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3)

第 一 章(3)

朴川夏摩挲著玻璃碎片,打年良修的手機:"良修,你讓我感動。"年良修駕駛着最新款的現代汽車,對着手機一笑:"我的目的達到了。"朴川夏大聲地說:"你知道那個送快遞的孩子說什麼嗎?""說什麼?"朴川夏甜蜜地:"他說……你是我丈夫。"年良修吃了一嚇,以至於在女兒的學校門口,車也沒有停好:"哦?……你喜歡就好。"朴川夏追問了一句:"酒,還是那男孩的話?"正這時,女兒撲到年良修的車窗戶上,叫了一聲:"爸爸!"真是怕什麼來什麼,年良修開了車門,妻子和女兒坐進車內。年良修趕緊沖着電話公事公辦地說:"你更傾向於哪種方案?"朴川夏聽出對方的遲緩:"你不方便?"年良修說:"我剛接到纓子她們。"朴川夏啞然片刻,旋即聲音明朗,大聲道:"年經理,我更傾向於前者,您放心好了。"年良修也愉快地道:"您真的了不起,難怪總裁對您讚不絕口,您跟別的女人就是不一樣。"這句話隱含了對兩人之間默契的讚賞,朴川夏聽出來了,於是也道:"謝謝您的信任,再見。"年良修關了手機,轉身對妻女愉快地問道:"去哪兒?"而在上海的朴川夏的心情卻很不好,她聽出他和他老婆孩子在一起,她聽見手機里他的女兒的歡快的笑聲了,快樂是他們的,自己呢,丈夫是人家另外一個女人的,自己只是年良修的情人,按中國人的說法是二奶,要算老婆也是小老婆!而金正武的心情卻好的不能再好,天已經放晴了,他騎着摩托車慢慢行駛着,擦身而過的形形色色的人神情各異。他越來越喜歡這個城市,他從台灣來,在這個城市裏,他沒有親戚也沒有朋友。他喜歡陌生,喜歡像三毛一樣流浪,喜歡穿梭於陌生和新鮮中。願意當這個城市的過客,他喜歡把他遇到的每個人都當成演員,包括他樓上那個藝術家,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一種演出。他回家的時候,米拉正在演出,他的女配角是一個二十一歲,身高一米六七,上海某個機械學院的女學生,少女擺着從上海時尚電視頻道上學來的造型,擺着自認為時尚的POSE,木木訥訥像架機械。米拉皺了眉頭,拿手框了一個取景框的樣子,左右框了框,然後裝做很藝術地說了聲:"抱歉,你不合適。"女孩大概已經被米拉"導演"了很久,早就不耐煩了,一聽這話,氣的摔門而出。米拉聳了聳肩,很藝術地叫道:"下一個。"門外,半天沒有動靜,他找來的模特已經在一分鐘之前就被金正武全嚇跑了。金正武用的招數是這樣的:他先從屋子裏找幾幅米拉的大作,然後他手上捧著幾副油畫,對應聘的女孩說:"這就是他的青春系列組圖之一,他會把你們畫成這樣。"而那都是些什麼畫啊,不是一團氣體、一盤青菜、一道閃電,就是裸女!幾個女孩盯着裸女,面面相覷,在米拉還在表演的時候紛紛離去。等到米拉探出頭來,發現他的模特已經全跑了,他大為惱火,他罵道:"金正武,幹什麼你?"金正武把油畫塞到米拉手裏:"總得讓我睡覺吧?"說完,他就躺在幾個小時前躺過的沙發上,拉上毯子,準備好好睡個回籠覺。米拉呼啦掀掉了金正武身上的毯子:"你到底想幹什麼?""我想睡覺。"米拉把一張紙拍在金正武面前:"看看協議,你的房間同時也是我的客廳。"金正武不管什麼協議不協議,嘟噥道:"我要睡覺!""你影響了我的工作。""你影響了我的休息。"米拉質問道:"青天白日你睡什麼覺?"金正武反問:"深更半夜應該是睡覺的時間,你在幹嗎?"米拉理直氣壯地說:"我?我跟你能一樣嗎?靈感的降臨往往就是在深夜。"金正武蓋上毯子,說:"我跟你不一樣,睏倦在白天隨時都會降臨,午安。""金正武,你別耍賴!告訴你,在上海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離開我米拉,你到哪裏去租四百元一個月的房子?