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離婚結賴他出面

第10章 離婚結賴他出面

開始,冠蘭以為這樁婚姻很好解除,可遞上訴狀,第一次開庭,陳法官主審認為離異的條件不充分,準備判決不予離婚。

冠蘭傻了,怎麼會這樣呢?

她也是學法律的,只有《婚姻法》這一課還未開,她找這方面的法律,自己起草了訴狀,以為自己的情況符合婚姻法離婚的要件,誰知,與她想象的兩碼子事。

原來,對簿公堂時,一是原告冠蘭陳述自己的新婚之夜以及後來同房遭受凌辱之事,被告李申金予以了否認;二是在供銷社和在出租房先後兩次挨打,僅有冠蘭的一面之詞,又沒有證人;三是婆婆尖酸刻薄、冷酷無情。而婆婆說自己有情有義,如何如何地對媳婦好,給予了媳婦家裡多大多大的幫助;四是感情不和分居時間一年多,可李申金說過年前的幾天,他們還在一起同了房,充其量分居不到三個月。

這四件事都不構成離婚的要件。陳法官沒法判,他對冠蘭調解:你們婚後的新歡我又不在現場,你挨掐說不定是你們倆口子尋求快樂的刺激。你說自己兩次挨打,兩口子在一起推推搡搡的事總是難免的。婆媳之間的糾紛,誰有理誰沒理,哪裡扯得清楚。至於感情不和分居的問題,性,用老百姓的話說××,是確定分居的關鍵,李申金說×了×,你說沒××,我哪看到了?就算沒××,感情不和分居的時間也未達到離婚法律上要求的情形。陳法官之所以在冠蘭面前講幾句流話,一是冠蘭也算過來的人,二是看見她年青貌美,也想揩揩油吃吃豆腐。只是後來在市裡看龍舟賽有人請他吃飯才敏感鮮花有主,放棄了這一念頭。他最後勸冠蘭不要離算了,隨著兩人年齡大一點會好起來的。

公堂上冠蘭沒有「性」福感的事又不敢說,一說出來怕露出馬腳,她要說出自己和李申金同房沒有味道的事,那在場的人會問,你在哪裡獲得過鮮美?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話她才不會說呢。但她生死要離。陳法官說你堅持要離,我就判不予以離婚,半年以後你重新起訴,你考慮考慮。

冠蘭哭哭啼啼。

陳法官偏向李家有情可原,就庭審離婚的證據不足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他得了李家的好處,還有他老婆與李家多少粘一點親。

李家得到冠蘭提出離婚訴訟的消息后,慌了神。

李申金儘管有處女的情結,但要失去細嫩細嫩,水蜜水蜜的老婆,他還是捨不得的,公公婆婆當然更不想失去這樣的好媳婦,公公埋怨婆婆不該對媳婦小哩小氣,婆婆則說公公為什麼不儘快給媳婦找個工作,相互指責。吵歸吵,問題還得想法子解決。

當他們得知此案由陳法官審理,喜出望外。當晚兩口子提著好煙好酒來到陳法官家。陳法官和他老婆小睛在家。

李申金的母親一口一個,大妹子長,大妹夫短的叫個不停,求求想想辦法,幫幫忙,不要判決兒子和媳婦離婚。

陳法官也和藹的對他們說:「請你們放心,我曉得怎樣去操作的。」並說:「以後你們也要規勸兒子,不要虐待、欺凌媳婦。人家在訴狀里說,申金新婚幾天以後,每晚每次同房都掐她,還有暴打過人家兩次。」李申金父親說:「我們不是很清楚,要是真的,回去要好好好好地教育這個孽子。」陳法官還特地交待清楚,在開庭時,李申金千萬不要承認自己每次同房都掐她,還暴打過她的事實,其他的也不要多扯。李申金父母離別時感謝不停嘴,並說,親戚還是向著親戚的。

回到家,李申金母親問兒子:「你是不是晚上與冠蘭同房掐她?」

李申金嘴硬:「誰叫她是個破×,不掐她才怪。」

他父親問:「你怎麼知道人家是破×?」

李申金回答不出個所以然。他母親在旁插嘴:「你不知

道你兒子疑心重。」

「你才疑心重呢,你還叫我去市裡捉姦。」

他父親一聽經過,氣得直跺腳:「全是你們造的孽。」

後來,他父親還從電影院宿舍,他兒子新房的鄰居那裡聽到:「怎麼你新娶的媳婦晚上總是啼哭?」別人以為他媳婦有神經病,出於好心才跟他說。他聽了以後,只能裝糊塗,回答人家:「啊,有這樣的事?我回去問問。」從此他再也不問兒子婚姻方面的事了,隨他兒娘倆划糊做粑。

