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正解(上)

兵器正解(上)

何謂十八般兵器:

(1)指「刀、槍、劍、鏜、棍、叉、耙、鞭、鐧、錘、斧、鉤、鐮、扒、拐、弓箭、藤牌」。

(2)指「九長九短」。九長為:槍、戟、棍、鉞、叉、鏜、鉤、槊、環;九短為:刀、劍、拐、斧、鞭、鐧、錘、棒、杵。

(3)指近代戲曲界有人稱之為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鞭、鐧、錘、抓、鎲、棍、槊、棒、拐、流星錘等十八種兵器。(便於記憶的方法: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鎲棍槊棒鞭鐧錘抓拐子流星)

註:(3)中不列遠射兵器的弓矢和防禦武器的牌或藤牌,是近代練武者不善習弓矢,只教套路的反映。

十八般兵器——弓

弓為古代兵器之一,激弦發矢,可以及遠,考此法之由來最古,黃帝戰蚩尤於涿鹿,純用弓矢以制勝,此為有弓矢之最早者;惟當時之弓矢,都以竹木為之,雖能及遠,終未能完善,迨后推闡其理,互相發明,加以精密之改造,於是乎弓矢逐成為戰爭之利器,非但發古人射抉之技,抑亦開後世火器之端,雖曰此皆由後人推闡而來,其創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沒也。按照弓箭之第一人為揮;考工記云:古傳黃帝臣揮作弓,荀子則稱倕作弓,而山海經則謂少皞生般,是始為弓。按年代考之,當以揮為創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當時弓箭之用,誠十百倍於其他兵器,非但力勁及遠,擅是術者,精研而熟嫻之,穿楊貫虱,百步射人,萬無一失,較之現代之火器,無多讓焉,故十八般武藝,以弓弩始而以白打終,其重視之也宜矣。

漢劉熙《釋名釋兵》:弓,穹也,張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簫,言簫梢也;又謂之弭,以骨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撫,撫也,人所撫持也。簫撫之閑曰淵,淵,宛也,言宛曲也。

1963年,山西峙峪遺址發現二萬八千年前舊石器時代的燧石鏃頭。用很薄的長形石片製成,尖銳周正,已具備鏃頭的形式。周時有王弓、弧弓、夾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種。它們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用於守城和車戰,夾弓、瘦弓用于田野狩獵和弋射飛鳥,唐弓、大弓用於習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長和體力,區分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漢代有虎賁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強弓。弓身多半鑲有銅飾或玉飾。

十八般兵器——弩

弩亦弓屬,相傳為黃帝所造,亦名窩弓、其發矢不仗人力,而用機括,強而及遠,較弓為烈,獵人弩設置叢莽閶,使虎豹等誤踐其機而中矢,於此可見其力之強也。惟弩之形式,與弓略異,弓背之中,橫置一臂,發矢之機,即置於是,發時先架弦於機,此處名弩牙,然後捩其弩鼻,牙此處本一木,不過方向相異,此上則彼下,此下則彼上,有如捕鼠器之機括然,故一捩弩鼻,牙與此處本一本,牙即脫弦,而弦激矢出矣。弩之大小不同,名亦各異,小者以手攀捩,其大者須用足踏,蓋非手之力足以勝任也。其名則有神臂弩,花裝弩,穿鐙弩等,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異名。至弩之搆造,依然如是也,大概此等名目,皆出於唐宋之間,固非古代所定之名稱也。弩之功用較弓箭為巨,及火器興,弓弩之位置遂一落千丈,以至今日,非但習此者少,並其名稱及形式而忘之矣。惟北方多山林,毒蛇猛獸時出為民害,山居者猶多設窩弓以自衛。獵以獵獸為生,火燒之外,亦借窩弓以設伏,一旦火燒失效,亦有以弩殺獸者。故弩箭雖不見用於戰爭,而山陝口外之人,尤多習此者,自衛謀生,兩利之道也;至若南方之人,孱弱素蓍,今雖稍注意武事,而此道則無復能之者矣。

漢劉熙《釋名釋兵》:弩,怒也,有執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鉤弦者曰牙,似齒牙也。牙外曰郭,為牙之規郭也。下曰縣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機,言如機之巧也,亦言如門戶之樞機開闔有節也。

