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夫妻AA制

再論夫妻AA制

夫妻AA制是西方人處理家庭經濟問題的一種方式。中國人剛剛聽到這種方式時是持否定態度的,認為連夫妻之間經濟都要分開,西方人的人情太冷漠了,並據此批判西方人之間是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在中國人看來夫妻既然是高度結合的一體,經濟上就應該共同擁有,這樣才能符合夫妻親密無間的特點。這樣的家庭模式當然是一種非常理想的狀態。但在這樣的狀態下,就要求家庭經濟應當由夫妻共同掌管,雙方對家庭經濟都擁有平等的支配權,同時也應有平等承擔的義務。可是一涉及到這些具體問題,我們就會發現,這其實根本是不可能的。

在現實生活中,家庭的經濟權一般都由夫妻中比較強勢的一方掌握,強勢方對家庭經濟開支擁有最終的決定權。這就要求掌握經濟支配權的強勢方,除家庭的正常經濟開支外,應能充分站在另一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對另一方的正當要求應當予以滿足。但事實上這是根本做不到的,因為強勢就意味着獨斷專行。比方說一個人的情趣愛好,對愛好的人來說是必不可少的精神寄託,對不愛好的人來說就是可有可無的事情。如果不愛好的人掌握著經濟支配權,對愛好的人投入金錢發展自己的興趣就會堅決反對,這樣愛好的人發展自己的興趣就會受到限制。再比方說,一個人除了維持好家庭生活外,還要謀求個人事業上的發展。在職場競爭激烈的今天,人甚至必須發展好自己的事業,才能維持好家庭生活。但個人的事業該怎樣發展,自己的特長和優勢在哪裏,某個機會對自己有多麼重要等問題,一般只有當事人心裏最清楚。可是如果經濟支配權不在自己手裏,而掌握經濟支配權的一方又不能充分了解當事人的需求時,那麼當事人為解決發展問題所要求的投入就會受到阻撓,使當事人的發展放慢甚至永遠失去發展的機會。

以上是就個人發展而言,在個人的人際交往方面,是否掌握經濟支配權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首先夫妻二人是從兩個不同的原生家庭中走出來,結合到一起的。而各自原生家庭的情況是不同的,各人與各自原生家庭中親屬的關係密切程度也是不同的。一方以自己的經歷認為並不重要的親戚關係,在另一方可能卻是很重要的親密關係。當一方對自己認為重要的親密關係做適當表達時,如果另一方認為並不重要,就會阻撓對方的行動。如果這一方又不擁有經濟支配權,就會使表達情意的願望受阻。

由於雙方在結婚之前都沒有和對方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經歷,在情感上和親密程度上自然是有差別的。如果一方以自己與對方家人的感情和親密程度,來作為對方與家人表達愛意的標準,就會使對方在表達親情時受到限制,傷害對方與家人後感情與尊嚴。

而在社會交往方面也是這樣,雙方都不是對方朋友圈中的當事人,對對方朋友關係的密切程度和重要性,往往不能有切身的體會,僅是因對方的關係認識了而已。以這樣的交往經驗來考慮對方在人際交往中的投入,就會認為是太過分了。如果自己又恰好掌握家庭經濟支配權,就會對對方的社會交往進行干涉,從而影響對方的社會交往。

從另一角度來講,夫妻雙方如果在經濟上共同擁有,雙方的收入勢必也合在一起,但在支配上卻由強勢的一方掌握,這樣就導致強勢的一方可以支配兩個人的收入。如果強勢的一方不懂得節制,大量使用兩個人的收入來滿足他一個人的慾望,甚至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而限制別人的正當需求,這就極大地侵犯了另一方的權益。久而久之,還會助長強勢一方不勞而獲的思想,和對另一方的依賴性。這對培養個人健康的人格和獨立生活的能力都是有害的。而這種現象的泛濫,還會導致人們在婚姻中以追求享受、追求金錢為目的,而忽略了婚姻以愛情為目的的原則,從而導致無愛的婚姻。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會發現實行夫妻AA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只要方法得當,它對保護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權益,建立正確的愛情婚姻觀是很有幫助的。另外,隨着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台,已明確規定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這就徹底顛覆了夫妻財產應共同擁有的舊觀念。如何處理好個人財產與家庭共同財產之間的關係,成了當今夫妻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AA制無疑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方式。那麼,夫妻之間究竟應該怎樣施行AA制呢?

