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父親手裡購買洛克菲勒中心

從父親手裡購買洛克菲勒中心

戰爭結束后,我們兄弟會面時談論的最重大的主題是洛克菲勒的未來。在運營的頭18年裡,該項目沒有能夠產生足夠的收入來完全沖抵利息和稅收,更談不上分攤都市人壽保險公司和父親的債務了。自從20世紀30年代中期項目竣工以來,父親承擔洛克菲勒中心的經營赤字已經將近10年。截至1944年年底,父親一共已經投資億美元:5500萬美元的普通股,6500萬美元的無息票據。結果是,父親擁有的普通股價值低得可憐。儘管如此,戰前在中心擔任過幾年總裁職務的內爾森看到了該地產巨大的長期潛力。他確信一旦償還了債務,它就會成為價值越來越大的資產。他鼓勵我們幾個兄弟利用好他所看到的「巨大機會」,讓父親將中心的普通股賣給我們。在徵得了我們的同意之後,內爾森就此事催促父親。父親雖然看到了他的觀點有理的一面,但解釋說自己並不是一個完全自由的代理。在他出售自己的股票之前,他必須取得地主哥倫比亞大學和主要債權人都市人壽保險公司的允許。保險公司很痛快地答應了,但哥倫比亞大學卻是在修改了租約之後才表示同意。修改後的租約包含了絕對性擔保條款,即租金必須支付、普通股不得出售給家族之外的任何人。另外一條補充條款規定,只要原始債務沒有完全償還,就不得分紅。我和我的哥哥們同意了這些苛刻的條件,因為我們相信中心的長期經濟前景是輝煌的。但是,只要哥倫比亞大學還是地主,租約里有些限制性條款將繼續限制著中心的靈活性和市場銷售能力。1948年,在解決了這些複雜事宜之後,父親以220萬美元的評估價格將他在洛克菲勒中心的股票賣給了我們。我們兄弟5人獲得了中心的所有權:包括坐落在黃金地段上、出租率達到100%的11棟大樓,每棟44萬美元。然而,獲取公司的所有權意味著承接其8000萬美元的欠債:欠人壽保險公司2000萬美元,欠父親6000萬美元。1950年,我們償還了人壽保險公司的最後一部分貸款,第二年又向父親支付了200萬美元的債務。如何處理剩餘的債務問題,在家族內部造成了大量的緊張關係,直到問題得到了最終解決。1952年,父親已經78歲,他那從來就不怎麼強健的身體已開始衰老。他的律師們越來越擔心擁有中心的票據對他的地產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們買下普通股后不久,內爾森建議父親放棄債權,這樣我們就能動用必要的資金,以實現中心的現代化改造以及可能的擴建。父親反駁說,如此他就要支付2600萬美元的饋贈稅,因此他拒絕了。由於消除債務不可行,我們提議父親把票據交給急需捐贈的RBF。事實上,內爾森的態度十分強硬,甚至威脅說,如果父親不同意我們的提議,他就要辭去中心董事長的職務。父親最後讓了步,把票據給了RBF。這樣,他便有效地結束了他與洛克菲勒中心的經濟關係,將其管理權完全交到了我們手裡。父親捐贈給RBF的5770萬美元對我們這代人來說意義重大。隨著中心在後來的17年裡還清了債務,RBF逐漸積累起捐贈資產,使它有能力支持新的項目,而在過去,這是不可能的。RBF成了我們這代人最重要的聯合慈善事業,是我們支持在人口、環保、經濟發展、城市事務和基礎科學研究等領域裡運作的機構的主要渠道。洛克菲勒中心後來成了我們兄弟幾個以及我們的繼承人越來越具有價值的投資。但是,對父親來說,這個項目幾乎是全面的經濟虧損。他總共投入了5500萬美元的普通股、6500萬美元的個人票據。(這還沒有計算為進行這些投資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在大蕭條期間以谷底的價格出售證券,主要是石油股票。)他的億美元總投資獲得了出售普通股的220萬美元,而票據的償還只有750萬美元。很少有人認識到,儘管該項目為他的後代產生了長期的效益,父親卻因為在大蕭條期間勇敢地決定繼續建設洛克菲勒中心而直接損失了億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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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唯一的洛克菲勒家族自傳【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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