我是同情你、可憐你才收留你這個外來的傢伙,我可不是缺那點錢,找什麼人和我同住都得服從我,你也不能例外,咱們是有協議的!喂!"金正武懶得和這種上海小男人爭吵,一動不動。米拉還不放過他:"你別裝蒜,給我起來!你……你把駕駛執照還給我!"金正武從毯子裏扔出駕駛執照:"正要還您呢,我的駕照已經取回來了。"米拉無計可施:"你你你……給錢!""房租漲價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協議上寫着呢。"米拉道:"不是房租,是租駕駛執照的錢!"金正武掀開毯子一角:"米拉,過分了吧?說好是借給我用的。"米拉挑釁地說:"租!租借你懂嗎?一百美金一天,你用了三個月了,給錢!"金正武索性不理,蒙頭大睡,上海男人就是這樣的,你要和他吵架,他會跟你蘑菇半天,什麼陳芝麻爛穀子全給你翻出來,所以,男人,還是不要和上海男人交朋友的好,不過,有一點,上海男人很講公平,他會把你和他的權利和義務分得很清楚,不讓你佔便宜,也不大會讓你吃虧。米拉還想糾纏,正這時候,一個時尚女孩叩門而入,軟軟地問道:"請問哪位是畫家米拉先生?"米拉打量著女孩,驚喜道:"我就是,快請進,請坐。"女孩站在沙發麵前,看一眼毯子裏面的金正武,遲疑着。米拉意識到了,趕緊道:"小武,有客人到,總不能讓姑娘坐你身上吧?"金正武只好無奈地起身:"米拉,我服你!你工作,我到你樓上睡一會兒行嗎?"米拉馬上斷然拒絕:"不行!協議上寫得很明白,你永遠不能踏進我的房間半步。"金正武套上外衣,悻悻拉開門。身後,米拉得意地:"你要是不喜歡這裏,可以搬出去嘛,或者直接滾回台灣去!"金正武現在才不想回台灣,他喜歡大陸,喜歡流浪,喜歡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他喜歡"在路上"的感覺。好在上海是一個休閑的城市,他很快在街邊找到一個雕像。他靠在一個雕像懷抱里,他把一塊"請勿打擾!"的牌子掛在雕塑的手指上。他睡了起來,不管車來車往,人來人往。到了晚上,他就趕到酒吧打工,他是酒吧的調酒師,他把調酒當一門藝術,而不簡單是技術。晚上十一點的時候,朴川夏也到了這個酒吧,金正武一眼就發現了朴川夏,而她沒有發現他。朴川夏在一個暗暗的角落裏剛坐下,金正武就拎了一瓶酒放在朴川夏面前的桌上,問道:"開嗎?"朴川夏一抬頭,發現是早上給她送特快專遞的小夥子。身着白色絲綢襯衣的金正武透著一股逼人的英氣,他也認出了朴川夏。金正武開了酒:"看來你對這種蒸餾酒真是情有獨鍾啊。""難道不可以?"金正武把一杯酒推到朴川夏面前:"你與眾不同。"朴川夏一笑:"就因為只鍾情於一種酒?"金正武:"當然不是,因為深夜裏獨自一個女人來喝酒的並不多。"朴川夏環顧四周,冷清的酒吧里散落着的幾對醉意親密的男女,不禁尷尬也有些惱火,這個小男生怎麼這麼尖刻,上午就被他數落了一頓,怎麼冤家路窄,又遇見了他,於是回擊道:"作為一個服務生,你話太多了吧?"金正武淡然一笑,想要轉身離去。朴川夏一口喝完杯子裏的酒,大聲道:"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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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小說: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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