有人可能會簡單的認為,AA制就是各人掙得錢歸各人掌握,家庭開支一人一半分擔就行了。然而事情遠沒有這麼簡單。首先我們應該分清夫妻的開支當中,哪些是個人的開支,哪些是夫妻共同的開支。共同的開支由夫妻共同承擔,個人的開支則由開支者個人承擔。如果夫妻的一切開支都是共同承擔,那就不必提什麼AA制了,實質還是有錢一起花。

那我們首先就應該分清什麼是個人開支,什麼是共同開支?人的日常開支不外乎衣、食、住、行四個方面。作為夫妻,吃住應該肯定是在一起的,那麼吃和住的開支就應該列為共同開支。而衣服則肯定是各穿各的,男女一般是不混穿的,而且穿什麼怎麼穿也完全取決於個人喜好,那麼這一項就完全可以算作個人開支。至於行就比較複雜了,有時是各自單獨出行,有時是夫妻共同出行,有時雖然是個人單獨出行,卻是為了家庭共同的事務,那麼我們不妨把為個人事務的出行列為個人開支,為家庭共同事務的出行列為共同開支,這樣分擔才比較合理。

除了上述的日常開支外,家庭一般還會有些遠期投資。如購買住房,為保障家人的健康和安全購買保險,為生兒育女所支出的費用,以及為日常應急提前儲備的資金等,這些也應列為共同開支。

那麼共同的開支夫妻平均分擔就可以了嗎?也不是。在考慮經濟上的共同分擔之前,還應該把夫妻二人對家務的承擔情況也考慮進去。因為夫妻雙方如果只把經濟開支平均分擔了,而家務只由一方承擔或一方大部分承擔,這對承擔的一方是不公平的。因為金錢是一個人的勞動所得,多付出勞動與多付出金錢,一樣是多付出了。

從原則上講,家務也應該由夫妻雙方平均分擔,但實際上這是做不到的。一是由於工作的關係,雙方能投入到家務中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有的多有的少。二是由於個人能力的差異,夫妻二人所能勝任的家務也是不一樣的,有的擅長做有的就不擅長。總之,夫妻二人在家務上的投入是不可能等量的。那麼在考慮分擔家庭共同開支時,就應當把雙方承擔家務的情況也考慮進去。承擔家務多的一方分擔家庭共同開支就應當少一些,承擔家務少的一方分擔家庭共同開支就應當多一些。

在家務承擔還有兩個特殊情況。一個就是當女方懷孕不能承擔家務時,由於女方懷孕是在完成夫妻生命延續和傳承的使命,是家庭的頭等大事,這時家務就理應由男方全部承擔起來。如果男方不能承擔起全部家務的,應由男方自行設法解決,比方由男方出資聘請保姆處理家務。這段時間應從女方確認懷孕到哺乳期結束為止,在此期間如果女方身體允許的情況下仍承擔了一些家務,那男方應該多承擔一些家庭共同開支作為補償。這裏支持女方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仍承擔一些家務,一則是如果女方還能做,因為懷孕就不做了,而任由男方一個人忙碌,這實在有違夫妻關愛之道;二則是女方保持適當的運動,對懷孕、分勉、以及產後恢復都是有好處的。如果硬性要求必須男方承擔,反不利於家庭和睦,也不利於女性身心健康。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夫妻有一方是事業型人才,整天忙於事業,根本顧不上做家務,家務需完全由另一方承擔。出現這種情況,有人會說那就讓忙事業的一方全部承擔家庭開支,或再給另一方一些經濟補償。但這似乎仍有些不妥,因為夫妻雙方是平等地結合在一起,共同經營家庭這個社會組織的合伙人。如果一方不承擔家庭義務卻享受家庭溫暖,又獲得了個人事業的成功,而只對另一方對家庭的付出支付一些經濟補償,顯然是不夠公平的。那等於變向地花錢雇了一個管家或保姆,而一個家庭對子女的教育對父母的孝敬,不是管家或保姆可以完成的,所以支付任何形式的報酬都是不合適的。我們應該視為夫妻二人合夥經營家庭和事業,一方主內一方主外,主外一方的全部收入應視為雙方的共同收入。雙方應先平分這共同收入,然後再按AA制的原則平均承擔家庭共同開支。

