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武俠新篇章

第十二章 武俠新篇章

獨立蒼茫每悵然,恩仇一例付雲煙,斷鴻零雁剩殘篇。

莫道萍蹤隨逝水,永存俠影在心田,此中心事倩誰傳。

--調寄《浣溪沙》

《萍蹤俠影錄》一書,開篇就是這一首詩。然後直接切入明朝正統年間,以歷史和人物的結合,打開了武俠小說的紀元。在以後的日子裡,提起武俠小說,你不得不提這一本《萍蹤俠影錄》因為那是武俠小說的開山之作。《萍蹤俠影錄》每章將近一萬字,每天都在武俠風報紙上連載,過了三天對這本書的議論,就漸漸多了起來。議論書中的國讎家恨,議論張丹楓和雲蕾曲折的愛情。

《萍蹤俠影錄》作為梁羽生先生的扛鼎之作,一改舊武俠小說一味復仇與嗜殺的傾向,將俠建立在正義、尊嚴、愛民的基礎上。

書中以張丹楓和雲蕾的愛情為線索,展現了大明朝的人文背景和恩怨情仇,並且第一次把儒生和俠客結合在一起。張丹楓的俠士形象,俠中有文,文中有儒。可以說張丹楓是第一個被塑造成這種形象的俠客,其人的俠義精神,以及身上所表達的文學士子之情,把武俠小說天衣無縫的與中國的儒家文化結合在一起。

本來《萍蹤俠影錄》一書,就是梁師已經大成的作品,何況現在的俠客小說還停留在江湖仇殺,抱得美人歸。小子復仇,學的絕世武功的境界呢!

三四天的時間,書中的情節就開始展露出與以往的俠客小說不一樣的地方。被一些俠客小說家所推崇,不少人都開始仿照此書寫起了武俠小說。武林風報紙的銷量一直在五十萬左右,當《萍蹤俠影錄》連載到第三章的時候,報紙的銷量就開始了慢慢的往上爬,發到第十章的時候,竟是銷量過了六十萬,可見此書的火爆!而李子信「武俠小說必須有武有俠,武是一種手段,俠是真正目的,通過武力的手段去達到俠義的目的;所以,俠是重要的,武是次要的,一個人可以完全不懂武功,卻不可以沒有俠氣。」的寫作信念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同。

慢慢的《萍蹤俠影錄》的後面開始有各種的評論文章。對於大多數看慣了江湖仇殺、報仇雪恨,鏢師走鏢、意氣之爭打擂台這種狹隘格局的所謂「俠客小說」《萍蹤俠影錄》所展現的宏大、厚重,波瀾壯闊的畫卷,前所未見,聞所未聞!李子信好像在還原歷史一般,似乎明朝真的有那麼個張丹楓,有他與雲蕾曲折離奇,而又盈盈一笑,盡把恩仇了的愛情故事!

李子信這幾天幾乎每天都會去劇組轉轉,劇組裡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用驚奇的眼光看他,十六歲的小人,居然寫出那麼波瀾壯闊的小說,發前人不敢發之言,實在是厲害。譚春妮看著他的眼神也是越來越崇拜。新認的這個弟弟,不只是寫的一手好詩,居然寫小說也這麼厲害,對於寫個一千字的作文都困難的要死的譚春妮來說,寫數十萬字的小說,那是太~太~太了不起了,簡直是一代神人啊!

譚春妮總感覺李子信的身上,有種很特別的地方,但是具體是什麼,她卻也說不上來,反正,跟李子信在一起,譚春妮感覺很快樂,很舒暢。

這天,劇組外來了不少記者,長槍短炮一大堆。張導也得給記者面子啊,記者和娛樂圈本來就是相輔相成的,你不給人家面子,人家說你的壞話你也就別生氣。於是,就在樹林外面開了個簡短的新聞發布會。

「春妮姐,聽說你前幾天受傷了?」

「許奕,聽說你有女朋友了,可不可以透露一下,到底是誰?」

「張導,好幾年不怕電視劇了,再次開拍,有什麼感想啊?」

李子信站在一邊,有些佩服的看著三人遊刃有餘的應付著記者雜七雜八的提問。尤其是譚春妮,平時那個大大咧咧的人,應付起記者來也是毫不含糊,雖然說話還是有些直,但是估計記者也就愛聽這個,這都是新聞啊!

「妮子姐,旁邊那個小少年是不是就是前幾天,傳說給你上藥的人啊!是不是你的男友啊?

李子信正在一邊看的來勁,誰想到話題一下子扯到了他的身上,不禁有些愕然!

譚春妮舉起小拳頭,喊道:」不要亂說話哦,我弟弟可是有名的大才子啊!再胡說,扁你哦!「

弟弟?記者一個個的眼冒精光,情弟弟吧?

