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12.第十二章

其實他早就隱隱預料到是真的,只是缺一個肯定。

答案得到肯定之後,路爵反而覺得宛如大石頭落了地,咯噔一聲,雖然砸得心中悶疼,卻又有種說不出的安穩。

路爵之前跟江恆開玩笑般說要信佛,實際上並不是在開玩笑,他是真的想用信仰來洗去自己以前犯下的過錯,多做點好事兒,積點德,好給自己贖罪。

「這人誰?」路爵看著連珩的眼睛,目光凌厲。

「既然你都把以前的事給忘了,就算是我告訴你一個名字,你也不會想起來點什麼。」連珩說,「況且,忘了這些事兒,對誰都好。」

路爵憋屈的呷了口茶,把很多話都咽在了心裡。

「你弟上學了么?」連珩看了眼路天說,「這年紀該上高中了吧。」

確實,他的同齡人應該都在上高中,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就算是有憂慮,也頂多是「這次考試沒考好」,「隔壁女孩還沒喜歡上我」此類少年維特之煩惱。

「他有點問題。」小天那麼好一孩子,路爵有點說不出口,瞥了一眼他的臉才道,「不過,他運動神經特別發達。託人找一下關係的話,應該能進個普通高中的體育部。」

「自閉?」連珩問。

「差不多吧。」路爵懶得作過多解釋,說我們自閉就自閉吧,總比說我們是食人魔強,「不會跟人溝通。」

「如果你信任我的話,可以把這件事也交給我。就算你找別人不也得找?何必費這個功夫。」

「連大哥。」路爵沒控制住叫他大哥的衝動,「欠你這人情我記住了。」

「酒吧開業記得請我喝酒就好。」連珩笑了笑說。

路爵領著路天回去的時候,天都已經黑了。

一打開電梯,路爵看見門口站了個人,跟夜色融為一體,黑得深沉。

「黑澤明?」路爵攔住想衝上去咬人的路天,有點奇怪這房東怎麼會在這兒。

黑澤明喪著一張臉抬起頭說:「爵哥,能收留我一下子不?」

「你這住希爾頓格林豪泰的水準,還用我收留?」路爵說,「你家大別野呢?」

「什麼別墅別野的,別他媽逼墅,我老子一不高興,給我收走了。」黑澤明苦兮兮的說,「我是他私生子。」

「喲,私生子通常都會打臉親生的他哥,我看好你哦。」路爵拍了拍他肩膀,把路天往屋裡一拉,順勢把門給踢上了。

黑澤明在外面咚咚咚拍門:「爵哥,開門啊,就一晚上。」

路爵坐在沙發上,悠閑的問了一句:「你平日里朋友不挺多的,住他們的大別野去,我這兒太擠了。」

「那群朋友,一聽說我落難了,個個跟人間蒸發了一樣。」

看看,這人品,交的全是酒肉狗友。

路爵走過去把門打開一小縫,指了指屋裡說:「要是你同意睡沙發,我就讓你進來。」

「那沙發也太窄了,睡不下我這麼大一高個兒。」黑澤明比了比自己的身高。

「側著睡。」路爵瞥了他一眼,長腿漫不經心的搭上面前的桌子。

「側著睡一晚,壓得我胳膊非斷了不可。」黑澤明說,「萬一我胳膊斷了……」

「那我……」路爵右手夾煙拍了拍桌子說,「那我給你唱隱形的翅膀。」

黑澤明:……

最後黑澤明還是在沙發上睡的,他夜裡聽見有動靜,於是坐起身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睜開眼突然看到一個黑色人影,射出兩道森綠的光,彷彿鬼魅。