或者有人會問,如果夫妻雙方是共同做生意,收入本來就是共同的,那還怎麼施行AA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把家庭和生意分開看待,家庭開支是家庭開支,生意收入是生意收入。這時我們應先確定夫妻間該怎麼分配生意收入。生意上的收入首先是投資紅利,如果還參與生產經營則還應有工作報酬。投資紅利只要看夫妻雙方各投入了多少股金,然後按各自投入的比例分紅就可以了。如果夫妻雙方還參與了生產經營,那就應按各自在生意中所承擔的工作量領取工資。如果一方因家庭需要承擔了過多的家務,則應按照上面一方忙事業一方承擔全部家務的情況來處理,將一方承擔的家務視為事業上的合夥付出,在分紅時考慮適當提高分紅比例。當夫妻把生意上的收益平等分配到各人名下后,再按AA制的原則平均分攤家庭開支。

說到這兒,可能有人覺得這AA制也是太理想化了,實際上根本做不到。持這樣觀點的人可能會說,家務太繁瑣了,根本不可能分的那麼公平。然而要做到公平真的那麼難嗎?其實公平一點也不難,孔子早就說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民間也有俗語:「若要公道,打個顛倒」,所以只要我們能做到推己及人,就一定能做到公平。除了因性別差異所造成的限制外,夫妻雙方只要在向對方提要求時,記得反問自己一句:「他也可以這樣要求我嗎?」如果對方對你提同樣的要求,你也能接受,那你們彼此之間就實現公平了。而要做到這一點只要抱着一個誠懇的態度,抱着自己在婚姻中所享有的幸福,對方也同樣有權享有的原則,而不是存心要欺詐對方,不是要凌駕於對方之上,不是要自己少干或不幹家務,而要對方多干或全部承擔,那就一定能做到。

或許有人會說,這還是太理想化了,人都是有私心的,哪有這麼正直?是啊,如果人性真是這麼不完美,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夫妻實行經濟共有,哪弱勢的一方豈不更吃虧了嗎?只有AA制明確了雙方各自的權益,才能有效保證弱勢的一方不吃虧。或許有人又要問了,既然人都是有私心的,如果強勢的一方就是蓄意要讓弱勢的一方多承擔家庭義務,怎麼辦?那也有辦法。曾經有一個故事:父親讓兄弟倆分吃一塊麵包,兄弟倆都說要分的絕對相等是不可能的。父親說,那就讓哥哥來分,但要讓弟弟先選。結果,哥哥分出了完全相等的兩塊麵包。既然家庭開支的分擔原則是平等,那就是無論怎麼分,夫妻雙方承擔的義務都是一樣多的。如果有一方一定要按他提出的方案來分擔,那他就不能先選擇他承擔的內容,而應由另一方先選。如果夫妻間連這樣一個規則也不能保障,這場婚姻的失敗那就是註定的。

看到這裏也許有人會想,這樣施行AA制太可怕了,夫妻間就只剩下算計了。而且如果一方無力承擔家庭開支或家務時,豈不是意味着婚姻要結束了嗎?但事情未必會這樣。施行AA制是為了明確個人在家庭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而並非是要夫妻在過日子時錙銖必較。夫妻二人是因為相愛才走到一起的,二人生活在一起是因為感情而不是錢。所以當一方在生活上遇到困難時,另一方應毫不猶豫地給予幫助。比如,當一方因工作太忙,不能完成份內的家務時,另一方可以幫他完成。再比如,當一方事業發生問題,經濟陷入困境,無力承擔家庭開支時,另一方可以先把家庭開支承擔起來。而作為回報,當另一方遇到困難時,這一方也應施以同樣的援手。不過在更多的時候,另一方並不需要這一方報以同樣的幫助,只希望這一方能心存感激,給對方以關愛和欣賞,對方就已經很滿足了。

但幫助一定是在對方力所不能及的時候才給予的。如果一方明明有時間幹家務,卻就是不幹;明明有能力承擔家庭開支,卻就是不承擔。主觀上就是想自己少付出,讓對方多付出。縱然你靈牙利齒,對方說不過你,但心裏不是不明白自己吃了虧;縱然你再巧舌如簧,忽悠的對方今天相信了你,但明天未必不會醒悟過來。只要對方發現你在欺詐他,他對你的感情就會減少。每發生一次,就會減少一層。直到有一天減到毫無感情,那時你們的婚姻也就走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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