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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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說,自從我穿越到明朝,霸著容疏狂的身體以來,一直是抱著一種遊戲人間的態度的話。那麼,從現在開始,我終於清醒的意識到,我不是一個旁觀者,我是這個江湖的一部分,絕無可能脫離組織而單獨存在。作為御馳山莊的莊主和間諜,漢王謀反這事件已經跟我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繫。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只有276年的壽命,在華夏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過是彈指一揮間。即便漢王謀反必將失敗,但是,間諜工作不是請客吃飯,這是一份需要極高智慧與膽量的技術活。我若不能成功,就只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這件事跟我壓根沒有一點關係。我可不想為了什麼忠烈名士的頭銜,就把自己的小命丟掉。對我來說,這個時代,既沒朋友,也沒愛人,自然是生命的價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個雖然不太偉大,卻無疑最實際的決定——跑路!

不過,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費,很多很多的路費。其次是易容,能變性當然更好。我徹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這個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江湖上,沒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簡直混不下去。

跟著風亭榭走了兩天之後,我簡直沒有力氣活下去。天知道,他發什麼神經,一會拖著我發瘋一樣的跑,一會休息兩三個時辰,像個傻瓜一樣在樹林里干坐著。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專挑那些荊棘難走的山路。一會騎馬,一會坐轎,有一次居然還搭乘了一輛糞車。更有才的是,當他身穿一襲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糞桶上時,仍能保持著那副高雅出塵的神情,真是難為他了。

不管怎麼樣,這對我來說是件好事,因為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要錢的借口——經過兩天慘無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經被無數硬草樹枝劃得破破爛爛,不成樣子,估計拿根綠竹棍,往乞丐堆里一站,他們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當幫主了。

到達南京城時,我立刻表明態度。「姓風的,不管你有什麼計劃。我要休息三天,這三天里,我哪裡也不去。」說完,就往床上一躺,感覺全身酸痛,骨頭們紛紛鬧著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強硬態度,居然同意了。「好!」

「還有,我要點銀子。」

「多少?」

「你有多少?」

「三百兩銀票,還有些碎銀。」

我坐起來,兩眼看著他,盡量做出楚楚動人的表情,幽怨的說:「要是你不介意的話,就請給我三百兩吧!」

假如古龍不曾欺我,那麼江湖上的豪傑們行俠仗義,扶危濟貧,通常都是一擲千金,連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他的反應跟小說里描寫的有所出入,他居然搖了搖頭。

「兩百。」我改口。

「不行!」

「一百五十兩。不能再少了。」

「這是我的銀子。」他強調。

我頓時惱羞成怒,吼道:「你沒長眼睛嗎?我是個女孩子,可你看看我穿的這叫什麼?乞丐裝不流行了兄弟。」

他吃驚不小:「據我所知,容姑娘生平最恨有人把你當女子。」

我冷笑:「哈!很抱歉給你這樣的錯覺。要是我沒聽錯的話,你剛才可是叫我姑娘?」

「對不起,是我疏忽了。這是兩百的銀票。」他遞給銀子,忍不住又道,「不過,恕我冒昧,做一件衣服,用不了這麼多銀子。」

「謝謝提醒!」我立刻回復他,「但是,我也不會只做一件衣服的。」

他無奈的轉身出門,剛走到門口,忽然又道:「我會叫人把裁縫請來,你最好不要出這個客棧。」

「為什麼?」

「這裡比較安全。」

我暈!就因為我不懂武功,必須像個犯人,到哪裡都被禁足,這是什麼世道啊,為什麼我沒有穿越到宮廷侯門,那裡門檻雖高,卻完全不需要武功這項特殊技能,而且每天吃香喝辣,穿金戴銀,還能和皇子將軍們調**,只需要懂些風花雪月的詩詞小曲就能輕鬆搞定,天知道,那可都是我的強項啊。

我的這些怨氣,在第二天傍晚,捧著裁縫送來的新衣裳時就煙消雲散了。不曉得風亭榭到底用了什麼方法,總之裁縫在一天之內趕出了四套衣服。

碧綠淺桃亮藍暗青四色,上襦下裙,窄袖交領短衣,曳地長裙,裙邊滾了些雜花刺繡,雖簡單,倒也素凈。

當我穿上最後一套桃色衣裙,站在鏡子前自我欣賞的時侯,忽聽有人輕輕吟道:「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

