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興訟

皇家興訟

二十九、悄悄離開了靜園牛郎織女相會後的第五天,也就是舊曆七月十二日下午。那天,文綉又哭鬧得很厲害,溥儀便打發太監前往慶王府找來文珊,讓她勸導胞姐。文珊勸慰一陣,就向溥儀建議說,她姐姐心情鬱悶,希望允許她陪伴姐姐出外散散心。溥儀大發慈悲,慨然應允。當天下午3時,文綉由文珊陪著,為掩人耳目也帶了太監趙長慶,乘坐溥儀的專用汽車出了位於協昌里的靜園大門。溥儀萬萬沒有料到:這便是長期預謀后的驚人之舉,文綉從此再不曾跨進這座靜園大門。她在此時脫出靜園,這實在已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情了,首先是溥儀向日本靠攏的傾向已愈來愈明顯,即將成為現實。雖然「九?一八」事變尚未發生,但不久前從日本歸來度假的「御弟」溥傑,已經向溥儀傳達了鹿兒島駐軍某聯隊吉岡安直大隊長關於「滿洲最近也許就要發生點兒什麼事情」的訊息,駐天津的日本領事和司令官們也更頻繁地往來靜園。文綉當然不會對此無動於衷。再說文綉與皇家的矛盾已成水火之勢,「中宮娘娘」婉容勢與小妃子文綉不兩立,文綉若不自我毀滅勢必出走,已經沒有別的道路可以選擇了。文繡的娘家親屬中有一位遠支的表姐夫名叫毓璋,號子特。此人晚清時曾任清西陵守陵大臣,辛亥革命后順應時事出任新職,在民國政府的海軍部當上一名總務司長。毓璋的大女兒玉芬雖說是文繡的晚輩,卻較之年長。玉芬長相不錯,為人老練,有謀略,工於心計。可是,在婚姻問題上卻很不幸。由於父母包辦,把她嫁到一度身為民國總統的馮國璋家,成了國內第一號人物的孫子媳婦,然而,這位馮家少爺(馮國璋的長子長孫馮曙山)並不是正經人,整天吃喝玩樂,尋花問柳,完全不把玉芬放在心上,所謂夫妻感情是根本談不到的。不過,這樣的環境卻逼她想了問題,長了見識,有了經驗。文綉入宮前,因家境貧寒與許多親屬都無往來,玉芬也從未到過哈達門外花市上頭條傅家。後來,文綉平步青雲成了「小皇上」的妃子,也是額爾德特氏家族的榮耀,親戚又都走動起來了,玉芬也常到大翔鳳衚衕蔣氏那裡串門聊天,與文繡的母親相處頗近。文綉出宮在醇王府「被難」的日子裡,曾幾次回到大翔鳳衚衕的娘家看望母親蔣氏,也是因為受到了玉芬的鼓勵。玉芬的婆家不但在北京東四十條有漂亮的公館,而且在天津租界也有房產。所以,玉芬有機會居住兩地,一年之中總有幾個月住北京,幾個月住天津。文綉隨溥儀去天津后,和玉芬有了更為密切的來往,她們無話不談,息息相通,玉芬和文珊一樣,成了文綉最親近、最信賴的人。逐漸地,玉芬了解了文綉在皇家的悲慘境遇,她第一個向文綉指明了新的人生目標。這便是文綉向溥儀鬧離婚的緣起。文綉說:我和玉芬相處得近了,甚麼心裡話都向她掏。她見多識廣,又有心計,很會出主意。她告訴我:現在是民國時代,溥儀又被攆出宮來,他也不再是「小皇上」了,也要守法、平等待人。你可以根據「男女平等」的法律條文,請律師寫狀子,告溥儀虐待妻子,和他打離婚官司,向他要贍養費。你若考慮好了就這麼辦!

我可以在外面接應,找人幫你的忙。事成之後別把我忘了就行!

玉芬這人說話在理,我當時也相信她,可這離婚官司畢竟不是一件小事,一時還拿不定主意。我就把文珊找來,徵求她的意見。我三妹從小就是不甘吃虧的人,又加上快言快語,一說就很贊成。她看我略有遲疑就急著說:「二姐呀!

難道還沒過夠?和溥儀這種男人生活在一起,還有什麼幸福可言!

早離婚早利索!

」後來,我和文珊、玉芬三人一塊兒前前後後地核計了一番,至此我才下決心和溥儀離婚。外界都以為是我妹妹文珊的主意,其實是玉芬最先和我說起的。當時,這事除了文珊、玉芬和我三個人,再沒向誰露過口風,別人並不知內情。過了幾天,玉芬又來看我,我偷偷交給她銀洋一千元。因為她認識的人很多,讓她和文珊先用這筆錢在外邊打點打點。我還囑咐她說,就按民國的新法律起訴,請律師與溥儀打這場離婚官司。文綉脫出靜園前,從各個方面做好了準備。聘好的三位律師張紹曾、張士駿和李洪岳,已在國民飯店租了房間,等待行動;文綉陳述離婚理由的文件以及脫出后致溥儀的信等,也已擬好繕清;同時,文綉也找機會清理了自己房中的細軟及金銀首飾,讓文珊分批陸續帶出,暫時存放在她家裡,以備脫出后應急之用。這一切都做得周密、細緻,神不知、鬼不覺……舊曆七月十二日,按公曆是1931年的8月25日。離日本侵佔東三省的「九?一八事變」只有二十四天,文綉為擺脫溥儀的控制而發難,竟選擇了一個多麼關鍵的時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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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容/文綉傳:中國末代皇后和皇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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