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1.第一章

「我挺好的,就是有點兒想死。」路爵拿著聽筒,長腿抵著牆,隨意的靠在公共電話亭旁說,「狼口逃生,真他媽刺激。」

說完他看了身邊的少年一眼,人正半蹲在地上扒拉著地上的土,牛仔褲腳挽起,露出骨感白皙的腳踝。感覺到有人在看他,他抬起頭警覺的瞪了路爵一眼,兩隻毛茸茸的耳朵,從黑髮中支棱起來。

路爵抬起手在他臉前晃了晃,手腕上還印著個很明顯的牙印兒,挑釁道:「你他媽再咬……我靠,你還真敢啊。」

一口下去又見血了,這崽子還真挺牙尖嘴利。

「小野狼剛剛又咬了我一口。」路爵對著電話說,「對,牙特尖,那我哪能知道,不知道什麼品種。哎,你說人跟狼不是有生/殖隔離么,那他這是怎麼回事兒?」

這崽兒的耳朵可不是cosplay,他親手摸過,那上頭可還帶著溫度,假不了。

人怎麼會長出一雙狼耳朵?況且他牙齒還那麼鋒利,就跟狗差不多。

「啊,對。我親眼看見的,那母狼把他當兒子似的親。」路爵向遠處眺望了一眼,荒郊野嶺的,除了這個便利超市,還有旁邊的加油站,方圓十里都荒無人煙。

「不說了,我這兩塊錢的話費馬上就沒了。等見面再跟你說,快過來接我吧。我在大沖山加油站這兒,車沒油了。」路爵低頭看了眼地上趴著的少年,心下一動,「別忘了帶幾盒肉罐頭,嗯。」

掛完電話,路爵從背後拎著少年的衣領,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車,手一揚摔上了車門道:「老實待著。」

看著這少年坐在車裡,透過玻璃窗用凜冽的目光盯著自己,路爵脊背一陣發冷。

非得這麼凶么,好歹咱們也一起患難與共過。

雖然只有兩天。

回憶起這幾天的經歷,路爵還感覺就跟做夢似的。

*

路爵喜歡戶外活動,一個星期前跟人組團到大沖山野營。

那伙子人特不要臉,個個身邊都帶著家眷,一群人里就只有路爵這一個單身狗。

大家本來說好要半夜一起去看星星,他們卻全跑去打野/戰了。

路爵一氣,撂下他們自己走了。

結果沒想到,第二天山裡就起了大霧,到傍晚的時候,他的太陽能充電寶就已經沒電了。

徹底跟這幫子同伴失去了聯繫。

而且最關鍵的是他吉普車裡沒有多少油了,胡亂開出去找路,就只有死路一條。

於是路爵只好坐在帳篷前,乖乖等著天變晴了,那樣小夥伴們就能找到他,憑藉腦電波,或者心電感應。

但是,很明顯那幾個貨的腦電波全用來談戀愛了,讓路爵等了兩天都沒一點兒消息。

而且,天氣也越來越差,甚至在夜裡下起了雨。

路爵躺在帳篷里,聽雨點拍打著樹葉啪啪啪啪啪的響,心裡就跟被狗啃過似的憂傷。

等下完雨,路爵拿著探照燈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斃強點兒。

身上帶的乾糧吃得差不多了,總是壓縮餅乾脫水蔬菜的吃,吃得他嘴裡發苦,再不回家,他能直接瘋了。

軍用靴踩在淋過雨的樹葉上,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響動,在寂靜的山谷里格外的明顯。

大沖山的地形極其複雜,尤其是在這山脈腹地。走了半個小時,周圍的景物全都一個樣,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剛剛踩上去的腳印,兜兜轉轉,他又回到了原地。

路爵皺了皺眉毛,感覺有點兒頹廢,衣服上甩得全是泥點子也懶得換了,回到帳篷就躺下了。

原本他是打算睡覺的,但卻被一陣奇怪的叫聲給吸引了注意力。

遠處傳來幾聲凄厲的狼嗥,在大霧瀰漫的早上,顯得莫名有些詭異。

他早就聽說,大沖山有挺多野狼,哪兒哪兒好像還有個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但是沒想到這狼會在早上出現。

