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家族銀行」

洛克菲勒「家族銀行」

大通常常被叫做洛克菲勒的「家族銀行」,意思是我們擁有或者至少控制著該銀行。事實並非如此,雖然我們家多年來與大通有著一些牢固的關係。上個世紀初,祖父購買了紐約幾家銀行的股份,包括大通的前身之一權益信託公司(EquitableTrustCompany)。1921年,他將自己在權益信託公司里的股票利益—總計占發行股票的大約10%—給了父親,使他成了該銀行最大的股東。但是,在1929年年底之前,我們家沒有一個人在銀行的管理方面扮演過任何直接的角色,而到了那年年底我們的直接介入,也是由於發生了一系列不尋常的事件。權益信託公司的律師事務所默里-普倫蒂斯(Murray&Prentice)多年來一直為我們家處理公司和信託業務。我舅舅溫思羅普·奧爾德里奇—母親最小的弟弟—於1918年進了這家事務所,並迅速成為一名高級合伙人,負責權益信託公司和其他客戶。1929年股票市場崩潰初期,父親和其他股東們開始擔心權益信託公司的穩定性。沒過多久,權益信託公司的總裁猝死。父親建議溫思羅普臨時接替。溫思羅普勉強接受了這個位置,但堅持只干一年。溫思羅普當上總裁后,想找一個金融夥伴提供國內力量和支持。他找到了大通這個夥伴—全國最強大的國內銀行之一。1930年初,他談成了兼并大通事宜,創建了當時全世界最大的銀行。父親全力支持兼并之舉,並被允許委派兩名代表—總計25人—進入新銀行的董事會。雖然父親的股權因為兼并而減少到大約4%,但他還是聯合銀行最大的股東。兼并之後,大通銀行非常成功的傑出董事長艾伯特·威金(AlbertWiggin)成了聯合銀行的董事長,溫思羅普擔任總裁。(註:實際上,花旗銀行比大通銀行更像是洛克菲勒家族的一個銀行。祖父的兄弟威廉·洛克菲勒擁有花旗銀行很大比例的股票,在1891~1909年期間與銀行總裁詹姆斯·斯蒂爾曼關係十分親密。威廉的兩個兒子分別娶了詹姆斯·斯蒂爾曼的兩個女兒;他們的聯姻被人們稱為斯蒂爾曼-洛克菲勒家族,他們家多年來與花旗銀行一直保持著密切的關係。20世紀60年代,威廉的孫子斯蒂爾曼·洛克菲勒在我當上大通總裁的時候,成了第一花旗銀行的董事長。但是,這時斯蒂爾曼和他們家擁有的花旗銀行股份還不到1%,我們家擁有大通銀行的股份大約是1%。雖然我和斯蒂爾曼私交很好,但我們並非親密朋友,且是公開激烈競爭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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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唯一的洛克菲勒家族自傳【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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