我回頭,便見風亭榭倚在門口,兩眼亮晶晶的看著我。

我笑得像一朵花。「謝謝!」

裁縫大娘一見他進來,就起身告辭。我忙道:「請稍等,還沒給您錢呢。」

她看了風亭榭一眼,笑道:「你家相公已經付過了。」

「相公?」我關上門,轉身看定風亭榭。

他一臉若無其事。「不過是個稱呼。」

「我不反對。但是,下一次,你可以稱呼我姐姐。」

「我沒有姐姐。」

「妹妹也可以。」

「我不缺妹妹。」

「那就叫姑姑阿姨什麼的,我都沒意見。」

「我只有妹妹。」他加重語氣。

我突然來了興趣,很八卦的問道:「你父母家人呢?你是哪裡人?這身武功跟誰學的?你妹妹她多大了?漂亮不?嫁人沒有?」

他不敢置信地瞪著我半晌,然後一言不發就走了。我靠,不願意說就不說,這是什麼態度?太傷人自尊了。

你知道的,當一個女人穿上漂亮的新衣服,那麼她出去逛街的**就會特彆強烈。要她待著房間里,哪裡也不去,簡直比殺了她還難受。

所以,即便外面真的存在什麼潛在的危險,我還是大無畏的出門了。

夫子廟的東西琳琅滿目,無所不有,基本上我都能認得,且知道它們的功能。但是也有我不認得的,比如這個茶壺模樣,卻沒有蓋子的東西。

我提著它左看右看,看似眼熟,好像認識,就是想不起來,倒是老闆的臉色越來越古怪。

於是,我決定不恥下問。「請問這是什麼東西?幹什麼用的?」

卻見老闆兩眼直瞪著我,半天不說話,那神情就像看著一個沒事找抽的傢伙。我換上自認為甜美的笑容,用嬌滴滴的嗓音又問了一邊。「老闆,請問這東西……?」

「這是夜壺!」一個暗啞的嗓音,略帶無奈的輕嘆道。

我轉過頭,獃獃瞪著他。「艷少?」

他的臉上有一種強忍著笑的表情,伸過修長美麗的手,兩指輕輕一勾,取走那東西放在攤上。「這是男人用的。我們到別的地方去逛逛吧。」說著,轉身欲走。

我醒悟過來,連忙撲上去拖住他的胳膊,嚷道:「你怎麼來了?」

「聽起來,你似乎不太想看見我。」他低轉過頭,笑意盈盈。

「怎麼會呢。」我忙失口否認,「我想死你了。你都不知道,我這幾天過得是什麼日子,簡直是慘無人道。」

「不會吧?至少你穿了件新衣裳。」

「哎呀,一言難盡。找個地方我跟你慢慢說。前面的酒樓怎麼樣?」

他停下來看著我。「酒樓?看來,你真是活得不耐煩了。」

我連忙賠笑道:「那麼茶館好了。反正你請客,你說了算。」

假如說,自從我穿越到明朝,霸著容疏狂的身體以來,一直是抱著一種遊戲人間的態度的話。那麼,從現在開始,我終於清醒的意識到,我不是一個旁觀者,我是這個江湖的一部分,絕無可能脫離組織而單獨存在。作為御馳山莊的莊主和間諜,漢王謀反這事件已經跟我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繫。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只有276年的壽命,在華夏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不過是彈指一揮間。即便漢王謀反必將失敗,但是,間諜工作不是請客吃飯,這是一份需要極高智慧與膽量的技術活。我若不能成功,就只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這件事跟我壓根沒有一點關係。我可不想為了什麼忠烈名士的頭銜,就把自己的小命丟掉。對我來說,這個時代,既沒朋友,也沒愛人,自然是生命的價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個雖然不太偉大,卻無疑最實際的決定——跑路!

不過,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費,很多很多的路費。其次是易容,能變性當然更好。我徹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這個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江湖上,沒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簡直混不下去。

跟著風亭榭走了兩天之後,我簡直沒有力氣活下去。天知道,他發什麼神經,一會拖著我發瘋一樣的跑,一會休息兩三個時辰,像個傻瓜一樣在樹林里干坐著。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專挑那些荊棘難走的山路。一會騎馬,一會坐轎,有一次居然還搭乘了一輛糞車。更有才的是,當他身穿一襲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糞桶上時,仍能保持著那副高雅出塵的神情,真是難為他了。

不管怎麼樣,這對我來說是件好事,因為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要錢的借口——經過兩天慘無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經被無數硬草樹枝劃得破破爛爛,不成樣子,估計拿根綠竹棍,往乞丐堆里一站,他們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當幫主了。

到達南京城時,我立刻表明態度。「姓風的,不管你有什麼計劃。我要休息三天,這三天里,我哪裡也不去。」說完,就往床上一躺,感覺全身酸痛,骨頭們紛紛鬧著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強硬態度,居然同意了。「好!」

「還有,我要點銀子。」

「多少?」

「你有多少?」

「三百兩銀票,還有些碎銀。」

我坐起來,兩眼看著他,盡量做出楚楚動人的表情,幽怨的說:「要是你不介意的話,就請給我三百兩吧!」

假如古龍不曾欺我,那麼江湖上的豪傑們行俠仗義,扶危濟貧,通常都是一擲千金,連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他的反應跟小說里描寫的有所出入,他居然搖了搖頭。