「妮子姐,你弟弟叫什麼啊?」

「春妮姐,什麼時候認的弟弟啊,我們怎麼都不知道啊?」

譚春妮,得意洋洋的一把樓住了李子信,說道:「我弟弟可是大才子哦,《將進酒》聽過沒有?北方有佳人知不知道?聽過對酒當歌,人生幾何嗎?嘿嘿~那有沒有看過《萍蹤俠影錄》呢?」

記者為之一靜,夢驚兩界啊!這幾天數他火了。所有記者的眼睛都開始閃爍起了小星星,沒有想到來採訪劇組,還有這種福利啊!夢驚兩界可是還沒有被採訪過呢!新鮮水靈的小白菜一顆啊!

看到都快支到嘴邊的一大堆長槍短炮,李子信有些尷尬了,他還從來沒有在鎂光燈下露過面,對這種情況不知道怎麼應付。可喜的是,譚春妮立刻就來救他了。

譚春妮把手支在他的肩上,揚著臉,皺著她挺翹的小鼻子,揮著小手,說道:「幹嘛?幹嘛?當我弟弟新人好欺負啊?」

一群記者看到這個樣子,更是樂不可支,鎂光燈「嘩嘩」的閃成一片了。李子信的眼睛里一片花白,眼前的東西都看不清楚了,不禁覺得有些恐怖——明星就是一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啊!

眼看得記者問的東西有些亂,張導趕快出來,把話題又拉回電視拍攝上來,「各位,各位,子信是來我們這部電視劇客串的。」他看了看記者,果然所有的人都安靜了下來。「他客串的角色叫風凌,大家應該知道書中風凌跟那個風四娘是什麼關係的吧?」張樹的聲音有些曖昧!他說的風凌就是李子信要演的角色,而風四娘是譚春妮的角色。

底下的記者都是一臉恍然的樣子,更是興奮了,「哦~~~了解!夫妻嗎!」

李子信看著下面興奮的記者,又看了看笑的得意的張樹,心想:這就是炒作了吧,把什麼東西都說的似是而非,讓人聯想翩翩,而實際上呢?張樹一句假話也沒有說,可是話外音卻給了記者足夠的聯想。可以想見,就算底下的記者都知道,李子信和譚春妮才認識幾天,但是寫出來的文章肯定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那肯定是怎麼曖昧怎麼寫,怎麼曲折怎麼寫。讀者愛看這個,製片方也希望有一點緋聞能增加節目的曝光度。皆大歡喜,只是李子信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剛跟致姐確立關係,就鬧緋聞,不好吧?

第二天,李子信還是去了劇組,然後坐在樹蔭下,開始翻看起了自己買的報紙,他買了好幾份報紙,日報,武林風,娛樂報紙,甚至還有一張八卦小報。他得好好看看這些報紙上都是怎麼寫的,倒不是害怕跟致姐鬧矛盾。昨天回去跟致姐膩在一起的時候,李子信就把事情給致姐說清楚了,甚至包括跟譚春妮認識的整個過程。致姐是個爽直的人,解釋清楚了肯定就沒有什麼了。

他先看的是武林風,一看已經刊登到了「十一章半夜襲番王奇情疊見中途來怪客異事難猜」這章前面講張丹楓和雲蕾的曖昧,張丹楓的那句---相見爭如不見,有情總似無情,也說出了兩人的無奈。後面則講了眾人輪番與書中武功奇高的澹臺滅明動手的事情。

冀州日報則是第二版刊登了:著名武俠小說作家——夢驚兩界加入張樹劇組,給整部電視劇增添亮色。李子信點了點頭,日報就是日報,都是官面文字。

娛樂報紙寫的就五花八門了。

「夢驚兩界——小說,愛情雙豐收!」

「譚春妮的緋聞男友,一個十六歲的才子,一個十六歲的武俠小說作家!」

「戲里夫妻,戲外假戲真做。」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八卦小報的報紙大概也是這些內容,有些乾脆就是一樣的文章,換了個編者名,換了個更聳人聽聞的標題。恐怕是有記者貨賣兩家,不然以這個世界對版權的嚴謹,你要是敢抄襲,真能告到你哭。

因為俠客小說是武林風最早刊登的,所以其在冀州的影響力非常大。但是它畢竟是從冀州本地報紙分出來的地方報紙,所以在全國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力。就好像這次事情,冀州的報紙鬧的驚天動地,其實與他比鄰的京津唐等地,沒有飄起幾朵水花。

這幾年,有很多優秀的俠客小說被改編成為電視劇和電影,因為中國人骨子裡的俠義心裡,所以收視率和票房都非常不錯。但是那是電視劇和電影,原版的俠客小說看到的畢竟是少,全國現在大概有十幾家刊登俠客小說的報紙、報刊,能形成全國性影響力的卻還沒有。一個新的題材並不是誰都敢冒險的,尤其是已經有固定客戶資源的全國性大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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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宗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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