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華的兒子紀周
放學了,陶奇一出校門就看見媽媽站在一輛白色的計程車旁等著自己。他不願理媽媽,扭頭就想走開。媽媽一把拽住他,「怎麼,討厭我了?」沒辦法,他只好站住。
「不缺什麼吧?缺錢花嗎?」
陶奇看著她,忽然問:「你為什麼老不回家?」
吳家宜聲音高亢起來:「我得賺錢哪,兒子!你不知道,你媽現在做期貨,已經賺到上百萬了!等再翻一倍,我就收手,買房,買車,把你接過來,一塊兒過好日子!送你到美國或者加拿大去念書。」
陶奇對她描繪的前景不感興趣,他眼皮也不抬地說:「我……我不去!我跟爺爺和爸爸!」
說完,他背著書包就要走。
吳家宜拉住他,「傻兒子!真不知好歹!唉!算了!以後再說吧。」她拿出一疊錢來,「這些錢,你拿去零花。別讓你爸爸看見,給你搜走了。」
「不要。我不要。」
吳家宜把錢硬塞給陶奇,便打了計程車走了。陶奇愣愣地看著車子開走,轉身離去。
陶奇離開大路,獨自低頭走進一條僻巷。他喜歡一個人想心事。
突然,兩雙穿著「耐克」鞋的腳出現在他的眼前。他慢慢抬起頭。兩個男生不懷好意地從上往下看著他。
陶奇翻翻眼珠,抱緊書包,緊張地問道:「干、幹什麼?」
「哥兒們缺錢,借點兒花花?」
「我、我沒錢。」
「沒錢?讓我們搜搜?搜不出來放你走,搜出來,就是我們哥兒們的。」
陶奇把書包抱得更緊:「不!我不讓你們搜!」
兩個傢伙對視了一眼,一起朝陶奇撲過去,去奪他的書包。
陶奇掙扎著,企圖掙脫他們的糾纏。但根本不是人家的對手,那兩個男生很快制服了他,將他的書包搶過去。
陶奇正在絕望之際,忽聽一聲大喝:「住手!」一個粗壯的小夥子出現在他們面前,憤怒地盯著那兩個學生。
翻書包的兩小痞子斜著眼:「小子!少管閑事!」
「你們放開他!」
見兩痞子不理,來人猛地衝上去,一把將書包奪過來。
兩痞子撲過來,跟小夥子扭打在一起。
陶奇不知所措地看著他們。
小夥子沖陶奇大喊:「快跑啊,傻瓜!」
陶奇似乎沒有聽到,仍獃獃地看著他們廝打。
小夥子一邊護著書包,一邊與兩個痞子拳來腳往,打鬥十分激烈。他用了幾個漂亮的勾拳,將兩個傢伙打翻在地。見勢不妙,他們連滾帶爬逃走了。
陶奇好像在看一場武功表演,他看呆了。小夥子抖了抖身上的塵土,輕鬆地對陶奇說:「你為什麼不跑?」
陶奇晃晃腦袋:「你,你為了救我挺身而出,我要是跑了,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不再被人欺負,最好是練點兒功夫。」
陶奇誠懇地說:「你肯教我嗎?」
「我這幾下貓腳功夫,算什麼。你要真想學本事,市體校跆拳道班在招生,你可以試試。」
說完,他轉身離去。
這個小夥子是衛華的兒子紀周,他在市武校上學。今天的見義勇為只不過是牛刀小試。
他有更宏大的抱負,那就是成為威風凜凜的將軍,成為頂天立地的像周曉天叔叔那樣的英雄。
媽媽在大洋彼岸攻讀博士,惟一的聯繫是書信。他每月都要給她寫一封信,把自己的心情和見聞告訴媽媽,這樣心裡才踏實。
男生宿舍好比狗窩,又亂又臟。練武的半大小夥子光著膀子走來走去,發出沉沉的聲響,空氣里瀰漫著強烈的汗臭味。他又寫信了:
媽媽!照您的囑咐,我找到墓地,去給周曉天叔叔獻了束花。我覺得,他並沒被遺忘,因為我注意到周圍的草被人拔過了,好像還有人清掃過墓園。我們已經開始上訓練課,我會好好照顧自己的。您放心吧。兒子紀周上。
衛紀周將信紙折起來,裝進信封,在信封上用英文寫著收信人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