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棄傷

7棄傷

大一結束的暑假,我想像著畢業后回苗寨做一名老師。所以不願早早回去。

寫信給馬玉蘭說我要留下來賺取學費。誰知她欣然應允。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再打電話過去驗證。

她終究是希望我能自食其力著完成學業而後再回去鳳城就業。我也就高興。

大姐來信了,說「阿心,刻苦讀書,務必完成學業,家裏的事情不必過於在意」。並附帶500塊錢。我也沒有回信,她知道我的辛苦,我也知道她的,再多的話都是余贅。

我不知道。白桂花說父親呆不住要到城裏去收破爛時候。以及大姐和馬玉蘭也給予相同回應,卻是說騙人的話。

我還收到宋明來自長沙的信,我隱隱約約記得一些,他說,他永遠會記得那個夜晚,我教會他成為一個男人,他現在很好並且快樂,讀一所私立大學,再也沒有成績困擾,他現在跟省城同屆叫輝的男生鬼混一起,周末在外面租了房子,一起睡覺,打牌,逛街,還買了電腦,他說想起高中的生活,自己跟自己過不去,說我是她第一個女人,他會永遠珍藏着,還是很感謝,惦記我,別的說些什麼我已記不得了。

我知道宋明終於過回該他有的生活。

因為要不是那封來信,我都忘記跟他有過什麼關係,曾經在一個桃樹林里*,我是為了什麼跟他在一起發生性接觸。我那麼隨便著付梓自己,把貞操獻出,又得到些什麼,是因為愛情嗎?我的第一次落紅就那樣隨隨便便灑在一片漆黑雜亂的桃樹林里,什麼都看不見,我脫落破損的處女膜成了一隻桃花的養分。如果有人第二年到相同的地方賞桃花,看見那枚有着血腥氣味的花朵,顏色比別的都要嬌艷,他一定猜不出來,那是一個叫做姜心的女孩曾經**所致。

我把長沙的來信撕了,撕得粉碎,丟在外語系三樓梯形教室挨住的女廁所,最裏面的那個位置,跟帶着骯髒血跡的衛生棉和擦拭大便用的衛生紙擠在一起。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過同樣時時絕望壓抑的人生,有沒有過那樣的感覺,你操控不住你的人生,活着的人生由不住自己,感到痛不欲生,沒有一雙溫暖的手可以被你握住,即使一覺醒來,儘是無邊無際的黑暗。後來,當我開始漸漸對抽煙上癮時候,我想像着迷漫的煙圈越過我的喉管進入我的胸腔,將我健康的肺一點一點蠶食,我看見我的肺葉由最初的鮮紅顏色,一點一點變暗,漸成紫紅,像乾結的豬血,最後我看見它們終於成了黑色。象某些不幸的人生。

我想我大概是愛宋明的。

所以,大一下半學期,我大概是故意遭遇那個跟他相像的男生,樣貌幾乎是宋明翻版,都有好看的唇角和眼睛。那個我叫做尤生的男生是安徽蕪湖人。我記不清他叫什麼名字,是在體院的周末舞會上認識的。

我就是從上大學的冬天開始去舞會跳舞的,那個冬天之前瑤寨發生過什麼我卻渾然不知。我只知道在陌生的北城別人對叫姜心的女孩渾然不知。為什麼不去跳舞呢?無望的人生只好就用騷動的扭擺泄憤,沒有人規定生活不如意的人不可以去。

剛開始我什麼都不會,戰戰兢兢,但我風姿綽約,我身高一米六九,體重九十幾斤,你知道,那種身材,是千千萬萬個女人所夢寐以求的,不信,你去打開搜狐女人頻道裏面的減肥論壇,你就知道有多少肥胖或者並不肥胖的絕望女人們跟美食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被幾片肥肉折磨得死去活來。我很少吃得起肉,能隔兩三天吃一頓含油脂豐富的燒茄子和豆角,就備覺奢侈。

可貧窮只是一件搭在身上的外衣,燈光撲朔迷離的舞會,女人沒有貴賤之分,漂亮才是她們高貴的籌碼。因為姿色出眾,有不同的男生帶我,各個系別,各個年級,生長得各具形態,也有外校的男生或男人。體育系的男生最有型,但我覺得他們不夠文化內涵;理科系的男孩子有些文質彬彬,像韓劇的男主角,我也喜歡;外語系的男生標新立異,所以無論什麼樣的異性出現,我都會嬌媚著笑,撓首弄姿,像舞池裏每一個居心不良的女人一樣。我當時也買了口紅,我嫌結婚時那隻口紅太土帽,顏色粗俗不堪,抹上去不小心黏在牙上像狗剛吃過鮮肉。儘管那支口紅在火車上陪我一路顛簸,可是,三個月後,也落個被棄下場,我把它扔在長春市圖東側泛著臭味的下水溝里。

我穿的鞋子是結婚時候買的那件高跟布鞋,大概在宋明早沒了印象,黃色,顏色一點也不艷俗,綉著好看的花案,一定配得上花樣年華裏面的各色旗袍。我有自信穿上那種衣裝,也會媚艷得像三十年代大上海出名的交際花。

我的人生,過了一些年後奇迹般發生逆轉,我可以隨意穿上價格不菲的女裝,每年秋天,我會去到韓國的峇里島或者巴黎的香榭大街,或者東京等什麼地方隨心所欲著購物或者旅遊。那個時候,我用得起昂貴的口紅和粉底,從不為生計擔憂,我以為我會快樂。