而且,聽聲音還是一匹獨狼。

狼是群體性動物,基本上不會單獨出來行動,經常由七匹組成一個小團隊。頭狼作為團隊里的核心,指揮著大家合作捕獵。

一旦團隊中有狼落單,很可能就是被頭狼給拋棄了。

聽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聲,應該是被餓了很久。

路爵正奇怪著,結果沒多久就看到這匹狼的真面目。

餓狼一看年齡就已經不小了,毛髮乾枯沒有光澤,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現在微微有些焦黃。它的脖子上長著一圈銀色的毛髮,環繞著它高昂的頭顱,離遠了,看上去就像是戴著一條潔白的圍巾。

他中午找路時出了趟門,返回的途中餓狼尾隨了他一路,慾望直勾勾的寫在它森綠色的眼睛里,但是卻始終跟路爵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每當路爵回頭,它都會往後連連退步,等路爵回過頭時再次悄悄的靠近。

進行著慢熱的拉鋸戰。

野外生存的經驗告訴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會見到人類就直接撲上去撕咬攻擊,因為人會反抗,有獵.槍,是他們最大的天敵。

它們一般會默默的跟在人們身後,找尋到他們的住所,然後等夜晚人們酣睡,放下戒備之時,再狠狠地撲上去,用尖銳的利齒一口咬斷他們的脖頸。

從發現這匹餓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備,晚上沒睡帳篷,坐在吉普車車廂里,把門給關嚴實了,腳底下踩著把防身用的獵.槍,心想,再敢來的話,老子一槍爆頭。

沒成想這狼表現十分怪異,每次都是在他帳篷前轉悠,躲在石頭後面偷偷觀察他的活動,卻遲遲不肯有什麼行動,一旦偷窺被路爵發現后,就匆匆跑開,迅速消失了。

路爵非常納悶,這傻狼,難不成在跟我玩捉迷藏呢?

欲擒故縱?

等這狼跑開以後,路爵站到剛剛它來迴轉悠的位置,發現了一包人類的食物。

透明塑料袋上有兩個小孔,很明顯是狼銜在嘴裡,不小心撕破的。

袋子里有生了銹的罐頭盒,還有幾包餅乾。餅乾包裝都已經褪了色。

路爵把餅乾從袋子里拿出來一看,生產日期都已經是幾個月前了,估計這一包東西全是以前來這兒野營過的人丟棄的食物。

那這狼為什麼要給他送吃的呢?

路爵帶著疑惑,把東西拎回了帳篷,今天早上他就把所有能吃的都吃了,最後的那頓吃得是用搪瓷罐煮水泡著壓縮餅乾。路爵餓得心發慌,也沒多想就把過期餅乾給拆開吃了。

這天夜晚,路爵躲在帳篷里,聽到野外呼嘯而來的風聲,跟動物低低的鳴叫摻雜在一起,凄厲不已,哀轉久絕,猶如鬼哭狼嚎,令人心悸。

聲音聽來,好像不止一匹狼在外面,應該是那匹狼用叫聲喚來了更多的狼。

給我食物難道就是為了讓我做個餓死鬼?

路爵一面疑惑著,一面警惕不已,靜靜等待著狼群的襲擊,每根汗毛都緊張的豎起,全身上下都保持著戒備的狀態。

果然,沒過多久他就聽到了帳篷被重物撞擊的聲音,似乎是有什麼東西狠狠的砸在了帳篷上。

路爵精神抖擻,警惕的握住了□□的扳手,仔細聆聽著帳篷外的聲響,只要再有一絲的風吹草動,他就要毫不猶豫的跳出去,跟狼群進行一場殊死搏鬥。

可是就在這一聲劇烈的響動之後,外面再也沒了動靜。

四下闃然無聲,清凈得有些詭異。

路爵皺了下眉頭,操,這可邪門了。

他試探著拉開帳篷,伸出了頭。

探照燈的光線射向遠處,只看見那匹餓狼深深的望了他一眼,眼睛里閃爍著森綠色的光芒,還沒等路爵看清楚它的位置,它就跑遠了。

遠處似乎還有狼嗥,但是卻已經不見了蹤跡,路爵抬頭看夜空,只見烏雲浮動,遮蔽了月亮,讓人有點憂愁,明天不知道會不會放晴。

就在他正想合上帳篷的時候,無意間往地上一瞥,發現有個人竟然正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看起來似乎正處於昏厥狀態。

剛剛他一直都沒發現,這人什麼時候出現的?怎麼突然就躺這兒了?