嚇得黑澤明抱緊懷裡的小被子,「嗷」地一聲從沙發上竄起來:「媽也,鬧鬼了我操。」

嚎完一通后,黑澤明邊掀開額頭的劉海邊自言自語道:「我媽、我媽說人頭頂有火焰山,可以擋鬼,我……我不怕你。」

可不遠處那兩道綠光不僅沒離他遠去,反而還越來越近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

路爵聽見這聲慘叫,皺著眉頭從卧室出來,摁了下燈,明亮的光線充滿了整個房間,瞬間亮如白晝。

黑澤明瑟瑟發抖的看著眼前穿著睡褲的路天,結結巴巴的說:「他他他,他的眼睛會發光。」

路爵非常疲憊的解釋:「嗯,因為他的眼睛里有星辰和大海。」

「我靠,信了你的邪。」黑澤明慌忙的套上外套說,「我,我這就把跑車賣了,住賓館去。」

從來沒正眼看過黑澤明一下的路天,聽見這話,沖黑澤明擺了兩下手。

愛走不走,慢走不送。

路爵沒忍住笑了笑,這崽兒的領地意識有點強啊。

路爵的新酒吧離住的地方就隔了一條街,這個酒吧連名字都沒換,還是跟以前一個樣,就連裝修,都是按照以前的樣子仿的。

裝修了一個星期才弄好,路爵進去的時候,有種又穿越到X市的感覺。

路天也順其自然的坐在前台前的吧椅上,盪著兩條無處安放的大長腿,似乎對周圍的環境特別滿意。

路天屬於那種換了地兒就得很久才能適應的類型,剛搬到江邊時,成夜成夜的不睡覺,睜著眼趴在床上發獃,也不知道他在想著些什麼。

酒吧剛開,路爵決定破費一下,邀請個什麼小明星過來串串場,搞個開業大酬賓,酒水半價。

但是想了一圈子,感覺沒有合適的人選。

太火的他也請不起,不火的請他有屁用。

於是這事兒暫時擱淺,還沒擱淺多久呢,路爵坐在店裡就接到了老羅的電話。

「爵哥,聽說你酒吧新開業啊,哥幾個帶人去給你撐撐場子?」

路爵沒忍住笑了:「就你們幾個門神一來,本來想來喝酒的也都不敢來了。」

「說真的。讓那個方青崖給你唱幾首歌,他現在不挺火嗎,給你拉拉人氣。」老羅說。

他這一提醒,路爵才想起方青崖來。

得,都快把這小夥子給忘了。

方青崖原先是路爵酒吧的駐唱,人長得挺帥,加上唱歌又好聽。一頭長發撩撥得跟招魂幡似的,懷裡抱著把吉他,哪個姑娘聽了都忍不住心動。

後來,方青崖去參加了一個音樂類選秀節目,最後雖然沒得第一,但是話題量卻比第一名還多,被唱片公司給一舉簽下,被包裝成了低音炮小王子的人設。

說他是低音炮,這路爵沒有意見,說他是小王子,可他媽拉倒吧。

這孫子喝多的時候躺在他身///下都浪成那樣了,還小王子呢,小盪//婦還差不多。

方青崖有野心,這是路爵老早就已經看出來的事兒。那時候倆人只不過是各取所需,做個伴兒。

旁人看了有時候還會誇一句:「你們倆真配。」

路爵當時笑笑沒吭氣,但心裡明白得很,他倆也就看起來配,但往往看起來般配的,在一起也就只剩下「看著般配」這一條好了。

老羅可能是把他倆在一起過這茬給忘了,但是路爵沒忘啊。

「別了。」路爵回答老羅說,「我們現在不是一路人了,請不動這尊大神。」

路爵覺得方青崖這人徹底得完,也不是沒有原因的,當初路爵陪他一起參加比賽的時候,看到方青崖為了讓精神亢奮一點,賽前躲在衛生間抽da麻。

那副烏煙瘴氣的畫面,路爵永生難忘。

當時就有一股寒惡從路爵的心底蔓延開來,從此以後,再多看方青崖一眼他都想吐。

厭惡之餘,路爵還不免有些暗喜,我他媽可算是找到跟你分手的理由了。

因為這,倆人一別兩寬,再也沒見過面。

路爵也從網路上聽說過方青崖的消息,他現在越長越好看,歌也火了好幾首。風格從民謠轉換到流行樂,他的星途看起來似乎一馬平川。

只有路爵知道,這個人就像是被蛀空的樹木,外表看著光鮮亮麗,但是裡面全腐爛了。

晚上酒吧開業老羅這幫子人開著皮卡就過來了,從車上下來不少人。

路爵看到后以為有人來尋仇呢,嚇了一跳,直到老羅從駕駛座上蹦躂下來,沖他打了個招呼:「哈嘍。」

路爵嫌棄的回應:「嘍哈。」

他突然想起有一回老羅跟人打群架,也是開著皮卡叫了一群兄弟,氣勢洶洶的停在原地,還有人拎著音響放歌,當背景音樂。

放的歌不是別的,是刀郎的那首「2002年的第一場雪,比以往來得更晚一些。」

聽著這歌揍人,就連出拳都非常抒情。

老羅一直都是一個非常有創意的人。

「爵哥,你走以後,我又把劉順給揍了一頓。」老羅攬著路爵的肩膀進了酒吧,往裡面看了一眼說,「江恆還沒到?」

「他說等會兒。」路爵用打火機單手打了下火說,「劉順沒再鬧事兒吧。」

「沒有,他哪敢再鬧事兒。」老羅說,「不把我胖虎放在眼裡,老子捶爆他。」

「大哥,您這什麼路子,這麼野。」路爵低頭一樂,真有意思。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啊。」老羅說。