不過,那也是很久以後的事情。

我穿着那件配得上花樣年華旗袍的鞋子,清淡泛黃的鞋面綉著玫紅顏色的絲線,走起路來發出纖巧的噠噠聲響,我的小腿圓潤纖細,正好跟那雙鞋子搭調。我抹著桃紅顏色的口紅,嘴唇細薄但卻性感,那天穿什麼質感上衣或是裙裝,我回憶好多次仍然記不起來。我猜應該是裙裝,因為只有裙子才可能將我腿部的線條展露無遺。你想,外面的雪齊及膝蓋,女大學生們如花似玉,穿着裸露著小腿的裙裝,什麼都不再重要,只要能在舞會上受到吹捧,就可以瘋到半夜。很多男生跟我跳舞,一邊跳舞一邊詢問,試圖索取信息。我看着他們微笑,我已經漸漸學會跳舞,也漸漸高傲,我纖瘦嬌弱的身姿舞動起來時候是美好和有力的,鞋子媚惑著踩出節拍。

對面的男孩心馳蕩漾,「你念哪個學校,跟我一樣,念北立大學嗎?我是物理系九七級的,你跳舞的樣子好看,我從來沒有見過女生跳舞時候有你這樣的眼神,你念大三嗎,在外面的夜店跳過舞吧。」

我就笑,也不說話。所以他接着問詢,「你有男朋友嗎?你不該一個人出來跳舞的,我一看就知道的,像你這樣子的女生,應該有一個很有錢的男朋友,下課後開車載你去高檔餐廳吃東西。」

那種稚嫩男生。他以為他說的某屯是什麼高雅去處,他不知道,我向來對東北的豬肉燉粉條、小雞燉蘑菇或者酸菜餃子不感興趣,那個時候,我從來不曾聽說什麼岸咖啡是什麼鳥。「跳舞吧,我討厭話多的男人,你應該出去鍛煉,長一些肌肉回來,打籃球比起跳舞更適合你,或者乾脆老老實實呆在實驗室里,你的後背摸起來像個女人,纖瘦,腰部也是,女孩子會不喜歡。」嘈雜的音樂和嘈雜的喧嚷,他幾乎聽不見我講話,我把臉貼到他的臉上,我溫熱的呼吸直接撲進他的耳膜,聲音也是,我感受到他的顫抖,那不是因為跳舞所造成的,是我的親熱,他的心臟跳動得厲害,就在我右胸的對面。

我離他太近了,我所說的每一個字他都漸漸聽得清楚。「我念高三時候有一個跟你身形相像的男生喜歡我,喜歡的發瘋,天天給我買飯打水,連作業都幫我抄襲,我只讓他吻過我一次,我告訴他我不喜歡,所以我跟他接吻,你知道嗎?吻完我的第二天,他就死了,死在三樓的宿舍裏面,用床單勒死的,死的時候舌頭伸在外面,醬紫色,像滷製的豬舌。別人都以為是高考壓力太大造成的,只有我知道他為什麼死,她是為我而死。你見過弔死人的模樣嗎?我第一次覺得他很男人。」

我藉著舞場轉動閃爍顏色變換的燈光,看見他的臉漸漸煞白,他已經第三次踩我的腳,我美麗的鞋面粘着他鞋底的臟痕,我也不去責備。我拽住他,要不他就跑了,我感覺到他往外撕扯著身子。我的話還沒說完,「你的唇很漂亮,如果接吻不代表什麼的話,我們接吻吧,你看周圍,很多戀人擁在一起,接吻是最正常不過的行為。」

然後,那個可憐的傻瓜再也呆不下去,他的額頭全部都是汗珠,豆子一般大小,像手術室里開膛破肚時生孩子的女人。他連一個拍子也不願再跟我共舞,狼狽著擠出人群,踩住一個高個男生的腳,我聽到那人憤怒的叫罵。他頭也不回倉惶著向門外逃竄。如果在北立大學正門口左側的樹底下,我突然從裏面鑽出來,立在他面前,我想他會瘋的。不過,你知道,我不會那樣去做,並且,我的鞋跟又細又尖,不好走路,不見得比他更快。

總有男生打聽我的下落,大學裏面這是他們泡女生的慣用伎倆,知道了她的系別年級姓名住處,然後就像厚實聽話的狗一樣蹲在人家經常出入的地方死守,幫人家打飯,抄筆記,佔座位,不知在哪裏搞些錢買一些花花綠綠的零食和漂亮衣服賄賂,然後,就摘得了一顆花心,那女生就是你的了,那女生從此就和你成雙入對,手牽着手,一起吃飯一起自習一起逛街,找處僻靜的花前月下擁抱接吻,然後再找個什麼地方上床纏綿,青春的色彩染成彩色,也不用擔待責任,頂多畢業時假惺惺撒泡眼淚唱一首凄傷的輓歌。然後勞燕分飛,各奔前程。兩年以後,找一個條件相當,門當戶對的女人結婚,像*似的在校友錄上曬出自己的結婚照片和光屁股孩子的百天相,美曰「幸福」。那個時候,愛情存在與否絕不會比一套房子更有價值。

如果我哪天跳舞時候興緻不錯,我會告訴他們我是東北大學外語系大二,或北立中文系大三,再或者什麼學校的某某,他們也信。我從來不說自己是大一的,不會有人相信,我念大一的時候,眼神和面容已經發育得像淪落風塵很久的女人。但是我並沒有想跟其中的任何一個認識,誰都不想。我不願意任何人揭下我漆黑的面紗,不容許任何人偷窺我的秘密,誰都知道,我的身後,是一堆破敗的墳墓,裏面埋葬着我破爛不堪的眼淚、青春還有歡樂,我的人生和夢,以及我的愛和早亡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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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填滿我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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