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次見面,相談甚歡

第三章 初次見面,相談甚歡

我李飛,不過是一名普通的畢業大學生,那時候生活還是很愜意的,每天八點半工作,五點半下班,沒有什麼大的目標和夢想,只想快快樂樂過完一生,掙得剛好夠自己吃喝的,我想著年輕人雖然被限制活動範圍,總有自己的圈子,以後升職存錢了,也能出去走走。可是有些事情總是不得人心,而且人一旦瘋狂迷戀上一個人,或者某件事情的時候,什麼都會變,而且變得很徹底。

科技發展的太快了,尤其是網路,也能使得年輕人更多地接觸到外地人,更能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我那個時候也沒想著交朋友,無非是每天晚上打打遊戲,閑散的時候看看書寫寫字,想著公司組織旅遊。

事情過去很久了,我現在還在回想,當初若是沒有遇見他,我是不是還這麼快樂的玩遊戲上班呢,所有的一切還都和以前一樣,那個時候會感到生活乏味,但更多的是快樂,就像盼望著放學一樣盼望著下班,然後吃飯洗澡,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認識他的時候,完全是機緣巧合吧,我們兩個最為契合的認識點就是都喜歡三國,那時候我也沒注意他,畢竟網路上的人魚龍混雜,哪能什麼人都去交往,感情這東西都是逐漸發展的,那時候因為一起刷短視頻相知,然後就是一起打遊戲,一起聊天,每次的話題並不多,只是聊幾句而已。

他在上學,時間很充裕,每次我看完書的時候,都會叫他一起打遊戲,我遊戲玩的不好,但是有個遊戲內的徒弟,現在看來依舊算是很深地交情。

三個人第一次在一起玩遊戲的時候,我和徒弟的話很多,怎麼也說不完,他也很活躍,時間很久了,我不知道什麼情況,他就成了我徒弟的師娘,有的時候真的有意思,這種默契似乎是油然而生。

徒弟叫他師娘,他沒說什麼,我也覺得沒什麼,這種CP不是很流行嗎?我當時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在語音中隨口叫了媳婦,我以為他會說什麼噁心的話語,但是他答應了,從那以後我就叫他媳婦,雖然都是男的,我徒弟叫他師娘,最起碼我覺得這種關係至少也能維持幾個月吧。

試想一下,徒弟沒有見過面,但是平常無話不說,媳婦也沒見過面,平常更是無話不說,因為叫他媳婦,內心突然覺得應該對他好一點,關係也就越走越近,和情侶比起來差的就是性別和沒見過面吧,可是誰會在乎這些呢,雖然世俗不是這樣,但是世俗奈何管不了那麼多。

我記得是五月份加的好友,一晃都到了八月份了,幾乎已經到了無話不說的地步,我每天張口閉口都是媳婦,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彆扭的地方。畢竟都是熟悉的陌生人,男男女女各自為搭檔的也不少,我依稀記得那個時候我好像還沒有這麼關心一個人,他是第一個,直到如今,我還沒有找到第二個讓我這樣的人。

他時常會說來譙城遊玩,順便見見我,那個時候誰會當真呢,我很是義正言辭地說道:「只要來,我請你全部!」

可這就是真的,而且臨近幾天的時候,我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他並沒有見我,而是去見了同學,而且那個時候他們快開學了,已經是八月底了,玩幾天就能和他同學一起去上學。都是同學就沒有見我的必要了,說來緣分這種東西,就像是註定的一樣,那些天我的腳碰傷,他說他來了譙城,我們依舊在網上聊天,囑託他好好玩。

我記得那時候天氣很好,我還穿著短褲襯衫,他說他要走了,本來是要見面的,但是他同學在趙橋,我在南區,而且他只逗留兩三天,按照道理來講,哪有見面的份呢。他是晚上十點鐘的火車,他同學在趙橋,離火車站很遠,而且下午還有事情,根本沒有時間送他去火車站,他就和我發消息,讓我送他去火車站。

我想著我家離火車站不遠,幫一次是一次,本來都走不到一起的人,最終還是見面了。那天我記得很清楚,我穿著白色襯衣和灰色短褲,正在屋裡聽歌,頭髮也是亂糟糟的,因為夏天經常出去走動,所以臉曬得很黑,我本身個子不高,顯得有些老氣橫秋,李飛的名字都告訴他了,見一面就走,有什麼可擔憂的。

看了一下鐘錶,才四點多,我本身就懶,想著他同學把他送到市區也成,可是一會兒他告訴我快到約定地點了,我慌了,那是我第一次去見網友,平常聊得很熱,可終究是陌生人啊。想著沒什麼可顧忌的,而且人家已經到了約定的地點,就在我家西邊幾公里的地方,不去不行的。

