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13.第十三章

匯演后大家難得有了空閑,不再緊繃著練習、排練,團里也給他們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戰友約起來準備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兩身衣裳,天氣開始熱起來了,買點棉布料做兩個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錯。」

「我存了幾張工業票,想買塊表給我弟,他要結婚了,我這個做姐姐的總得表示表示才行,誰讓我就這麼一個弟弟。」

「上次在那家國營飯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記著呢,這次出去我還要再點上一碗,哎,曉靜,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訴你,那麵條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歡吃。」

「要我說,我們不如一起出去郊遊,爬爬山,欣賞欣賞初夏景色,也舒緩舒緩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來認真看一看的機會不多,辜負了多少的大好時光?」

「也對,那我們就約起來一起郊遊去。願意去的先報個名,在一起合計一下路線,爭取這一天玩得痛快,讓大家都盡興。」

從放假通知下來后,排練室里很是熱鬧,大家聚在一起說說笑笑,後來在隊長許在明的組織下,決定按個人意願組織郊遊,大家紛紛踴躍報名。

「娉婷,要不我們也一起去吧?難得這麼熱鬧,總不能脫離『廣大群眾』嘛。」季紅出言遊說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團里,季紅和吳亞萍,娉婷的關係最要好,如果吳亞萍沒有回鄉,那遇到這種活動的時候,吳亞萍肯定是最踴躍的那一個。而娉婷的個性偏文靜些,不太喜歡人多的場合,季紅怕娉婷不想去,才會出言勸說。

「那好吧,我們也一起去。」娉婷是個容易心軟的,要說爬山的話,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膩了,每次爬完后都發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約最後還是會一起去。現在也一樣,難得放假,不用排練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書,寫寫信都好,不過季紅開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應了下來。對於友情她還是很珍惜的,畢竟季紅時她在團里,難得合得來的朋友。

「好,現在報名的人數已經有十七個了,大家先說說最想去哪裡,想做什麼,統計后再一起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這樣大家沒意見吧?」許在明的組織能力挺強的,在團里負責大字報的宣傳,組織郊遊這種小事對他而言完全不在話下。

果然,他的話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紛紛說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棲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廟,有人想去爬紫金山,還有人想去市裡購物,再去吃點東西。

「班長,你有什麼想去的地方嗎?說出來大家一起參考參考。」許在明一直注意著娉婷,看她帶著笑容站在一邊,看著大家熱鬧卻一句話也不說,這讓他有些氣悶。他一直發自內心地喜歡這個漂亮又安靜的姑娘,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歡呼,也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著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關心她,愛護她,把那顆愛戀她的心交給她。他含蓄地表露著愛意,她卻全然不能領會,不管自己表現的多麼出眾,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這讓他的愛情變得苦澀無比。

許在明突然問了這麼一句,娉婷還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轉過來看她,她輕笑著說,「我隨大流就行,也沒什麼特別的想法,這麼多人貢獻出來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長說的對,這麼多主意呢,大家少數服從多數,要是實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說完話,肖雲立刻接了嘴,臉上似笑非笑,話里也意有所指。

季紅聽了皺起眉頭,側頭低聲和娉婷說,「她這是什麼意思?聽著怎麼這麼不得勁?」

娉婷搖搖頭沒說話,另一邊肖雲說完后又若無其事地和大家說說笑笑起來,彷彿剛剛的事情並沒有發生。許在明雖然心裡著急,到底也不好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表露什麼,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擁下做著統計。