路爵用探照燈晃了兩下,喊了一聲說:「喂,醒醒。

那人沒出聲,臉緊貼著地面,保持著一動不動的姿勢。

於是路爵只好一步一步走過去,拿燈晃了晃他的臉。

離近看才發現,躺在地上的這個人有一張蒼白到沒有一絲血色的臉,側臉線條堅毅硬朗,烏黑的頭髮蓬亂捲曲著,一對毛茸茸的狼耳就隱藏在黑髮之中,渾然一體。

這人看上去也大不過十五歲,沒穿衣服躺在地上,究竟是什麼來路他也不是很關心,他此刻就想問問他:「小兄弟,你冷么。」

山谷夜晚起大風,風席捲著雨點呼嘯而來,頗有掀開天地的勢頭,眼看就要暴雨傾盆。

他不穿衣服這樣躺一夜,第二天肯定會被凍成殭屍。

猶豫了一下,路爵伸出手碰了碰他的耳朵,很柔軟。

就在這時,那少年突然被驚醒一樣,從地上一躍而起,直直跳出去半米遠,用閃著綠光的眼睛警惕的注視著路爵,緊接著他就呼啦一聲迅猛的撲了過來,矯捷到路爵甚至都沒看清他的動作,然後就感覺脖子一片冰涼,被一雙手狠狠的給攥住了,瞬間就呼吸困難。

路爵咳嗽了兩聲,感覺喉嚨辛辣無比,空氣從肺部抽離出去,嗆得他面紅耳赤,青筋暴起。

而狼少年對準路爵的肩膀就咬了下去,尖利的牙齒刺破血肉,疼得路爵登時五官扭曲,咬著牙喊了一句:「操.你媽的!」

不知從哪裡爆發出來一股力量,路爵抬腿狠狠向狼少年的腹部踹去,一腳把他踢出去一米多遠。

狼少年捂著胸口,氣喘吁吁的趴在原地,抬起殺氣騰騰的眼睛看向路爵。

他那雙黑沉沉的眼睛,就像是暮色四合的無人曠野,透不過一絲光亮,內里只有殺機暗伏,漠然到冷冽。

一個普通的人類絕對不會擁有這樣的眼神。

眼前的這個少年根本不是人,而是一頭徹頭徹尾的野獸。

路爵的好奇心突然間被勾起,這樣的少年身上到底隱藏著什麼秘密?難不成他是狼人或者是歐羅巴人種?

這兩種推測,不管哪種都會讓人覺得不可思議,血液沸騰。

倆人你來我去對視了足足有一分鐘的時間,最後路爵終於敗下陣來,主動妥協:「你餓嗎?」

狼少年竟然聽懂了人話,微微的眯起了眼睛,些許放下些敵意。

路爵轉身鑽回帳篷,從袋子里掏出那盒生了銹的罐頭,用瑞士刀把鐵罐撬開,擦了擦刀尖,挑出一片午餐肉,沖狼少年挑了挑眉毛,而後把刀遞到了他面前示意:「嗯?」

狼少年盯著那片肉看了很久,然後才捏起來吃了,吃完后又抬起眼盯著路爵看,兩隻耳朵不動聲色的豎了起來。

這種眼神路爵好像見過,他每次喂完鄰居家的小狗,它都會用同樣渴望的眼神盯著自己。

路爵嘆了一口氣,又挑出一片肉遞給狼少年。

就是因為這兩片午餐肉,他跟一個半人半狼的少年產生了短暫的友誼,倆人在帳篷里共度了一個消停的夜晚。

次日大早,路爵又苦逼的舉著探照燈繼續找路,沒想到不僅這路沒找到,還看到了一幕相當血腥的場景。

帳篷前的岩石堆後面,有一片突兀的空地,空地上散落著一堆帶血的狼毛,狼身被啃得血肉模糊,內臟淌了一地,只剩下孤零零的狼頭,眼睛的位置就只有兩個黑洞,似乎在冒著森然的寒氣。

死去的狼,脖子上那圈雪白的皮毛被染得通紅一片,就像是一隻恐怖的血色項圈。

路爵張望了下不遠處,那三匹餓狼正四處逡巡,目光隱隱透出一股狠戾。

路爵揣著一肚子的疑惑,不明白這群狼為什麼沒有選擇在夜晚圍攻他,反而是自相殘殺,把那匹餓狼給分食了。

他正思考著,一回頭就看見了一副匪夷所思的景象。

狼少年蹲在餓狼的屍體前,用舌頭舔了舔死去的餓狼,雙眼通紅,仰起脖子沖著天空嗥叫了一聲,在山林里驚起了一片飛鳥。

他悲傷得如同喪失了這輩子最重要的親人,慟哭不已。

路爵動了動惻隱之心,似乎猜到了這長著狼耳朵的少年,跟那匹死去的狼之間隱秘的血緣關係。

也明白了那餓狼為什麼不明不白的給他送來一包食物。

狼果然都是具有靈性的。

這種人和動物之間神奇的情感觸動了路爵,於是他決定帶著這個撿來的少年回家。

*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路爵坐在朋友江恆開來的車裡,指了指自己那輛破車說,「他現在就坐在車裡,你看看去?」