我衣服也沒換,大男生平常就不注重形象,下樓騎著車就過去了,那天的心情很好,一路上都聽著歌,好像是劉德華唱的《世界第一等》,我根本聽不懂,但也能跟著節奏哼起來,基本沒唱對一句。

過了高鐵橋,我見到了他,比我高,打扮的很整潔,頭髮蓋住了額頭,面帶微笑,而我從上到下簡直就像一個干農活的老頭,又黑又丑,兩人都是尷尬地笑出聲,他有些羞澀地站在一旁。

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隨即對他同學打了聲招呼,「蘇紀遠是吧,我會送去火車站的,你要是有事就去忙吧,有時間請你吃飯。」

「行行行,那辛苦了。」

「沒事,你先忙去吧。」他同學點了點頭,隨即回了趙橋。

我和紀遠都愣在了那裡,我心中還是止不住的尷尬,撓著頭說道:「好尷尬啊。」

「沒事,第一眼尷尬,現在好多了。」

「還好還好,電動車有點小,湊合吧。」我依舊笑著說道。

我的那個電動車就像是自行車裝了四塊小電瓶,確實不大,前面一個座位,後面一個座位,他小心翼翼地坐在了後面,嘴上還不住地說著這車子太小了。

「沒事的,一會兒就到我家,你堅持一下就好。」

我沒有帶他去火車站,因為天還早,才五點鐘都不到,兩人一路上都是尬聊,我也記不得都說些什麼了,就像最後一次見到的那兩個環衛工人一樣,不知道說了什麼,但都是發自肺腑的開心,我在前面騎車,看不到他的笑容,但一定很可愛吧。

我們那裡的人不算富裕,院內還有木柴,堆放的很亂,我帶著他直接去了二樓,就是我的住所,看他的樣子似乎有些詫異,因為我的房間很小,一張床,一個電腦桌,一個衣架,兩把椅子僅此而已。我現在想想,應該先給他倒杯茶的,他就在一旁坐著,我又像沒事人的一樣玩起了電腦,扭頭看他在一旁有些無措,我隨即起身。

「出去看看唄。」

「行。」

房間左邊就是一個通道,可以直接去一樓房頂,那裡有盆含羞草,他走到含羞草面前隨手玩鬧幾下,整棵含羞草都閉了葉子,我看著他笑了笑,簡直和孩子沒什麼兩樣。現在那棵含羞草已經老了,我把它挪到了溫暖的陽台,也不知道它能不能撐得過這個冬天,反正我是很愛它,每天都要去看幾眼。

到了樓頂我向他指了指南邊,那邊是一條大道,最近新修的,我帶他來的時候走的那條路,又指了指北邊,那邊有幾百畝地,都是等待開發的。第一次見面,實在沒有什麼可說的。

在外面走了一會兒,又回到了房間,我問他渴不渴,想要去下樓拿瓶水,誰知道他從書包里掏出來一罐菠蘿啤,我有些尷尬,難得想盡一次地主之誼,還被這小子搶了先,我想讓他裝回去,在火車上喝,他始終沒裝回去。那天晚上回來的時候我才喝的,一罐很多,味道還不錯,無非是我喝的有點早了,因為除了含羞草和那罐菠蘿啤,他似乎沒有在我家留下任何的東西,那僅有的足跡,恐怕也被雨水沖刷的一乾二淨了。

轉悠了一會兒,我便帶他去市區了,畢竟家裡面也沒什麼可看的,順便從鎮上拿了個快遞,那條街是藥材街,好多藥材還是我告訴他的,他做什麼事情都很認真,聽我說的時候一直在認真點頭,可能是剛認識吧,他根本就沒反駁的話。

從那時候起,我就覺得這個人很不錯的,適合做個知己,網上的事情姑且不說,從現在認識也不晚啊,天底下一見如故的很多,我和紀遠差不多就是這樣吧,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固執己見。

離開小鎮子,時間還早,我帶他去了南湖公園,那個地方他同學帶他去過,我帶他去不過是想聊聊天而已,想想不管平原還是其他地方,哪裡能沒有觀賞湖,況且紀遠家在蘇灣,離巢湖很近的。

但是兩人能有什麼好說的呢,只是說一些家常,在湖旁邊走了幾步,南湖在譙城算的上是一個大型觀賞湖了,北岸是客運站,沒什麼好看的,南邊則是遊客遛彎的地方,靠近湖水的地方用木板搭建了幾個木棧道,可以近距離的靠近湖水,夏天的話還能在裡面洗手。中間圍著幾個蘆葦盪,也算是獨特的風景,除了有點小之外,其他都還好,我和紀遠在其中走了一圈,他似乎並不是很在意。

