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絲可怕相似之處

第四章 一絲可怕相似之處

烏雲埋怨今天出門沒看日曆,一定是諸事不宜。不過她並沒太多慌張,這裡是醫院,人來人往,保安很快就會發現有人被困在電梯裡面。

按了警鈴,接通了電話,保安告訴她立即通知電梯維修工趕到現場。

李狂風一直饒有興趣地打量烏雲,即使烏雲發現他的眼神也不退卻。「李先生,你家是在鵬城嗎?你和你堂叔一直沒來往嗎?」

「我是河南人,兩月前來鵬城工作。堂叔和所有的親戚關係都不睦,他也不和我們來往,我也是公安局打電話才知道他在鵬城。」

烏雲細思,確實以李至清的人品,很難與人相處好,還好他的親戚願意為他操辦後事。「李先生,你現在哪裡高就?」烏雲不動聲色地打探。

「高就算不上,不過是小公司而已。」

兩人聊著,李狂風的家庭背景和身世經歷,與烏雲心中深藏的秘密並不相符,可能他們只是長相相似而已。這時電梯門被拍響,從縫隙中傳來了聲音,過了一會,門被撬開約摸一尺左右的寬度,空氣透進來,烏雲舒了一口大氣。

電梯恰好卡在四五層之間,因此電梯高出地面一米多,保安拿來梯子,烏雲順著梯子爬下來。

周圍擠滿了圍觀的病人和家屬,烏雲回過身,李狂風也已經下來。「李先生,你現在和我去骨外科辦理你堂叔的死亡證。」沒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不但死者不能註銷戶籍,甚至還不能火化。

出具李至清的死亡證后,烏雲便將肇事司機的手機號碼告訴他,賠償事宜由他們私下協商。

當李狂風走後,張婷便一臉欣喜地拉住烏雲,道:「這個就是我說的帥哥,你們說是不是長得比胡歌還要帥,真的是鶴立雞群,不管有多少人,第一眼看見的就是他。」

「喂喂,怎麼你想腳踩兩條船嗎?看我不告訴你男朋友。」沈蘭伸手敲著張婷的頭頂。

「沈蘭,你要是告訴我男朋友,我可得將你的秘密說給烏雲聽喲。」張婷不甘示弱。

「我沒秘密,有本事你給我編一個秘密。」

「真的,我可真說了,你可別惱啊。」說著張婷便臉朝著烏雲,笑道:「烏雲,你知不知道沈蘭對那個警察很有好感,不如你把警察讓給沈蘭好了。」

頓時沈蘭的臉就變得蒼白,忙道:「烏雲,你別聽張婷胡說八道,根本沒有的事。」

說來也巧,兩年前沈蘭和姚騰飛相過親,但是彼此都沒看上眼,所以也就不了了之。當沈蘭得知沈騰飛在追求烏雲后,莫名其妙地看姚騰飛又順眼了,而且姚騰飛的家境與工作都比一般人強太多,因此每次姚騰飛來醫院找烏雲,沈蘭都會心生不快。

「沈蘭,你不用顧忌我,我和姚騰飛只是普通朋友。」

姚騰飛的相貌不算出色,只能說是五官端正,但勝在身材高大,並且語言風趣幽默,也算是個居家的好男子。但是姚騰飛完全不能引起烏雲內心的綺念,那好像是鵝毛落入湖裡激不起任何的水花,烏雲是個很嚴重的外貌控患者。

所以,在五年前她才會被一個男人的相貌給誘惑了。

「你們分手了?」沈蘭的語氣中有些不易察覺的欣喜。

「我們又不是男女朋友,何來的分手,沈蘭,你好好把握吧,我祝福你。」烏雲向她重重地點頭。

雨一直下,直到下班時仍是大雨傾盆,烏雲鑽出地鐵就看見漫天的雨霧。煙波居離地鐵站有10分鐘的路程,烏雲狠了心,徑直衝入雨霧中,瞬間被淋成落湯雞。

一部黑色的賓士在烏雲的身畔停下來,車窗搖下探出一張英俊的面孔,烏雲一愣,下意識地往後退了兩步。「烏護士,上車,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快到家了。」酸澀的雨水滑入嘴角,烏雲習慣性地去舔嘴唇。

李狂風推開副駕駛的車門,道:「烏護士,你是害怕我對你有不軌嗎?否則你不應該拒絕一名男士的好意。」

「不是,我的衣裳都濕了,不想弄髒你的車。李先生,謝謝你的好意。」說完,烏雲又大步向前跑去,但沒跑出多遠,雨停了。烏雲抬起頭去看,頭頂上撐著一把黑色老式布傘。「這把傘……」

這樣的傘是上個世紀的產物,尖尖的鐵頭傘柄,黑色的布料,現在恐怕就是最偏遠的鄉村也不多見。烏雲記起了這把傘,在那個暴雨的深夜搬家的鄰居。

「是你。」

「是我?」李狂風臉上有些疑惑,他撐著傘,傘完全打在烏雲的頭頂,而他衣衫早被雨水淋濕緊貼在後背。

烏雲感到尷尬,那夜自己躲在窗子後面偷窺,當然李狂風是毫不知情。「李先生,前幾天你是不是搬到煙波居,我在窗前看到你的傘。嗯,我記得這把傘。」

「這把傘真有魅力。烏護士,想不到我們還是鄰居。對,我才搬來,這裡離我工作的地方較近。」

刺耳的汽笛聲響起,一個粗嗓門大聲道:「前面的開不開車的,再不開老子可要撞上去了。」

烏雲回過頭,只見公路上汽車堵塞了一條長龍,李狂風突地拽住烏雲的胳膊,不由分說將她推到賓士車中,然後汽車駛動。

不知怎的烏雲忽然鬆了一口氣,身畔的這個人確實不是那個深埋在心底的秘密。那個人只是個窮酸的音樂家,他不叫李狂風,買不起價值百萬的賓士,也穿不起幾萬塊的阿瑪尼定製款。

況且,他是回不來的,永遠回不來了。

賓士在烏雲的別墅前停下,烏雲正準備下車,「烏護士,很高興能成為你的鄰居,以後請多關照。」李狂風伸出手。

「也請李先生多關照。」烏雲去握他的手,這隻男人的手很軟,手指形狀也很好看,修長,指甲飽滿,也很乾凈,皮膚比平常人要白,可以說是近乎蒼白,能看清手背上幾條青色血管的走向。

但是他的指頭卻很硬,好像生有厚厚的繭似的。

用手指頭工作的人,可能是電腦工程師,也有可能是音樂家。

烏雲的心不住地往下沉,她終於發現了李狂風與心底秘密的一絲可怕相似之處。那個音樂家最擅長演奏里拉琴,所以手指頭長滿了厚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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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你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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