就當幫兄弟個忙了。」

我沉默了一下,我沒想到孫明會這麼說,我找工作的事一直沒有跟他說,我就怕他跟我這麼說。倒不是不想去他的公司,而是真的不想去給他添麻煩,也不想再跟我那段不光彩的過去有任何的聯繫。

就這樣對着沉默了片刻,我以為孫明會轉換一下話題,沒想到的是在對着沉默了一會之後,孫明語重心長的打破了這短暫的沉默。「旭哥,我孫明能有今天旭哥你幫了多少忙我心裏有數,我孫明不是那種提上褲子就忘了娘們的人,我尊重你的選擇,但是別忘了,我這永遠給你留着一個位置,你可以把我這當成是你面試的最後一站。」

我在心裏默默的點了點頭,感動之餘更多的還是感激。孫明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在這個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裏,能夠真正讓我認可的人並不是很多,孫明就是其中的一個。而這一年多來我沒有跟他聯繫,並不是因為我們的關係出了什麼問題,而是他牽扯了我太多不想要去面對的過去。

這會聽到他的這番話我心裏還真的是滿滿的都是感動,可是這小子還是這麼會遣詞造句,這一點讓我心裏有些不爽,而且我也不想把氣氛搞得這麼煽情,兩個大男人這麼煽情挺不合適的,於是說道:「咱能換個詞么,什麼叫提上褲子忘了娘們,你就不能說忘恩負義或者是吃水忘了打井人么?」

孫明很默契的說道:「靠,我不就這麼比喻一下么,你還挑上了。」

我呵呵一笑,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但是突然沉默下來之後我卻發現,現在我跟孫明之間似乎也找不到別的話題可以說,可能是現在的心情的緣故吧。

「我還要準備明天的面試,今天就不跟你多聊了,改天見面說。」

孫明在電話那邊沉默了一下之後說道:「好,到時候你面試成功之後別忘了請我喝酒,面試不成功我給你擺歡迎酒,你到時候別找借口拒絕就行。」

放下電話之後我拿起桌子上的煙盒想再掏出一支煙來點上,卻發現煙盒裏已經空了。去買包煙吧,沒它還挺難受的。

一邊穿衣服的時候我突然有個想法,想喝酒,可能是剛才這倆人給我說的,也是好久沒喝了,正好出去買煙順便買幾瓶回來,喝點酒睡個好覺。

結果這一喝就喝大了,俗話說酒入愁腸愁更愁,那麼愁更愁了怎麼辦呢,我認為那就只能用更多的酒來澆,直到把愁徹底澆滅為止。所以我說借酒澆愁愁更愁,其實那真的是沒喝到份兒上,喝到一定程度上之後你連姓什麼都能忘了,還顧得上愁么。

我就親自驗證了一下這個理論,不僅忘了自己姓什麼,甚至連昨晚上九點鐘以後的事情都全部忘記了。就像是被選擇性的抹去了一段時間的記憶一般。如果酒精真的能有這樣的功能,我現在倒是情願用它來抹去我不想擁有的回憶,只是它好像只有即時的功能,對於很長時間前的記憶卻並沒有任何抹除的功能。

早上的鬧鐘足足響了有十分鐘的時間我才從床上爬了起來,起床之後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這是哪」。看了看周圍,確定了是自己的家之後,才得出一個結論,斷片兒了,昨晚上跟「愁」較上勁了,結果我贏了,然後就斷片兒了。

頭像是要裂開一般,整個房間都在旋轉。我好想吐。

就在我一個踉蹌沒站穩扶住床頭柜子的時候,上面的日曆讓我差點沒暈過去。

我不暈日曆,我暈上面的字。

今天要面試!

我去,我也真是太有才了,自己在家喝酒,自己能給自己喝斷片兒了。還把這麼重要的事給忘了,我現在只想抽自己兩個嘴巴,可是抬了抬手,覺得這會就是把自己抽暈過去也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這會頭又疼又暈的,估計兩巴掌我能睡到天黑。

這會已經快八點半了,面試約的時間是九點,路上至少還要半個多小時的時間。也顧不上頭是疼還是暈了,在脊髓神經的主導之下我快速衝進衛生間洗頭、洗臉、刷牙。

早飯是肯定沒時間吃了,反正這會還有想吐的感覺,忍着點,不吐出來就當是吃了,雖然這個邏輯有些荒謬,但是用在這個特殊的時刻,再合適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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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云何慘淡,皓月自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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