「這湖還行吧。」

「就是有點小。」

他不屑地回答道,我當時有些不信,我沒去過大城市,僅僅見過山而已,至於大湖我並沒有見過,在我看來,南湖雖然是人工建造,已經很大了,少說也有三四百畝地吧。我經常去那裡玩,有時候沒見過世面確實對別人的評價不是很在意,有時候還會嗤之以鼻,後來我有幸去了一次巢湖,對於紀遠的不屑,我多少有點理解,因為巢湖有種望不到邊際的感覺,生活在巢湖地區自然有資格去評價其他地方的名湖,何況南湖這種人工湖。

我們走了一會兒,天終於暗了下來,我想帶他去市區,然後吃飯,最後送去火車站,安排的也挺好,沿著魏武大道,一直走到曹操公園北門。期間我問他喜歡看什麼書,他說喜歡看靈異,其實我現在也不清楚他喜歡什麼類型,後來給他寄了一本《白夜行》,那是我大學最愛的一本書,深深被東野圭吾先生的邏輯思維所震撼。

來到網吧,有幾箇舊友,沒來得及介紹,只是每人給他們買了瓶水,我和紀遠便在網吧最裡面一排坐了下來,我從家騎車到公園北門,也有十幾公里,我是想單純在裡面休息一下,順便把朋友的快遞給他。

我坐在紀遠的旁邊,兩人又對產生了興趣,這次似乎比剛才聊得更加積極,而且兩人同時說到了《魔道祖師》,沒錯就是一本耽美,多次被推上耽美神壇的巔峰創作吧,我個人也覺得是本不錯的。

「你除了這本還看其他的嗎?」我試探性問道。

「看啊,只是不多。」他有些羞澀地說道。

「其實我也看。」我笑嘻嘻地說道,然後在網吧竟公然向他推薦這類,其實在我看來這類還是有點影響的,其文學價值固然存在的,若是單純誤導青少年就有些不好了,無非是戀愛的性別不一樣罷了,有正確的價值觀就行,樹立良好的道德形象還是可以的,我並不是為耽美辯解,只不過實事求是而已。

他見我展開列表,看了一眼便又去玩自己的手機去了,兩個大男生討論這種東西也沒有什麼,但是在這個國度,總歸是被別人另眼相待的。畢竟社會還沒有高度發展,世俗偏見不發生在自己身上,無非是說說笑笑,但真的發生在了自己身上,就像是背著一座大山在別人面前行走一樣,根本容不得你抬頭,異樣的目光就像針尖一樣,扎在你身上,表面只是一滴血,或者根本看不見,實際上已經傷到深處。

說實在的,網吧的氣味實在太難聞,排煙口運行的很緩慢,進去一會兒便有騰雲駕霧的感覺,隨後而來的就是一陣又一陣的歡呼雀躍,沉浸其中當然很快樂,但是若努力置身事外,只會使得自己更加難受,因此坐了一會,我們就走出來了。

外面的天色已經完全黑了,想來也該去吃飯了,怎麼說也是下午來我家的,就算是送回巢湖,也該吃過飯吧,而且將近十一點的火車,時間還很長呢。對於吃飯,我自己都不熟悉,平常很少自作主張地帶著別人吃飯,那天也是一個例外吧,而且我只知道他不喜歡吃太辣的,所以就在街上找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飯館。那種飯館很普遍,也算是北方的一種小特色,兩三間門面,一個招牌。

我同他進去,他比較含蓄,我示意他點菜,他只是說隨便吃點就好,我便自作主張地點了一條魚,和幾道小菜,我並不知道他喜不喜歡,但都不辣。兩人面對面坐下,我看了他一眼,依舊是面帶微笑,挺平易近人的。

「你喝酒嗎?」

「你喝我就喝。」

「那行吧,一人喝一瓶吧。」

我說罷就招呼老闆送了兩瓶啤酒,幫他打開了一瓶,那天我知道他應該不喜歡喝酒,或者說不願意經常喝酒,可能因為第一見面,他不好意思拒絕,這應該是真的,想來一瓶啤酒並不算多。

不過他卻是主動端起酒杯,我依稀能聽到他說:「要喝交杯酒嗎?」

我愣了一下。「就這樣喝吧。」

那天吃了近一個小時,我幾乎把周圍所有的事情全部和他說了,從小學一直說到大學,然後講到喝酒前的幾天,我很少向一個人訴說那麼多的事情,見到他,我心中所有的故事,就像江水一樣奔流不停,不吐不快,他聽得很認真,不住地點頭。他走後還對我說,什麼都好,就是話有點多。

