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結婚?(1)

該不該結婚?(1)

如果您真想成為一位成功的人,保持單身、不結婚是不行的。倘若自宮,那更是成了笑話了。為了成功,親愛的,我們結婚吧!一個人該不該結婚,聽起來像一句廢話,但是在21世紀的今天,恐怕我們要比較嚴肅的面對它。在我們周遭有多少老早就住在一起的男女,平常日子早就"干"翻過去了,噯!他們就是不結婚,他們要是真結了婚,洞房花燭夜也毫無興奮可言,因為那天晚上,是他們第一百零一次**。一個人需不需要結婚,可不可以終身保持單身,能不能只維持男女朋友關係,同居一輩子不結婚?在今天多變的年代,這些都成了一個問號。在我們開始談"婚姻"這個主題之前,我想我們應該先討論"一個人到底應不應該結婚"這個問題。以天地、日月循環的自然道理,"純陽不成氣,純陰不成候;陰陽調和,方成氣候",日月、陰陽本來就是相互共存,彼此之間缺一不可。在銀河系中,地球的資源孕育著萬物,又持續生生不息,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地球能浸潤在日月間的調和磁場,有適當的陽光與溫度,又有月亮環繞地球相吸引所產生的潮汐變化,中和了白天的陽剛之氣,再注入夜晚的陰柔之息,使地球的生命氣息源源不斷、陰陽調和。這個自然奧秘正是生命的泉源,如此地球上的萬物也自然形成"陰陽再生,代代傳承"的生命體。在地球生命的成長過程中,萬物不斷進化,人類因此而生。在人類的陰陽分別上,男呈現陽性,女則呈現陰性。在此陰陽相合相生的傳承下,自然是男女的結合才有人類生命的延續,所以男女若是不結合,豈不亂了天地自然生命的道理?男生為何愛女生?根據醫學的報告,一個人在青春期之前都是同性戀,男生只和男生在一起勾肩搭背的混;女生則是手拉着手的一起對付那些臭男生。在小學里,永遠是男的一國,女的一國。到了青春期,情況開始改變了。就像羅大佑的《童年》唱的,男生開始會注意隔壁班的那個女生什麼時候會走過我的窗前?女生也會開始發現自己逐漸隆起的胸部,我們也從"為朋友兩肋插刀"變成了"為了女人,插朋友兩刀"!我們會有這種"思春"轉變,是因為在青春期,我們開始覺得自己不完整,覺得自己只是一個完整個體的一半,必須要尋求與另一半結合,生命才完整。男孩子泡妞的根本原動力,就是一種追求完整的**--或許我們自己可能也不太清楚這個道理;或許眼下許多人的完整隻有一晚上,天一亮又缺陷了。可是在男女**結合的那一段時間裏,人,是最完整的,我們是永遠不會放棄追求這種完整的**,更何況它的代價是快感,那就更不應該輕言放棄了。我們常說尋找另一半,就是追求這個完整的意思。比較特別的是同性戀者,他(她)們的問題常是因為在青春期時,沒有順利的從"狐群狗黨"的同性戀轉成"見色忘友"的異性戀緣故。兩個人結合在一起,成為在法律上有名有分的夫妻,我們叫它"結婚"。結婚只不過是人類文明發展下,男女結合的一個代名詞。前面我們說了,兩性結合本來就是應該的,換言之,結婚也是應該的。有人會問:同居算不算?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各位:同居不算!雖然兩個人做的事跟一般夫妻沒什麼兩樣,根據我們的學理,同居就是不算。結婚雖然只是一道手續,可是從根本上,跟同居還是不一樣的。男女結了婚、辦完了手續,就像在上帝手上或是月下老人姻緣簿上注過冊一樣,兩個人的流年運氣可以起到相乘的效果,譬如我們常說的"幫夫運",卻不會說"幫男友運"、"幫炮友運",同居達不到夫妻運氣相乘的效果。在後面我們會詳細的解釋它的原因。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統計:我為了寫這本書,基本上查遍了所有資料,發現古今中外的成功人士,沒有一個不結婚或沒結過婚的。有趣的例子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獨裁者希特拉,跟女友同居了好幾年,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分鐘,盟軍的炮火都打到總統府了,他仍要兌現他的承諾--讓女朋友成為新娘。於是,在總統府地下室里,跟女朋友舉行婚禮,正式成為夫妻,然後雙雙自殺。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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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預言百位明星好壞姻緣:《誰搞垮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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