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的流氓組織

初期的流氓組織

從先秦時期一直到隋朝是流氓組織發展的初期。在這一時段內,流氓組織開始產生並有一定的發展,但數量較小,流氓的活動除個體之外僅有偶然形式的聯合行動,還沒有固定化,而且活動也遠不如俠客、土匪、盜賊猖狂。但是不容否認,早在漢代,長安城裡就有自發形成的流氓團體,可稱為非正規社會群體。這些城中惡少和閭里少年在某種意義上已具備後來流氓組織的一些特點:「長安城中姦猾浸多,閭里少年群輩殺吏,受賕報仇、相與探丸為彈得赤丸者研武吏,得黑丸者研文吏,白者主治喪;城中薄暮塵起,剽劫行者,死傷橫道,槍鼓不絕。」(《漢書·酷吏傳·尹賞傳》)。這一城中惡少與閭里少年的團伙組織具有一定的行為特徵—「相與探丸彈」,有其職業特徵,可受雇殺人,「受賕報仇」,好武鬥且為非作歹—「剽劫行者」。

到三國時期,曾有甘寧激民集團。甘寧,甘興霸,不僅是評書中為今人所熟知的文學人物,而且歷史上真有這麼個人。他年輕時頗有氣力,喜好遊俠,招集了一幫輕薄少年,他們「群聚相隨,挾持弓弩,負耗帶鈴,人與相逢,及屬城長吏,接行隆者乃與交歡,不爾,即放所將奪其資貨,於長吏界中有所賊害,作其發負,至二十餘年」(《三國志》卷五五《吳書·甘寧傳》)。這一個流氓組織的成員基礎為輕薄少年,非純粹的搶劫,大致可以歸入流氓組織一類。

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些「鄉里少年」、「鄉黨少年」,如南陳周敏,本來為郡中豪族,為人膽力勁果,超出當時同輩人,而且生性豪爽俠義,輕視錢財看重結士,於是一些「鄉黨少年任氣者皆歸之。」再如房法壽,「輕辛勇軍,結群小西為劫盜」,以至成為族內大患。此後他又常溫殺豬牛,「招集壯士,常有百數」(《魏書》卷四三《房法壽傳》)。

不過,這些無賴少年,鄉里、邑中流氓的活動具有較小的地域性,所謂「閭里」、「閭鄭」均指鄉里,只不過繞村轉巷而已,說明這些流氓團伙的活動也就僅止於一方一里,而「城中」、「邑中」的說法表明其地域範圍有所擴大,但也僅限一城一邑內為非作歹。

與上述稍有區別而接近於依附性群體的是遊俠集團。秦漢時期,在一些遊俠門下也聚集了不少惡少無賴。如一些少年聽到大俠郭解的行俠之事以後,「愈而慕解之行」,以至造成少年與其他「賢人豪傑」,甚至半夜裡經過郭解之門的人也「常十餘車,請得解客養之」;在陳遵的門下,也是「車騎落門,酒肉相屬」。儘管惡少無賴是遊俠集團的成員基礎,但少年歸附遊俠的主要動因,無非是他們看重這些人的俠義名聲,後來「慕之輻湊」,是以若欲從中找出遊俠集團某種嚴密的組織結構,似乎不大現實。但是,這種「背公結黨」的集團傾向,大約可以稱為後世各類流氓組織的先聲。

從先秦至隋代歷史階段上的流氓組織,其規模一般較小,內部結構也相對簡單,他們的流氓活動大多是搶劫為盜,反映了流氓組織產生初期的一些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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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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