其實我平常話也不多,只是遇見了想傾訴的人而已,不管男女,一見鍾情這個事情,我不大相信,但是一見如故,我卻是很相信。因為高興,所以說個不停,我覺得就像遇見一個能訴說後半生故事的人一樣,他也會說他的故事。我記得最清的好像就是他們寢室有個胖子,因為打遊戲手機都摔壞了好幾個,當時我就覺得可笑,一個遊戲至於嗎?手機多麼金貴啊,用得著摔了嗎?直接把遊戲卸載不就行了,人嘛經歷不同,解決事情的方法也不同,我和紀遠什麼都像,就是解決事情的方法不像,以至於我一生念念不忘。

我和他說了很多,兩瓶酒很快就喝完了,我問他還喝嗎?他搖了搖頭,我當時心情好,又要了一瓶啤酒,三瓶酒兩個人說著一輩子的事情。從那天以後我們似乎沒有任何隱瞞,什麼都能傾心相訴,這讓我很感動,若不是值得信賴的人,何至於這般爽快呢,而且不過只是初次相見而已。

他喝過酒臉色微紅,頭髮向下蓋過眉額,那雙眼睛倒有幾分丹鳳的意思,微笑著坐在對面,那種樣子真的很可愛,我有許多朋友喝過酒之後都是喊著再來!他不一樣,靜靜地坐在一旁,時不時玩會兒手機,愈發覺得像一個大家閨秀,我當時看著他,心中也有幾分感嘆,「他如果是個女生該多好啊。」

隨即又想了想,其實不管男女,喜歡這種東西誰又能說得准呢,說實在的,那喝點酒臉紅的表情,我有點動心了,我是個男的,並沒有污穢的想法,不過是有種看著他一輩子的衝動而已。那天我僅僅認為我是衝動的,或許他走了一切就都好了。

從飯館出來,外面的涼風吹得人有些清醒,他的酒氣漸消,我帶著他直接去了火車站,那個時候才九點鐘吧,看著他臉上還有些紅暈,我只得去買兩瓶飲料,畢竟可以解解酒氣的。

我記得我當時說了很多,他不時地會笑笑,他還問我說話的時候為什麼不看著他,我心裡想著,自己在意的東西,看一遍都能記一輩子。我個人不喜歡直視別人講話,雙方眼神相對,不管熟悉與否,都感到很尷尬,並非我不尊重別人,而是實在不習慣如此。

在火車站正前方,我們坐了下來,前面是曹操的石像,威風凜凜,兩人說話間誰會談這些東西呢,因為快要分別了,我的心情多少有些失落,有時候覺得和他一直這樣坐著多好。看著星空兩人沉默了,他頭髮很長,因為額頭上有淺淺地疤痕,這些無非都是些小事罷了,反正我是不會在意,他臉上的紅暈也快消失了。

我坐著有些冷,緩緩起身伸個懶腰,「你說以後我們還會見面嗎?」

「能啊。」

「那什麼時候?」

「國慶節就可以來我家,我見過你的家人,你也該見見我的家人,正好也算見過雙方家長了。」

「這,那行,等到十月一號我去你家。」

當時他說的爽快,我答應的也爽快,儼然就像是一對情侶,要見雙方家長一樣,我答應的真實,後來他一直說是玩笑,所有的都是玩笑,但是我能感覺到,這次應該是真的吧,最起碼我不願意相信是玩笑。

把以後的約定說好,我如釋重負地送他去了火車站,以前送人能進站,但是現在已經不允許了,我和他揮手告別,心中多少有些難受。就像是認識了很久的朋友,突然被自己送到外地,感傷是有的,可是想想,他也有他要做的事情,隨他去吧,那個時候我唯覺得他喝酒之後的樣子真的好看,大概就是我當時送走他之後的總結吧。

那天我回到家的時候已經近十一點了,車子有電沒電地跑著,回到家我就問他臉上還有酒色嗎?他說沒有,我就讓他發張照片看看。確實沒了酒色,那是他第一次給我照片,也是最後一次,我一直存著,並且在鎮上洗了出來,每每看到都有點懷念,那天真的很快樂,我不過是一個平常的畢業生,平常的上班族,可是這一切就因為見了一面,什麼都變了。其實我的人生都是被父母安排好的,畢業之後上班結婚生子,很平凡,也很樸實,我心中覺得,也應該沿著父母安排的軌道走下去吧,沒什麼不好的,一切似乎都很完美,那晚他在行駛的火車上一夜,我睡得也還算安穩。

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吧,最起碼也要等到國慶節吧,可是有時候思念真的會使一個人變得手足無措,恨不得每日每刻都在一起,還在乎什麼男女,什麼年齡呢?喜歡一樣東西,未必非要符合世俗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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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一生思念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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