沒過多久江恆也來了,一屋子人都坐滿了,非常熱鬧。

路天待在前台幫路爵擦杯子,興趣盎然的抬起眼睛看人唱歌。

老羅上趕著要上台表演,那破鑼嗓子一開口就破音,唱了首刀郎的《那一夜》,路爵在底下聽得樂不可支。

老羅過這麼多年一點兒長進也沒有,還是那個動不動就「我傷害了你」的烈性男子。

唱完路爵覺得自己確實被他傷害了,不僅耳膜被震得生疼,而且那個昂貴的麥克風還差點被他給摔壞了。

江恆一直在低頭看手機,一會兒打個電話,一會兒發個簡訊,看起來有點心神不寧。

路爵叫了他一聲他也沒聽見,他皺著眉回了條簡訊,抄兜坐在沙發上,抽起了煙。

「你不戒煙呢嗎。」路爵犯賤的問。

江恆抬頭深深看了他一眼,路爵覺得他看自己這眼神能把自己給吃了,於是立馬抬了抬手說:「當我沒說這話。」

江恆吸了一口就把煙頭給摁下了,皺著眉嘆了口氣說:「周辭。」

「周辭怎麼了周辭?」路爵只記得這人好像是江恆之前一朋友,突然這麼提起,感覺還挺疑惑。

「周辭,跟我,都喝多了。然後就就,我倆……」江恆說完,狠狠把煙頭擰了兩圈,沒有再說下去。

不用他說完,路爵已經自動把信息給補全了,咳嗽了一聲說:「那不挺好,你單身他也單身。」

江恆搖搖頭:「不,不想,耽誤,人家。」

「你是怎麼想的?」路爵以前從來就沒跟江恆探討過感情方面的問題,所以壓根不明白他的心思。

江恆喝了一口酒,低頭沉默了半天。

路爵從路天手裡接過刷好的杯子,用毛巾使勁擦了兩下,放在桌子上的時候,杯子亮得都反光,幾乎可以當鏡子照。

路爵一抬頭,被江恆的反應給嚇了一跳。

他正紅著眼睛,眼淚大顆大顆的往下掉,手上抓著沙發,哭得肩膀微微顫抖。

路爵愣了一下,路天也愣在了原地,有點好奇的看著江恆,似乎是不懂他為什麼會這樣。

「江恆?」路爵有點兒不知所措。

「太難受了,真的。」江恆劇烈的咳嗽起來,單手撐著額頭說,「我他媽,真的,難受。」

路爵認識他這麼長時間,從沒見過他這樣,很想走過去安慰他一句,但又不知道怎麼安慰,只好叫了句他的名字:「江恆……」

「你別,別理我。」江恆又咳嗽了幾聲,側過臉說。

路爵低下頭,瞥了一眼還在傻盯著他看的路天,抬起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別看了。」

江恆又喝了口酒,深吸了幾口氣,白皙的臉上才逐漸恢復正常。

然後,他用破碎的句子,給路爵講了這麼一個故事。

江恆跟齊盛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約定好考進同一所軍校。

倆人一起訓練一起休息,感情一直都非常好。

江恆從小就有點結巴,說話總是很著急,因此經常被人嘲笑,每每聽見別人的嘲笑,齊盛總會比自己受氣還要憤怒,動輒就把別人揍得鼻青臉腫。

齊盛比江恆大了一個月,寵他寵得跟不要命似的,知道他愛吃栗子,每到周末閑著,齊盛都會去買好多栗子,徒手給江恆剝。但是那時候部隊里還沒有冰箱,沒法冷藏,江恆就只能把所有的栗子,都硬著頭皮吃完。

沒人逼江恆,但他從來都不捨得剩下,因為齊盛每次剝栗子,都會剝得指甲都禿了,流血長倒刺。

江恆心疼。

那時候,齊盛總說,部隊里不能開小灶,等以後我們退伍了,我就天天給你做糖炒栗子。可甜可甜了。

江恆笑得一臉陽光,光是聽齊盛形容就覺得快甜到心裡去了。

可是後來,齊盛因為表現優異被調走了,說上級要秘密訓練他當卧底。

江恆雖然很擔心他,但是也沒有阻攔。因為他知道齊盛一直都是個特別具有正義感的人,除暴安良是他從小的夢想。於是江恆就親自把齊盛給送上了列車。

沒想到的是,這趟列車竟然通向天堂。

齊盛的死訊傳來的時候,江恆甚至都不敢相信,那具被大火焚燒得面目全非的屍體就是他昔日的男朋友。

曾經,齊盛是那麼挺拔高大,陽光帥氣。

而且齊盛還說了,要天天給他做糖炒栗子呢,願望還沒實現,他怎麼能先走。

江恆看著那具焦黑的屍體想走上前去摸一摸,但卻被一群人給制止了。

他看著怪物一樣的齊盛躺在那裡,心裡一抽一抽的疼。

齊盛他那麼那麼好,本來應該一生都平平安安的,怎麼會突然變成這個樣子。

江恆不敢相信事實,直到看見法醫戴著面罩把齊盛抬走,強行掰開他蜷曲的五指,從他的手掌心裡滾落出來一顆焦黃色的栗子。

齊盛在最後,都還是緊緊的握著這顆栗子不鬆手,就像是握住一個小小的執念。

江恆的眼淚瞬間就止不住的往下淌,從那以後他再也沒吃過糖炒栗子。

如果可以,他願意主動承擔所有的苦難和不幸,換齊盛一生平安順遂。

一直過了好多年,齊盛的墳墓上都長滿了荒草。

可是江恆卻再也沒法忘記他,每當憶起,不覺潸然。

「如果,感情,能夠遙控,就好了。」江恆嘆了一口氣。

那樣的話就可以,想進的時候就進,想退的時候就退,有一天真的累了,乾脆暫停好了。

不像我現在,特別累,可還是沒有辦法停止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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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是頭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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