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滋味兒(3)

打官司的滋味兒(3)

當晚,在我們的住地石油賓館的餐廳舉行了宴會,非常熱鬧,席間有精彩演出,還有新疆的歌舞團表演的舞蹈,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看到了許多領獎和不領獎的朋友,我試圖在人群中尋覓張建偉,但是,沒有找到。許多人多年不見面,到了一起十分快活。為我的書寫序的李若冰老先生也來了,他對我的獲獎表示了由衷的祝賀,這令我非常感動。當然,我這部書在寫作過程中,得到了他非同尋常的關心,他讓我每寫一篇,就寄過去給他看看。當時,他正因糖尿病住院。我還猶豫著是否會影響他的休息。但是,每每寫出一篇給他寄去后,很快就能收到他的回信。他的信寫得很激動,他說是我的文章讓他興奮不已的。他對於文章的構思角度都給予了充分肯定,也使我的信心倍增。我能夠在1995年的下半年幾乎一氣呵成寫出這個西部系列,與他的這種頻繁來信鼓勵是分不開的。

回到瀋陽后,我也並沒有馬上尋找張建偉的那部《蟬蛻的翅膀》。因為當時忙於一些瑣事,就漸漸將這件事擱下了。如果不是我的另一部書出版在我們的城市引起很大反響,可能我就不會與這場官司有緣了。

我的那部書叫《爸爸的心就這麼高》,副標題是「鋼琴天才郎朗和他的父親」。這部傳記文學在瀋陽最有影響的東宇書店搞了個發行式。而那一天,香港《文匯報》駐瀋陽記者站的曲頡先生被我的書的書名吸引住了,因為他當時也在寫一本培養兒子的書,題為《父親的心》(此書已由遼寧出版社出版)。他是個喜歡書並喜歡買書的人。他與我認識較早,卻好多年疏於聯繫了。因為書而勾起了回憶,因此,他就有了讀我的書的興趣,就有了更多的興趣。

於是,某一天,他給我打來了電話,告訴了一個讓我不能不重視的消息,那就是他發現有一本書嚴重抄襲剽竊了我的《西部生命》。

在曲頡之前,有關朋友告訴我這件事時,只是說張用了我很多文字或內容之類,「用了」或「使用了」,卻從未有人使用「嚴重抄襲剽竊」這類字眼兒。於是,我立馬給柴達木的劉書記打電話,讓他用特快專遞給我郵本《蟬蛻的翅膀》。書記是我的朋友,也是張的朋友。

他是個多年做黨的政治工作的幹部,很有政策水平,也很有人緣。他是四川人,非常和藹可親。在此之前,他對我說過張建偉到柴達木寫了一本秦文貴的書《蟬蛻的翅膀》。他說張建偉知道我。他還說張建偉寫書時用了我書中的一些文字。書記並沒有說張建偉囑咐他一定要與我打招呼,徵詢我的同意之類的話。

從劉書記那裡我得知秦文貴是全國樹立的英雄模範人物,是「五四獎章」的獲得者,是得到過**總書記接見過的人物。後來,他們組織了講師團,書記也參加了講師團,到北京人民大會堂講演。那天,中央電視台直播,我收看了他們講師團的演講。我看到了周書記,還有秦文貴,卻沒有看到劉書記出鏡。秦文貴的妻子講得非常感人,她講了一個令人刻骨不忘的細節:她給秦文貴洗頭,可怎麼也洗不幹凈。她反覆用洗髮劑揉搓出沫兒,卻還是洗不幹凈。後來,她仔細一看,原來丈夫的頭髮白了一層。丈夫才30幾歲呀,頭髮就這麼突然地沒有任何準備地白了一層。

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個直播的夜晚過後,第二天就是美國轟炸了我國駐南斯拉夫的大使館。這件事引起的巨大波濤,相對遮擋了國人對於秦文貴講師團的關注。但是,秦文貴作為一個青年科學工作者的高尚品格仍然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雖然我在柴達木時,沒有接觸過秦文貴,但是,我仍然為柴達木出現了這樣一位了不起的人物而深深欣慰著。

我不知道張建偉是如何書寫這樣一位傑出人物的,更不知道他在這樣一部書中如何用了我的文字。究竟是抄襲是剽竊還是引用?我只有親眼一見了。曲頡是律師出身的記者,我相信他的話不會隨意說的。但是,作為張建偉這樣的名記者難道會犯這樣常識性的錯誤?!

我仍然無法想象。

那幾天我非常著急看到這本《蟬蛻的翅膀》。書記確實用了特快專遞,他給我寄了兩本。我幾乎用了整整一個夜晚,將這部書讀完了。我邊看邊驚訝不已。因為我從這些採訪式的新聞文字中,不用費多少勁兒,就能夠發現屬於我自己的文字。我的文字與他的文字是完全兩種味道的,就像從血管里流出來的是血,與從水管里流出來的是水一樣,一清二楚。可以說,我的那些文字,是血,是我的心血。因為這些文字中,浸透了我的思考,我的發現,也是我的獨特的語言表述方式。所以,我幾乎不用對照我的那部《西部生命》,就差不多可以斷定出他這部書中哪一段是抄襲了我的作品。

令我驚訝的是,他在全書中,竟然會有60處抄襲我的文字。所謂60處,就是有60個《西部生命》中的段落或局部,分散著揉合在他的書中。最長的段落達到近千字,是一個完整的故事;而最短的段落只是一句話。書中只有一段是引用的,打了引號,提到了劉元舉的名字,還有幾段雖然打了引號,但並未註明是劉元舉的文字,而只是說一位作家。看到最後,是他標明他為寫此書所引用的「文獻資料」。上面提到了我《西部生命》一書中的幾篇文章,並標明頁碼。但是,我按著他所標明的頁碼查找時,卻並不是像他標得這樣準確,相反,他標得不是那麼回事兒。這使我意識到,作者是有意這麼標的。這是一種此地無銀三百兩吧?他不會不知道將別人的創作原句子拿過來,播撒在自己的書中,變作自己的東西是一種什麼樣的行為吧?他肯定知道的,如果不知道,他就不會進行這種所謂「標明」了。再看全書,文字確實粗糙不堪,有的甚至是將採訪記錄直接搬上去了。但,我非常佩服他的精明和才氣,他竟然能夠將血與水完全不同的文字「恰到好處」地組合在一起,令一般人無法分辨。這是高手呀,絕對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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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中國文壇第一案:《西部生命》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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