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要審判曾經的他

第30章 要審判曾經的他

沒吃過豬肉但見過豬跑,冠蘭沒辦過案子但知道訴訟的程序,考慮指控楊阿偉案子受賄的事實太多,為集中精力,節省開庭審理的時間,她主持召開了合議庭庭審前會議。

會前楊阿偉的委託辯護律師鍾大鵬先到會議室。

合議庭成員高永紅介紹這是市裡大鵬律師事務所的鐘大鵬律師。

冠蘭伸手示意坐下,笑著說:「一般以自己姓名冠為律師所的並不多見耶,想必一定是鼎鼎有名的大牌律師才敢這樣亮招。」

「豈敢、豈敢,只是便於別人記憶。」鍾大鵬一邊謙虛的回答,一邊坐了下來。面對這位漂亮的女法官,面善的輪廓,似乎在哪裡見過,大腦開始了搜索,他代別人打有官司不說上千個最少也有幾百個,一時還真想不起來了。

冠蘭則一眼認出了鍾大鵬,10多年前和前夫李申金離婚,是他作為自己的代理律師出庭。冠蘭很鎮靜地坐著,根本就不擔心鍾大鵬會將當年楊阿偉請他幫忙為自己打官司的事抖料出來的。因為她相信這種老奸巨猾大牌律師的眼力,是不會輕易做那種無聊和兩敗俱傷事的,更何況自己與楊阿偉的地下情鍾大鵬最也只能是推測。

她盯了下鍾大鵬,這些年不見,兩鬃白了,腦袋大了,眼睛小了,肚子腆了,她想用「滿腦腸肥」來形容鍾大鵬,可感到不貼切的,人家畢竟是腦力勞動者,不是那種養尊處優,頭腦簡單,不學無術的的寄生蟲。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只得恭維的說了一聲:「你像米勒佛喲。」對方反應即快立馬也來了一句:「謝謝,你更像南海觀世音。」真是個老江湖。

這時代表檢察院公訴機關將要出庭的公訴員英花來了,同樣是高永紅介紹。其實冠蘭跟英花是姐妹,早在全市政法系統論文研討會上就相識,後來經常來往成了好友。工作場合下冠蘭沒道破這層關係。只是笑著示意她坐下。

冠蘭作了開場白,講了為什麼召開庭前會議的理由后,於是控辯雙方進行了證據展示。在楊阿偉的十二宗涉嫌犯罪的事實中,除了第五宗辯方申請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通知證人到庭作證,第六宗第七宗辯方申請通知證人到庭作證外。其他的從第一到第四宗,第八到第十二宗,不申請調取新的證據,不申請重新鑒定,不申請非法證據排除,不申請通知證人、鑒定人和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

辯方提出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控方表示同意。最後冠蘭說:「第五第六第七宗既是法庭調查也是法庭辯護的重點,建議控辯雙方把此三項放到最後說,這樣有利於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審理。」英花和鍾大鵬表示同意。

散會後,鐘律師有意滯后與冠蘭同出會議室。在沒人的情況下,對冠蘭打招呼:「冠法官你好。」冠蘭盯了他的兩個小眼,似乎有什麼秘密要挾自己,泰然自若的問道:「還有什麼事嗎?」「我想跟你交流一下案子的看法。」「我還沒仔細看案卷,等開完庭再說吧?」

鐘律師知道,這是冠蘭客氣的回答,倘若說「你當了這麼多年律師,沒開庭之前就跟我交流該案,是不是不懂規定?」如果那樣,自己真的沒面子。因為法院規定,刑事案子沒開庭之前是不充許與該案代理律師談論案件的,更不允許私下會見律師。不僅防止先入為主的誘導法官的思維審判,更重要的防止不清廉的事件發生。

有人說,律師是個陰險的行業,身處其中,每個人都會變得居心叵測。鍾大鵬在律師這行業里煉就了泥鰍般的本領,知趣的打住,感到今日的冠蘭非同昔日的冠蘭。

開會時冠蘭說到楊阿偉的案子時,鍾大鵬矛塞頓開,眼前的這位美女主審法官,竟然是自己當年代理訴訟的離婚女子,當時楊阿偉說要幫他的親戚表妹打贏官司,憑著自己的江湖生涯,看出了道道,不是親戚表妹很有可能是楊阿偉的情人,但自己是受雇者,得了錢的,案子之外的事一概不管,而且案子結束后也不會對外多言,這是他做律師這一行遵循的原則。

斗轉星移,顛倒乾坤,當年這位可憐兮兮的小三如今坐上了審判椅,昔日包養這位小三的主人如今成了階下囚,居然還是由這位小三親自審判著昔日包養的主人;當年自己替這位小三打官司,如今自己替包養這位小三的主人打官司,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可從冠蘭說話的舉止與氣質上來看,她又不像那種貪圖享受,不擇手段,攀龍附鳳的女子。從當年自己要她誇大家庭暴力其詞,她不同意,以及判決離婚時陳法官讓她還個兩個假的黃貨,她堅持還真貨,足見她本質純樸。像冠蘭這種人,假如真的跟楊阿偉有一層講不清楚道不明的關係,那麼,很有可能與家庭的貧困和楊阿偉勾引有關,而自己把她看做小三,足見是多麼的庸俗。

現在,不想那麼多了,在鍾大鵬看來,不管是誰只要有請只要出錢,就為誰辯護,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只不過當年的辯護對象與今天的對象置換了位子,但辯護的態度和辯護的質量一定要到位,至於辯護水平要也超常發揮。但是他還是擔心辯護有勞無功,用非業內人士之語,會輸。他不擔心輸在公正的判決上,而是怕輸在人為因素上。冠蘭與楊阿偉後來的發展是琴瑟和諧,還是反目成仇,這些鍾大鵬不得而知。如果是前因,好說,減輕罪罰不言而喻;如果是后因,難料,即使是使出渾身懈數,運用世界上一流的智慧,辯得驚濤駭浪也無濟於事,重判重罰是必然。這就是法官私下說的,你律師就是有天大的本事,辯得再宏偉,我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為什麼律師要看法官的面色行事的弦機,這也是人們常常詼噱的:律師是法官面前的崽,是當事人面前的爺。

鍾大鵬在律師這個陰險的行當幹了多年,既喜歡喉嚨冒煙的驚天動地,又善於於無身處的圓滑世故。不管怎樣冠蘭與楊阿偉的隱私是法律規定迴避的情景,但這種隱私是絕對不能隨便向人說的,也不能主動向別人打聽的。所以,在散會後鍾大鵬想與冠蘭套近乎,探個虛實,不想吃了閉門羹。

大牌律師到底是大牌律師,鍾大鵬腦子轉的比陀螺轉得還要快,去看守所找楊阿偉了解真相,如楊阿偉與冠蘭後來反眼不識,那勸他找個好的理由,申請迴避避開這個瘟神,同時還要交待在開庭時他要注意的一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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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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