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凡是讓她笑的人都是好人

第七章凡是讓她笑的人都是好人

阿英聰明伶俐,是典型的人小鬼大的主。她喊我不叫名字,只叫哥,而且用方言,知道別人聽不懂,叫的聲音很軟,聽起來心裡很溫暖,不知道的人以為我們是兄妹。

只有餐廳的一個溫州阿姨聽得出來。一次和阿英用家鄉話聊了幾句,嘎拉嗄拉,我一句也聽不懂。吃飯的時候,她翻譯說:「阿姨問我你是誰,我說是我哥,阿姨說蠻象咯,黑了點」。就笑到不行,天曉得她笑什麼。

阿英的笑聲也與眾不同,清脆悅耳,一點不燥,大家都看她,她就臉紅拚命忍住笑最後實在忍不住了,說了一句:「你收拾吧,我實在忍不住了」,扭著頭捂著嘴跑了,留下茫然的我,無辜地吃著飯。

很多女生都看著我們竊竊私語,讓人不自在。男生則看到小美女跑了,留下我一個人,露出狡詭的陰笑,得意地沖我晃腦袋,擠眼睛。我心想:關你們屁事!仍若無其事地吃著飯。

飯後,找到阿英問什麼事讓她笑成這樣。她說:「打飯阿姨說你長得像剛果的小白臉」!我去!原來是說我黑,唉—。學院派的老炊阿姨也這麼有內涵,佩服!

凡是讓阿英笑的人,都是好人。簡單邏輯。

阿英和我的事,堂姐把我叫到辦公室聊了一次,無非是將來如何面對,要負責,阿英那傻丫頭陷得太深,不可辜負之類恩威並施的話。我趕忙說:「大姐呵,你誤會了,我和阿英是好朋友哎!」

「Sit!有除了上課,睡覺不在一起,其他時間都膩在一起,卿卿我我的小男生小女生,還好朋友呢?真是好朋友!哎!小哥編個符合邏輯的理由撒。」

「堂姐說粗話,也有專業水平」。堂姐笑著把我轟出來了。堂姐人真好!出門我這樣想。

儘管,大家都知道我和阿英是一對,但在公眾場合,我們還是保持著人們認為合乎禮儀的距離,從未有過親昵的舉動。一天,早課時間,和阿英邊走邊說著話,阿英習慣性挽著我的胳膊,眾目睽睽之下。

有老師把這事傳給了堂姐,為此,堂姐還訓斥過她,阿英為此悶悶不樂了好幾天。不平地對我說「我一個女生,挽我哥的胳膊又咋啦!」滿臉的委屈。我倒是蠻享受小美女挽我胳膊的舉動,覺得很溫馨浪漫,特別是在男生那羨慕嫉妒恨的眼光中,那種自豪是不言而喻。有些自私呵。

隨後,一對對小情侶也都挽著手或手扣手地出現在人們面前。他們以種形式來昭示,年青的愛情。剛開始,人們不適應,有口哨聲和尖叫聲,沒過多久便視之尋常了。(當然了,現在這種情形常見了,你如果在大街上,見到一對年輕的情侶手挽手地走在一起,你會覺得很美。既使是背著,也不會覺得奇怪—題外話)

90年代初,人們的觀念正在轉變,傳統的現代的,東方的西方的,交錯更疊,各執一詞,莫衷一是。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東、西方的理念、理論、哲學相互膠著碰撞,各爭朝夕,大學里激進派,保守派論戰不斷,一個觀念轉型的大時代。

為此,我還專們花了一定的時間研究了黑格哲學,尼采,

也拜讀了如福樓拜、康德、司湯達、莎士比亞,屠格涅夫,雨果,川端康城,郭沫若等東西南方作家的書籍,對拉美的文學作品產生了極大的興趣,專門研究了魔幻現實主義的代表作《百年孤獨》。以及當時國內的頂尖作家賈平凹、陳忠實等人的大作,還有北島、顧城的詩作等等不一而足。那是我一生讀書最多的時光,全拜阿英所賜。

我們讀書,各讀各的,相互交流,有時我懶得看,阿英就念給我聽,念得繪聲繪色的,讓人痴迷書和人。

我讀童話故事讀得少,阿英特喜歡讀安徒生、格林的,一本不落,全部讀完。也算是惡補了一下除母親講的牛郎織女、海螺姑娘等民間傳說故事之外的童年應該聽故事吧。補了一下情商課。(我的情商特低,這一直是我的弱項,母親常說「家裡孩子都會撤嬌,就你不會」。這我承認,當然,這和我母親在我該撤嬌的年齡,體弱多病,無暇看顧多有關係—題外話)

一次在談論印度史詩《羅摩衍那》時,阿英突然問我馬克思和燕尼誰最幸福,我說當然是燕妮了,籠罩在馬克思國際主義革命家,新時代新世紀的描繪者、締造者這種光環下,她應該很自豪。她幽幽地說男人永遠不懂女人,馬克斯在締造未來,是個理想主義者,他的生活起居要靠燕妮照顧,燕妮在擔負起一個家庭,她的幸福應該從生活的意義去理解,而不應從理想主義角度去看待……那一夜我們談了很多。突然讓我對阿英有了一種崇拜的感覺,小小女兒家,竟有如此深刻,另類的思考,不簡單。

百無一用是書生?是我對人生的第一次嚴肅的思考。阿英整理的我花了一年多時間的讀書筆記和書稿,碼了一大摞,我最終決定全部燒掉,那時候廢紙也不值錢。只留一些詩稿,偶爾換了3一5O元的稿費,就全扔在了歷史的廢紙簍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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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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