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大法官是怎麼煉成的(下)

第五十七章大法官是怎麼煉成的(下)

張釋之同學的賭局取得了完美的勝利,我們的**官開始判案了。

在此之前,我們簡單學習一下漢代的法律。中國法律的鼻祖是戰國初期猛人魏文侯的老師李悝,他的法律學專著《法經》是後世很多國家和朝代的法律藍本。秦時,經過商鞅和李斯的加工成了秦朝通行的法律準則。

到了漢朝,蕭何根據現實的需要制定了九章《漢律》,後來儒家有個同學叔孫通根據儒家的觀點把違反禮儀等規矩的內容也正式寫進國家**,增加了十八篇。惠帝呂後漢文時代,除去了夷三族,妖言令,挾書令,連坐等苛刻的刑罰,其他的也略有增損。

所以到了張釋之手上,國家的法律基本完備。當然後來的張湯,趙禹等人又有增補,形成了洋洋洒洒的漢代**律。

這一天,突然捕快們五花大綁帶進來一個犯人,張釋之就問他犯了什麼罪。

那人雖然很害怕,但還是戰戰兢兢把犯罪事實交代清楚了。

原來,這是個泥腿杆子,正準備進城,走到渭橋邊正好碰到皇帝的車隊,這老兄倒也機靈,就立馬躲到了橋底下,過了很久,以為皇帝的車隊應該過去了,就跑了出來,不巧,剛出來就碰到了劉恆的車駕,那馬猝不及防,立刻揚蹄嘶鳴,可把劉恆嚇得夠嗆。

張釋之一聽,原來是這麼屁大一點的事,就立即宣布判決:此人犯蹕,罰款。

在電視劇里我們經常可以看見,只要皇帝出現,所路過的街道都是要清除乾淨的,閑雜人等一律不準靠近,這就是蹕。

漢文帝不幹了,勃然大怒:「他奶奶的,這個人走路也不長眼睛,竟敢驚了我的馬。幸虧我的馬比較溫和,如果換了其他的馬,肯定把我給傷了,而你就罰了點錢了事!」

劉恆的邏輯很簡單,他驚了我的駕還差點弄傷了我,砍頭都不過分。

可是,張廷尉說了:「法律面前天子和老百姓都是平等的,如今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如果變了,那是對老百姓失信。先前,你要是讓衛兵把他殺了,也就算了。如今,已經到了**官這裡,而**官是主持天下公正的。如果**官判案都有傾斜,其他判案的人員不更不得了了,老百姓也就更手足無措了。願陛下詳察。」

張同學的口才真的不是一般的好,而這番道理字字中肯,就是放在2000多年後的今天,也是無可辯駁的。

漢文帝沉默良久,才說:「你這個廷尉乾的真不錯。」

還有一次,有個人居然跑到祭祀劉邦他老人家的廟裡偷了個玉環,這還了得,竟敢偷皇帝祖宗廟的東西,太目無國紀,目無王法了。劉恆很生氣,又把這個人交給張釋之來審判。不多久,判決結果下來了:根據法律規定,偷宗廟服飾用品者,判棄市。

劉恆非常憤怒:「這人大逆不道,居然敢偷先帝的器物。我把他交給你審判,就是想讓他滅族。而你居然就判他了個棄市,這就是你我對待先人的態度嗎?」

張釋之跟了劉恆十幾年了,還從來沒看見他發那麼大的火,心中害怕了。趕緊脫下帽子跪在地上請罪:「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啊,況且就算是犯了同樣的罪,也要根據情節的輕重而採用不同的判罰。如今,偷了一個玉環,就要滅族。如果,萬一有人偷了長陵的一捧土(這裡指偷盜劉邦的陵墓),該怎麼判罰呢?」

劉恆沉思了良久,後來又和薄太后商量,最後認定張釋之的判罰時正確的。

從此,張釋之名聲大噪,天下所有都認為他的判罰相當公平,就連條侯周亞夫和前任**官王恬(就是前面審判彭越的那哥們)如今的梁王太傅都來結交他。

史載張釋之在位期間天下沒有一樁冤案。

張釋之的傳奇經歷,一方面是他自己能把握時機,機敏善辯的結果,同時也充分顯示了劉恆的寬宏大度。但其實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在裡面。

劉恆在剛即位的時候,最讓他頭疼的就是一幫功臣尾大不掉,以他的基礎又不可能想他老爹那樣派兵強行誅殺,所以重用剛直守法的新大臣就是震懾功臣的最好的手段。他之所以一次次忍讓張釋之的挑釁,無非是給他長臉,同時向功臣們釋放一個信號:看見了沒,我這個廷尉可是不徇私的,連我都敢頂撞,你們要是幹了什麼違法的事,我可救不了你們。

然而,可惜的是歷史並沒有記載張釋之是怎麼審判功臣的,唯一的一次是審判周勃,最後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之後,認定他無罪。還有就是後來參與審判淮南王劉長,但那個案子丞相是主審,他充其量就是個陪審。

但是,從漢文帝對他的態度上看,張釋之無疑對震懾功臣還是起到了巨大作用的,不然漢文帝沒必要一次又一次的忍他,周亞夫和王恬這種權貴也沒有必要來巴結他。

總而言之,一切都是政治上考慮,需要你的時候你就是神,不需要你的時候你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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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煙大漢四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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