弩的射程比弓遠。

戰國時期有四弩:夾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夾弩、瘦弩較輕便,發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壘;唐弩、大弩是強弩,射程雖遠,但發射速度較慢,多用於車戰和野戰。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

漢代的弩,有用雙臂拉開的「擘張弩」和用腳踏的「蹶張弩」兩種。

諸葛亮在蜀時,曾製造一種連弩,稱為元戎,弩箭用鐵制,長八寸,將十枝箭放在一個弩槽里,扣一次板機,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隨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繼續射出。(武術論集P164)

晉代的弩較漢代大,有「萬鈞神弩」之號。如晉安帝義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劉裕用萬鈞神弩,連破盧循。

宋神宗熙寧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發明踏張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說:「身長三尺二寸,弦長二尺五寸,箭木羽長數寸,射三百四十餘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遠,重量輕的優點,所以一直流傳到明代。

北宋時,床弩盛行,《武經典要》載有雙弓的雙弓床弩、大合蟬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漸衰落,清朝軍隊已經不用為戰鬥武器了。

十八般兵器——槍

長槍之物,由來最古,車戰時代,將士利用長兵,弓矢之外,惟以矛為最適宜,故矛有丈八之稱,槍之來,實始於此;惜當時雖為戰鬥之具,惟無一定使用之法;兩陣相對,不過藉此兵器,遙相擊刺而已。相傳槍實傳自苗蠻,槍譜載: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著,不論男女,都嫻武藝,藝精者王,群眾慴服,莫敢有違;故武吃氏之族,小兒五六歲,即令習武,孱弱不能軍者,父母棄之,里人不與伍;其族尤以長槍法著,槍長七尺至八尺,金其鋒而以木為柄,舞動時,寒星點點,銀光皪皪,潑水不能入,用以臨敵,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槍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於此法於何時傳入中原,則又各異其說,亦不必深究。總之槍法之起於武吃氏也,可以無疑。

槍和矛一樣,是古代戰場上使用最廣的長形刺兵,後漢已有載錄,但是刀刃銳長,還未脫離矛頭形式。因為長矛使用不便,晉代開始逐漸流行用槍,當時所用的青銅矛頭,體制也較以前略小,已與後世的鐵槍頭相類了。唐代善槍者甚多,《五代史王彥章傳》說:彥章為人饒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鐵槍,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他人莫能舉也,軍中號王鐵槍。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槍所代替了,曾公亮的《武經總要》就列舉了十八種宋代長桿鐵槍,其中有:搗馬突槍、雙鉤槍、環子槍、單勾槍、拐槍、拐突槍、錐槍等。南宋抗金名將岳飛,極善使槍,至今尚有岳家槍法。《宋史李全傳》:李全「以弓馬矯捷,能運鐵槍,時號『李鐵槍』。」全妻楊氏,「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戚繼光《紀效新書》說:「長槍之法,始於楊氏,謂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則心能忘手,手能忘槍;圓精用不滯,又莫貴於靜也,靜而心不妄動,而處之裕如,變幻莫測,神化無窮。」金庸的《射鵰英雄傳》中,楊鐵心用的就是楊家槍法。

明代是武術發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槍術在這個階段,理論和技術都有明顯的提高,各家槍法,相競爭艷。何良臣《陣紀》說:「馬家槍、沙家竿子、李家短槍,各有其妙,長短能兼用,虛實盡其銳,進不可擋,速不能及,而天下稱無敵者,惟楊氏梨花槍法也。」當時推崇楊家槍法,是因為楊家槍「有虛實,有奇正;其進銳,其退速;其勢險,其節短;不動如山,動如雷震」。明崇禎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畢懋康《軍器圖說》,載有一幅噴火燒灼的梨花槍,並說明道:「梨花槍以梨花一筒,系縛於長槍之首,發射數丈,敵著葯昏眩倒地,火盡則用槍刺敵。」這種槍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現之前,顯然是一種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長槍趨於簡單,偏重扁鏃形刃,圓底筒,直到今天武術運動就是使用這種類型。目前流行的槍有大槍、花槍、雙頭槍、短槍、雙槍、鉤、槍等。槍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撻、抨、纏、圈、攔、拿、撲、點、撥、舞花等。