第一次開庭,李申金還真的聽了娘老子的話,該否認的就否認,不多語的不多語。

得知陳法官駁回或者準備判決冠蘭不予離婚的消息,母子倆象打了勝仗一樣的高興。

李申金的母親認為有充足的時間,可以為兒子挽回懸崖邊的婚姻。

冠蘭回到市裡,將開庭的情況告訴了楊阿偉。

楊阿偉心想,情人的訴訟離婚受阻,看來不是那麼簡單的事,花重金聘請了市裡頗有名氣的律師鍾大鵬。

在酒桌上,楊阿偉對鍾大鵬說,坐在你旁邊的是我的表妹小冠,她現在離婚有點結賴,請你出招快點了斷。

鍾大鵬三杯落肚,搖頭稾腦,侃侃而談:「有些離婚案看似簡單,其實不簡單,尤其是不符合判離又要快速判離的案子,那就更難了。要想達到目的,必須要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或者說要有過硬的證據;二是要有法官的相助。兩者缺一不可。而原告往往要求速戰速決的判決離婚案,被卡下來,就是因為證據不足。這裡的證據,通俗的講,就是確認原被告誰是過錯方,誰是無過錯方;誰是主要過錯方,誰是次要過錯方。這是個結,是一個關鍵,它不僅關係到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問題,而且關係到名譽、財產分割、子女歸屬和撫養的問題。這個結至關重要,是法官必須掌握前提,有了這個結,法官就有了判決的尺度。這個結,好說,我來操刀,但法官卻更重要,他對於這個結,這個證據的默許,採用,往往是一句話。這裡面好多事帶有感情的色彩,而我跟縣裡的法官又不熟。」

楊阿偉望著鍾大鵬心想,這個律師有點象師爺,講話啰哩叭嗦,拐彎抹角,賣弄玄虛,不就是兩句話,一是你來製造證據;二是要我出馬來打通法官的關節。

他又不好意思責怪人家,就說:「謝謝你指點,證據方面,麻煩你採集,疏通法官那裡由小冠去想方法。小冠,來,為感謝鐘律師親自出征,敬他一杯。」

酒席結束時,楊阿偉又送了兩瓶好酒外加一個5千元紅包給鍾大鵬,並說:「大鵬主任,我不看流程看結果,表妹小冠的事就有勞你了。」「領導放心,表了態能不能落實不僅是對領導忠不忠的問題,而且也是執行力強不強的問題,請相信我一定案邃人意。」

楊阿偉交待自己的小楊司機,讓他儘快找熟人認識水清縣法院的陳法官。小楊打慌張找水清縣稅務局的馬局長,說是自己家裡親戚打官司碰到了麻煩,請介紹認識貴縣法院陳法官。馬局長一聽,儘管市局楊副局長不是一把手,但他在局裡說話有分量,他的司機同樣不能得罪,於是,告訴小楊,過兩天,市裡舉行龍舟賽,我帶他來看龍舟賽,介紹你認識。

司機將此話告訴了楊阿偉。楊阿偉說:「好,你對馬局長說,陳法官來了,你請他們吃飯,我作陪。」

司機回話:「馬局長,我的事,楊局長蠻重視,聽說你帶陳法官來市裡,他說他要親自請你和陳法官吃飯。」

在市裡一家享有盛名的酒店,酒桌上,陳法官認識了市稅務局副局長楊阿偉。司機小楊說:「我表姐冠蘭離婚的事請陳法官多多關照。」陳法官點點頭說:「會的,會的。」

珍饈美饌,吃得陳法官烏龜不認得王八。這時楊阿偉舉起了杯子:「陳法官,小楊的事要你費心了。」陳法官趕緊端杯:「領導,放心,放心。」在場的馬局長附和:「陳法官,小楊表姐的事你可要幫忙哦。」「局長,一定,一定。」

不用說這桌酒席,馬局長搶著買了單。

走時,司機小楊按楊阿偉事先囑他準備好的3千元紅包偷偷的塞到了陳法官手上。

再說鍾大鵬領了軍令狀,來到水清縣,請了早就認識的陳法官吃了飯,K了歌,併到涉黃洗浴中心叫了美女陪陳法官好好的蜜西蜜西了一晚。送別時,還塞了2千元的小紅包陳法官,說我做冠蘭離婚案的代理律師,請在案子上多關照。陳法官說「一定要判離嗎?」「判離?」「你助手提供證據的力度不夠。」鍾大鵬心領神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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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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