江恆剛從診所里忙完,甚至白大褂都沒來得及脫下,抄兜站在吉普車前,仔細的看了看被關在車裡,已經倚著車座沉沉睡去的少年。

「有一,點神奇。」江恆說,「嘿,還真是。」

「有兩,點神奇。」江恆說話有點磕巴,路爵故意學他說話,模樣有點兒欠揍。

「上,上車。」江恆說,「別管,了先上車。」

路爵敲了敲車窗,把狼少年叫醒說:「我們要下來了,回家。」

「他能聽,懂嗎?」江恆系好了安全帶問。

「能啊,怎麼不能。」路爵打開車門看著狼少年慢慢睜開眼睛,這崽子睡著的時候,兩隻耳朵溫馴的下垂,毛茸茸的,看得人直想揉一把。

路爵是個吸貓黨,受不了任何動物的毛絨攻擊,微博簽名從兩年前就換成了「我一定會有貓的」,但是無奈一直沒有時間養,到現在都還在雲養貓。

看到這場景,路爵不自覺翹起唇角,把手伸進車窗,輕輕撥了撥他耳朵上軟軟的毛髮,手還沒收回去,就立馬又被咬了一口。

路爵疼得嗷嗷叫,立馬甩了兩下手。

被咬×3。

我靠,不就碰了下你耳朵么,至於這麼大反應。

路爵瞪了他一眼。

「我們要回家了。」路爵咬牙切齒的看著手掌上的牙印,指了指江恆的車說,「走吧。」

狼少年有些愣神,微微側過臉,光線打在他的半邊臉上,輪廓分明,皮膚白到透明。

他利落的跳下車,身上穿著路爵昨天脫下來的白T恤,少年的骨架很明顯撐不起來路爵那寬大的衣服,T恤掛在他身上顯得有些空蕩。牛仔褲挽了一截,露出骨節分明的腳踝,蒼白而又孱弱,卻有種病態的美感,他光著腳沒有穿鞋,指甲不長,指甲蓋是突兀的黑色,更加襯得皮膚慘白。

路爵坐在車上,瞄了一眼他的手指甲,同樣也是黑色的。

這孩子怕別是個歐美搖滾系的非主流吧,一言不合就瑪德法克兒rockroll的那種。

還別說,這崽長得就挺叛逆。

不過,路爵覺得自己年輕時指不定也塗過黑色指甲油,雖然他不太能想的起來以前的事兒了,但是他手臂上的文身還有眉骨上的亮銀色的眉釘提醒他:大哥,不要歧視非主流,很多年前你也是好嗎,謝謝。

很多年是多少年,路爵也不清楚。他就只記得三年以內的事,再遠點兒的,壓根忘得連毛都不剩一根了。

江恆開車的時候,狼少年倒是安靜得有些出奇,出神的盯著車窗外匆匆倒退的樹木,臉都快貼在玻璃上了。

車開到江恆家的診所停下。

路爵怕別人看見狼少年那倆耳朵,還特意從車裡給他找了頂帽子。

黑色的鴨舌帽上蹭了點灰,路爵拿起來,拍了兩下,剛想給他扣在頭上,又生生把手給縮了回去。

「你自己戴吧,我不碰你了。」路爵長記性了。

狼少年接過帽子,放在鼻子前嗅了嗅,然後張嘴就要咬,路爵立馬指了指自己的腦門說:「別別別,這帽子好幾百呢,戴上。」

狼少年壓根都沒抬頭正眼看路爵,把帽子放在頭頂,拍了兩下就走了,沒走兩步,帽子就掉到了地上。

「你這帽子戴的挺有意思,你以為拍兩下它就粘你腦袋上啊,你腦袋上又沒有膠水。」路爵撿起帽子,拍了拍上面的塵土,往他頭上利索的一扣,完事兒還使壞往他臉前壓了下帽檐。

狼少年皺了下眉,把帽檐轉到了後腦勺,露出一雙劍一樣鋒利的眉毛。

喲,這個戴法,還真挺時尚。

「少年你很壞神啊。」路爵客觀的點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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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是頭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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