「要不我們別和他們一起去了?怎麼老覺著怪怪的。」季紅這會兒有些內疚,要不是她慫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沒事兒,你等會兒看看他們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頭人,肖雲時不時的冷言冷語她早就有感覺了,而且為了什麼她也大約清楚,只是一直沒有當回事罷了。現在娉婷已經是團里的骨幹,大小也是個班長,而肖雲來團里也才一年多的時間。肖雲之所以敢這麼對娉婷,除了年輕無所畏懼外,還是因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雲的大伯是金陵軍區的政委,家裡條件不錯,作為肖家小輩里唯一的女孩,肖雲從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寵愛和悉心的培養。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從前的陳雪麗,否則團里肯定會給她最好的機會。她之所以對娉婷有敵意,還是一個「情」字。肖雲從進了文工團就偷偷喜歡上了開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許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時候很准,她總覺得許在明喜歡娉婷,因為他對娉婷的關注實在是太多了。想她肖雲從小被當作公主一樣養大,怎麼能容忍有人搶自己喜歡的東西?即使娉婷什麼也沒做,她也覺得娉婷搶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會一直刻意針對娉婷。只不過她也知道許在明和娉婷並沒有在一起,所以她對娉婷的敵意表現得也很隱晦,團里大多數人並不會多想,只當肖雲個性就是如此,誰讓她家裡條件好,任性一點也不奇怪。

最後的統計結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帶上乾糧防備來不及吃午飯,下午坐車去市裡逛逛,再找一家飯店吃個飯,傍晚時回部隊。

季紅到底還是決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過了,本來是想著和大家一起活動,免得我們不合群,現在看啊,那些年輕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湊熱鬧了。」

娉婷摟著她笑了,「還『那些』年輕女孩,你年紀也不大啊,明明還是一枝花嘛!」

季紅噗嗤一聲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擰娉婷的嘴,「別說跟她們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兩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後去了食堂,這會兒飯點早過了,仗著和炊事班關係好,她們過來蹭點兒吃的。

「喲,兩位姑娘這是才起吶?再過兩小時可就到了午飯時間了,要不姑娘們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長王保平是個喜歡開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著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師傅,你就可憐可憐我們唄,這不是難得休息嗎,我們也不要別的,有大饅頭,肉包子的來兩個。」她們也不怵,笑嘻嘻地沖著王保平說。

「看你說的,什麼時候還讓你餓著了?」王保平轉身回廚房,再出來時手裡拿著一個碗,碗里有饅頭和雞蛋。「熱乎著呢,這會也沒米粥,你們拿回宿舍就著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給我送過來。」

「謝謝王師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對我們好著呢。」接過王保平手裡的碗,娉婷和季紅笑容燦爛,最後還不忘捧他兩句。

「行了,別灌迷魂湯了,趕緊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沖她們擺手。

「我那不是還有上次帶的辣椒醬嗎?沾著饅頭吃味道肯定好。」想著干吃饅頭有些不對味,季紅想著之前從家裡帶了一罐辣椒醬,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沒了,平常就很少拿出來。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準備拿出來和娉婷一起沾饅頭吃。也不能怪她小氣,這年頭什麼都金貴,就那些辣椒也來的極不容易,家裡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覺著口齒留香,就那麼分給別人吃可不是浪費了。

「行啊,我那還有蜂蜜呢,用來沾饅頭也不錯,那樣鹹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許桂蘭專門找人弄的,現在計劃經濟,哪能輕易弄到這麼好的東西?別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許桂蘭費了老大勁才得來的。家裡留了一些給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給了娉婷,想著蜂蜜對女人好,養人,才巴巴地給娉婷郵了過來。

兩人有說有笑地回了宿舍,這時候宿舍已經沒人了。原本她們並不在一個宿舍住,後來團里人員變動,她們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請,換到了一個房間。宿舍里一共六個人,另外三個女孩人也挺好相處的,在這個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兩人泡兩杯蜂蜜水,就著辣椒醬和蜂蜜吃好了早飯。

「食堂的饅頭挺好吃的,等會兒把碗給他們送過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乾淨,季紅問娉婷,「今天我們還出門嗎?不出門我就順便帶著飯盒去食堂把午飯一起打回來。」

「你不是前兩天還說想出門買點東西嗎?要不我們送好碗一起出去?帶上糧票,餓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記得季紅說過她的月事戴要換了,想著季紅為了她沒和大家一起去郊遊,反正也只剩半天時間,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們等會兒就出發。」季紅果然高高興興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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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芳六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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