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為車戰時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已,初無制敵之種種神化也,與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後代,戰爭變法,易車而馬而步,用大刀之將士,知成法之不足制勝,乃各本其戰之經驗,而想出種種利用大刀之法,俾為殺敵制果之助,於是乎有種種變化矣。大刀之最著者,為關王刀,蓋即關羽之刀法也;三國志載關王刀,重八十二斤,長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較今為短,合之今度制,長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蓋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變化之也。考大刀之種類,亦正不止關王刀一種,如撥風刀、大斫刀、九環刀、兩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樣不同,而名亦因之而異。至其用法,則殊途同歸,初無若何之大區別也;故關王刀。可謂之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脫胎而出者,雖各有變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編為講義,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刀是我國最早出現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獸皮之用。殷商的銅刀就脫胎於原始的石刀,並出現了大型的戰刀。周代所用的環首長刀,不僅漢代亦用,而且傳至日本、朝鮮。漢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復佩劍,可見刀之作用在漢代尤為突出。

宋代,承襲三國、兩晉、隋、唐之制,傳統單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鐵刃也寬。其餘大刀則廣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雙手握柄砍殺的長刀,可以削斷或砍損對手的長兵之柄。戚繼光《紀效新書》:長刀,自倭犯中國始有之。倭善躍,一進足則丈余,刀長五尺,則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難接,長器不捷,身多兩斷。武術家們常用「刀如猛虎」來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屬於長兵器,俗雲「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斬、刺、壓、掛、格等工夫。單刀、雙刀都是短兵器,語謂「單刀看手,雙刀看走」,所以單刀講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攔、截等刀式,而雙刀則講究兩手用力均勻,刀式清楚,步點靈活,上下協調,以顯出「葉里藏花,雙蝶飛舞」的姿態。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兩刃、雙環刀、長刀(雙手刀)等。

十八般兵器——劍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候,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云:「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云:「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零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祖」,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製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云:「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一鏘﹞,謂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又考古記云:「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由上文可知,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云:「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既亦為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歷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在劍的演練中,一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一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沉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劍道》三十八篇。

漢代劍術已甚精備,斗劍中顯示了武藝造詣的深淺。曹丕《典論自敘》:「余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游,具得其法,余從阿學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勛、奮威將軍鄧展等共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余與論劍良久,謂將軍非法也,余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因求與余對。時酒酣耳熱,方食芊蔗,便以為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為之。余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復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偽深進,展果尋前,余卻腳?,正截其顙,坐中驚視。余還坐,笑曰:昔陽慶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術,今余亦願鄧將軍捐棄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盡歡。(《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裴松注引)這段有聲有色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劍術的高超和斗劍風的興盛。

楊泉《物理論》:「阮師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靈,七月庚辛,見神於冶監之門,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齊,五精之鏈,用陰陽之候,取剛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夾刃,方口洪首,截輕微不絕絲髮之系,斫堅剛無變動之異。」

但自唐開始,士大夫心理充滿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說,劍乃變為鎮邪凶之器,一若此數尺剛鐵,鑄成劍形,即具有無上魔力者。於是家懸一劍,即以為祥,不習劍術,而以為劍自可以禦敵而勝。所以自唐以後,劍類短兵,有一支為釋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從征軍士多用刀而鮮用劍,佩刀者漸多於佩劍者,這顯然對劍術的發展有相當的阻作用。

舞劍在唐代興盛起來,杜甫《舞劍器行》描述公孫大娘舞劍絕技:「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江海凝清光。」劍的聲光,似聞如見,精湛技藝,如呈眼前。

明唐順之《武編》說:宋太宗「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舞劍,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會北戎遺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袒裼鼓澡,揮刃而入,跳擲承接,霜鋒雪刃,飛舞滿空。」這些高超絕技,對後來劍術套路及表演技藝的發展,影響很大,至今我們演練的武術套路中,亦有所見。

金庸《*》中的「沖靈劍法」,就是驚絕的特技。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云:「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劍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攪、壓、掛、雲等為主。它的特點是剛柔相濟、吞吐自如,飄灑輕快,矯健優美,正如拳諺所形容的「劍似飛鳳」,由此可知其妙。

「以身為柄,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裡說的「以身為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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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女蛇一起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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