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他是誰?】

二【他是誰?】

既然「小鮮肉」與「王者榮耀」是可以隨意替換的等位概念,就意味着這些文化產品的核心點是一致的,再聯想到「廣場舞」、「小白文」「腦殘神曲」等等等等,我們試着去尋找他們的共同特徵。

然後自然而然的,一個詞冒了出來——

低俗。

低俗貌似是一個說得過去的特徵,但最終是說不通的,因為即便他們的確是低俗的,低俗的東西卻不一定是「他們」。

這也許有點拗口難懂,可以試試靜下心來想一想,人與人之間大腦結構的差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個人其實用的都是同一時代版本的CPU,發揮多少潛能取決於你準備提供多少電量。

比如我們隨便列舉幾個普世意義上比較低俗的東西——

【髒話】、【二人轉】、【黃段子】。

這些夠低俗,但與「小鮮肉」和「王者榮耀」放在一起卻總覺得變扭。

我不夠討厭他們!他們只是單純的低俗罷了,而且我喜歡黃段子!(手動滑稽)

【髒話】彆扭在,我們偶爾都會用,在這個時代無傷大雅。

【二人轉】彆扭在,這東西早就過氣了,根本沒法跟大行其道的「小鮮肉」媲美,想上榜的,最起碼得是「廣場舞」。

【黃段子】彆扭在,他太有趣了,只在需要的時候開個玩笑而已,別這麼認真。

這樣就可以稍作總結髮現,「低俗」並不能用來總結我們看不順眼的文化產品和文化現象,真正令我們看不順眼的,必須還要「傷大雅」(有影響力),還要「大行其道」(當下流行)且「無趣」。

因此我們可以稍微草率一點點的說,低俗是「上榜」的必要條件,但並不是充分條件,要讓我們正兒八經的討厭,他必須還要大行其道,有影響力且「無趣」。

等等,這些條件貌似本身就產生了悖論。

既然這個東西如此無趣,憑什麼還能大行其道呢!

稍微思索這個悖論,洋蔥的第一層也就撥開了。

是的,「無趣」是一個十分主觀的判斷,它在這個邏輯鏈里,就像一個未知數「x」,存在於每個人心裏。

就好像有些人喜歡「動漫**」,有些人卻只愛「***」一樣,我就喜歡看快樂男聲你打我啊!(認真的,我真的喜歡看,我還喜歡趙英博)

這個「x」至關重要,但一個命題里不允許「x」的存在,我們不得不將x表達成一個明確的抽象概念,即——

「很多的人覺得有趣,但我覺得無趣。」

這樣一切就說得通了,這比低俗要準確得多,因為我可以同時喜歡「成人影片」,卻又討厭「小鮮肉」,如果用低俗一詞總結我們的討論對象,那麼這二者都是低俗的,我都該討厭,這就不成立了。

但單單這樣總結還是不夠的,我們還要提煉「有傷大雅」與「大行其道」這兩個點,他們也是構成命題成立的必要條件。

關於「廣場舞」「抗日神劇」「小鮮肉」造成的有傷大雅與大行其道,可以從過各種角度進行各種提煉,我僅僅選擇一種直觀簡潔的提煉,即——

【令我不適】。

不管是那音樂,那情節,佔用我的籃球場跳舞,佔用影片檔期讓我沒得看,或者單純佔用我的屏幕推送廣告,都會令我不適,我不想看到他們,卻又不得不看到他們。

至於二人轉什麼的,我幾乎看不到,且沒有影響,也許曾經有點抵觸,但現在對其完全沒有感覺,也許正經的二人轉還是一筆寶貴的文化遺產呢!

還有很多種表述,在此不再多談。

最終我們將這些重新組合,從小鮮肉到王者榮耀的共同核心也就應運而生了——

【令我不適,卻有很多人喜歡的文化產品。】

費了這麼半天話,總結出了這麼一個廢話,看上去簡直蠢爆了!

也許吧,但這其實是一個重要的思考過程,我們試着用理性與邏輯來總結,而不是用直覺和本能來總結,這是建立起所有東西的基石。

我有一個土豆,又拿起一土豆,我有了兩個土豆,十萬年前的人類一定就能知道這件事了。

而數萬年後,才終於有人寫下了1+1=2。

好的,到這裏我們終於確定了研究對象,也就是解決了「他是誰」的問題,下面才是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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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受歡迎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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