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官府、官人之名行騙

借官府、官人之名行騙

借官府官人之名以行騙者,真謂是花樣繁多,不勝枚舉,這裡僅列出幾種類型以作說明。

①撞太歲。有的流氓混跡官場,招搖撞騙,靠官府吃飯。這就是當時聞名北京的「撞太歲」。所謂的「撞太歲」,明人張襄的解釋是:「京師依託官府,賺人財貨者,名『撞太歲』。吳中名『賣廳角』,江西名「樹背張風』,皆穿窬之行也。」(張襄:《水南翰記》)「撞太歲」一詞,這個「撞」字用得極妙。無賴子們整天無所事事,在街上閑逛,目的就是尋找一個騙取錢財的機會以資生計。但到那裡去尋找機會卻毫無目的,所以只能靠「撞」大運了。《明實錄》對無賴子的「撞太歲」行為記之甚詳,現引述如下:

在明英宗天順年間,京師有無賴子數十人,常在吏部前徘徊,打聽到選官監生,「或謀賂內外官求美除」,但因家境貧困財力不足,因此只好借貸,於是無賴子就將他們帶到富裕人家借錢。借來銀子以後,就替他們行賄。如何行賄姑且不論,若一旦有時湊巧,選官偶得肥缺,無賴子就「掩為己功,分有其金」。同時,無賴子又執借銀憑據給所除官,一同前往任所,「取償數倍」。(《明英宗實錄》卷三四二,天順六年秋七月)

偽造制書行騙。所謂「制書」,就是聖旨,也即詔、誥、諭、敕書之類。不言自明,所說的偽造制書就製造本來並不存在的聖旨。這是流氓巧生事端,借皇帝的名譽騙錢。有時候,流氓也偽造各部衙門的文書,或者假造都察院、布政司、按察司或府州縣等衙門的文書,「誆騙科斂財物」。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在湖廣,有一位流氓魏延文,假造「上諭和總督官銜報單」,以此信偽稱聖旨,並許願給他們八品頂帶,「誆騙銀錢」(《大清律例會通新纂》卷三十,《刑律詐偽·詐偽制書》)。

冒充官員或官員族屬行騙。官大一品壓死人,這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流氓當然也深諳其理。所以,有時他們冒充皇親族姻黨家人,或者在京,或者到外省,出入於大小衙門,囑託公事,販賣制錢鹽,包攬錢糧,有時甚至巧立名色,挾騙財物,侵佔土地;更有甚者,有時流氓就直接假充官員,「恐嚇害人」(徐學聚:《國朝典匯》卷一三三,《風俗》)。

有時流氓便假冒大臣和近侍官員的家人,在鄉村地方橫行霸道,惹事生非;有時則乾脆偽造憑札,自己充當起官員來,藉此到處招搖撞騙。清代的內宮太監,雖已與明代不同,說不上權勢顯赫,卻也不是好惹的主。所以,流氓也拉起他們的大旗,假冒內宮的親屬或家人,「恐嚇有司,誆騙財物」(《大清律例會通新纂》卷三十,《刑律詐偽·詐假官》;《刑事詐偽·詐稱內使等官》)。

假借名人之後的名頭或現任在朝官員之族屬以騙取錢財,也是流氓行騙中常有的事。如清時有一位醫人,自稱是宋時「包孝肅公」的後代。雖略曉醫術,但替人診脈,服其葯后,卻又不見效果。他還自稱已有一百幾十歲,曾經到了閻王殿,卻被閻王「放還」。再如清嘉靖時期,大學士顧鼎臣原籍蘇州府,於是就有一些流氓假冒是顧大學士的親族,「私出路引,賄買關文,駕舟懸牌,裝載客貨,所在騷擾,逃匿租稅」。

設立牙行,誆騙客商。自明中期以後,天下大碼頭逐漸興起,主要有荊州、樟樹、蕪湖、上新河、楓橋、南濠、湖州市、瓜州、正陽、臨清等處。這些地方大都是商旅輳集之所在,買賣興旺,因此一些牙行經紀人便靠此賺錢。牙行經紀人賺錢也頗有一些騙人的流氓手段。這些牙行經紀人平常假裝架高擁美,乘肥衣輕,揮金如土。顯得他們資本雄厚,藉此炫耀自己,吸引客商。有些客商不遠千里,前來發賣貨物,一入牙行,經紀人「但以酒食齎之」。貨一旦入了牙行,「無不侵用,以之結交官府,令商無所控訴,致貧困不能歸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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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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