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再見竟是永遠

第2章 再見竟是永遠

我曾無數次的幻想過,假如時光可以倒流,假如一切可以重來,假如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所謂的「後悔葯」……我一定,一定,一定不會再這般任性衝動了!

我會安安心心地做一個乖乖巧巧的好孩子,聽父母的話,不去惹事。

我會抑制住年少輕狂的衝動,心平氣和地對待一切的衝突和不快。

我會選擇忍耐,無論何時,放下自己曾視若生命的尊嚴,即使是跪下!

但是,人生真的會有「假如」嗎?

寫到這兒,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一下!

那年,我十七歲,西元二零零二年六月八號,高考結束的那個晚上,因為我的任性衝動,我的一切就此改變,我人生就此轉折,痛苦的回憶也就此開始!

哦,對了!

我是不是該簡單的介紹一下自己?

我叫安天明,天明,天之光明,無所畏懼!

二十七歲。

安天明是我一直以來的名字,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法文名叫沃吉爾·勒安……嗯,我想應該是可以這麼來翻譯的,這是在我逃亡海外,加入外籍兵團時為自己取得名字。

沃吉爾·勒安!

我的父母曾經都是商人,自我有獨立的意識以來,他們就常常忙於手頭的生意而在外四處奔波,平日裏也總無暇顧及到我。

由於經常我一個人單獨在家,致使我從小就養成了獨立自主的生活習慣,當然,這也一直讓父母倍感欣慰。

然而,我不得不承認的是我從來都不是一個安分的人,骨子裏本有的桀驁不馴和性格上的毛毛躁躁,讓我從小就為家裏惹來了不少的麻煩,這也一直都是令父母感到頭疼的事。

只是這一次,我從來都沒想到過會因為我的任性衝動闖了彌天大禍,給我、我的的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讓我久久無法從痛苦中擺脫出來。

這是我那七年的開始,是我一切改變的緣由……

一個城市的夜晚最能看得到這個城市所有的陰暗面,霓虹燈下的角落裏「咿咿呀呀」打架鬧事的流氓無賴,鬧市寬闊的大街上「颼颼颼」咆哮而過的名牌跑車,富家子弟燈紅酒綠、紙醉金迷下的萬般醜態……

現實的社會不是理想中的烏托邦,再光亮的白晝也會有陽光到達不了的地方,並在這樣的地方形成各種打不破的陰影,陰影之下,金錢和權勢是唯一統治這個社會的東西,普通人在這些東西面前本就一文不值……或者說是,螻蟻之於大象。

無法掩飾!

我想知道,當你看到一群醉眼迷離的流氓無賴在調戲一個獨行的少女時,作為一個男人,一個十七歲的充滿正義感的熱血青年,你會怎麼辦?

毫無顧忌地勇敢衝上去,站在正義的一方對抗這世間的罪惡與黑暗?

對天發誓!

我發誓,假如時間可以重來,我絕對不會這麼做了,至少不會再這麼毫無顧忌地衝動!

一塊半截的磚頭是可以對抗暴力的隨手武器,儘管它很low、很普通,但在有些緊急的時候,它卻可以讓你改變身處的劣勢,打破尷尬的絕地,敲碎這一切的不平……只是,代價真的是太大了。

太大了!

兔子急了也是會咬人的!

是的!

他死了。

那個頭頂染著一撮小黃毛的朋友。

人常說「龍之逆鱗,觸之必死」,怪只怪他觸動了我的「逆鱗」,他不該藐視我的尊嚴,讓我向他下跪磕頭,甚至膽將敢辱罵擴及到我的父母宗親,這讓我再也無法忍受了。

是的!

他不該。

打鬥者的一鬨而散昭示著代表正義的我的勝利,我不是有意殺人,但他確實死有餘辜,至少我當時的心情是這樣的,我沒有選擇。

重拳圍攻之下,根本就毫無客氣的道理,氣急衝動,卑微的生命不再是那麼重要。

我知道我將會面臨什麼,我會坐牢,甚至是很久很久,但我不怕,我也不後悔這麼做,一個年輕人不能沒有尊嚴,不能沒有骨氣,不能沒有熱血,不能沒有魄力……

但我不曾想到的是,我的正義之舉會把我的家庭帶入了絕境之際,而我,卻「毫髮無損」!

真的是毫髮無損嗎?

死的人叫文成賀,他的父親是文江漢!

文江漢是誰我又怎麼會不知道?

地下錢莊賭場、非法持槍販搶、敲詐、綁架、勒索、販毒……說他手上血債累累也不為過!

他是本地最大的黑幫頭目,意思就是……我死定了!

沒有人敢舉報他,因為他的勢力太大,明面上做着正當的生意,暗地裏卻干著非法的勾當,但他人緣極好……或者說是後台很硬,據說是與中央的某位委員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黑道白道都會賣他的面子,對他做的那些事,沒有人敢去插手!

我死定了。

以文江漢的性格他是不會報警抓我的,他只會暗地裏讓我死無葬身之處,然後乾乾淨淨地做個收尾,沒有人能夠找到他殺死我的一絲證據,或者是說他們根本不會去找。

我害怕嗎?

我當然會害怕!

那年我才十七歲,還是個未成年,衝動的時候沒有顧及到恐懼,但平靜下來呢?

我還只是個孩子啊,我怎麼能殺人呢?我怎麼會殺人呢?我怎麼敢殺人呢?

更更重要的是,當我知道被我殺的人是文成賀,是文江漢的兒子時,我……我真的不知道我該怎麼辦了。

我只能哭着告訴我的父母我闖禍了,我殺人了,我殺死了文江漢的兒子,我……死定了。

第二天一早,在父母的安排下,我乘坐前往法國的國際班機倉促地離開了這個城市,離開了中國。

其實,父母本來就打算在我高三剛結束時候的讓我到法國留學的,是我堅持要等到高考過後,所以之前父母也已經已幫我辦好了所有的簽證。

只是,我不曾想到過,一架飛機,七年,我竟再沒有踏入家鄉的土地,七年,這是我與父母今生最後的見面……這一別,再見竟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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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兵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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