「兩百。」我改口。

「不行!」

「一百五十兩。不能再少了。」

「這是我的銀子。」他強調。

我頓時惱羞成怒,吼道:「你沒長眼睛嗎?我是個女孩子,可你看看我穿的這叫什麼?乞丐裝不流行了兄弟。」

他吃驚不小:「據我所知,容姑娘生平最恨有人把你當女子。」

我冷笑:「哈!很抱歉給你這樣的錯覺。要是我沒聽錯的話,你剛才可是叫我姑娘?」

「對不起,是我疏忽了。這是兩百的銀票。」他遞給銀子,忍不住又道,「不過,恕我冒昧,做一件衣服,用不了這麼多銀子。」

「謝謝提醒!」我立刻回復他,「但是,我也不會只做一件衣服的。」

他無奈的轉身出門,剛走到門口,忽然又道:「我會叫人把裁縫請來,你最好不要出這個客棧。」

「為什麼?」

「這裡比較安全。」

我暈!就因為我不懂武功,必須像個犯人,到哪裡都被禁足,這是什麼世道啊,為什麼我沒有穿越到宮廷侯門,那裡門檻雖高,卻完全不需要武功這項特殊技能,而且每天吃香喝辣,穿金戴銀,還能和皇子將軍們調**,只需要懂些風花雪月的詩詞小曲就能輕鬆搞定,天知道,那可都是我的強項啊。

我的這些怨氣,在第二天傍晚,捧著裁縫送來的新衣裳時就煙消雲散了。不曉得風亭榭到底用了什麼方法,總之裁縫在一天之內趕出了四套衣服。

碧綠淺桃亮藍暗青四色,上襦下裙,窄袖交領短衣,曳地長裙,裙邊滾了些雜花刺繡,雖簡單,倒也素凈。

當我穿上最後一套桃色衣裙,站在鏡子前自我欣賞的時侯,忽聽有人輕輕吟道:「裙拖六幅湘江水,鬢聳巫山一段雲。」

我回頭,便見風亭榭倚在門口,兩眼亮晶晶的看著我。

我笑得像一朵花。「謝謝!」

裁縫大娘一見他進來,就起身告辭。我忙道:「請稍等,還沒給您錢呢。」

她看了風亭榭一眼,笑道:「你家相公已經付過了。」

「相公?」我關上門,轉身看定風亭榭。

他一臉若無其事。「不過是個稱呼。」

「我不反對。但是,下一次,你可以稱呼我姐姐。」

「我沒有姐姐。」

「妹妹也可以。」

「我不缺妹妹。」

「那就叫姑姑阿姨什麼的,我都沒意見。」

「我只有妹妹。」他加重語氣。

我突然來了興趣,很八卦的問道:「你父母家人呢?你是哪裡人?這身武功跟誰學的?你妹妹她多大了?漂亮不?嫁人沒有?」

他不敢置信地瞪著我半晌,然後一言不發就走了。我靠,不願意說就不說,這是什麼態度?太傷人自尊了。

你知道的,當一個女人穿上漂亮的新衣服,那麼她出去逛街的**就會特彆強烈。要她待著房間里,哪裡也不去,簡直比殺了她還難受。

所以,即便外面真的存在什麼潛在的危險,我還是大無畏的出門了。

夫子廟的東西琳琅滿目,無所不有,基本上我都能認得,且知道它們的功能。但是也有我不認得的,比如這個茶壺模樣,卻沒有蓋子的東西。

我提著它左看右看,看似眼熟,好像認識,就是想不起來,倒是老闆的臉色越來越古怪。

於是,我決定不恥下問。「請問這是什麼東西?幹什麼用的?」

卻見老闆兩眼直瞪著我,半天不說話,那神情就像看著一個沒事找抽的傢伙。我換上自認為甜美的笑容,用嬌滴滴的嗓音又問了一邊。「老闆,請問這東西……?」

「這是夜壺!」一個暗啞的嗓音,略帶無奈的輕嘆道。

我轉過頭,獃獃瞪著他。「艷少?」

他的臉上有一種強忍著笑的表情,伸過修長美麗的手,兩指輕輕一勾,取走那東西放在攤上。「這是男人用的。我們到別的地方去逛逛吧。」說著,轉身欲走。

我醒悟過來,連忙撲上去拖住他的胳膊,嚷道:「你怎麼來了?」

「聽起來,你似乎不太想看見我。」他低轉過頭,笑意盈盈。

「怎麼會呢。」我忙失口否認,「我想死你了。你都不知道,我這幾天過得是什麼日子,簡直是慘無人道。」

「不會吧?至少你穿了件新衣裳。」

「哎呀,一言難盡。找個地方我跟你慢慢說。前面的酒樓怎麼樣?」

他停下來看著我。「酒樓?看來,你真是活得不耐煩了。」

我連忙賠笑道:「那麼茶館好了。反正你請客,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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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艷少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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