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不在意倒也罷了,一旦留心觀察起來,發現他倆常常焦不離孟、孟不離焦。

周末假口回家探望阿公、阿嬤,康勝軍也在孫家,一見到她回來,康勝軍倒反客為主的拉著孫翼然上樓回房,明顯在迴避她。

嗯嗯,果然大有問題。

怕姊姊泄漏你們的秘密嗎?放心啦,姊姊不是大嘴巴。

從此,康潤之和苗馥雨每回遇見那一對花樣少年,都流露出悲憫的自光,搞得他們渾身惡寒,快要抓狂。

即使彼此的誤解深如馬里亞納海溝,但天兵的父親和大姊,真的對他們充滿了深深的祝福和憐憫,一定會成全他們的啦!

幾經溝通,苗馥雨又改回父姓,成為孫馥雨。

或許是期許女兒有一個全新的人生,苗集瑛趁著回台省親的時候,和前夫孫立哲一同辦好這件事,但接下來要將所有的證件資料全部改成孫馥雨,包括駕照、銀行、股票、上班地方……不是一個麻煩了得!

但是再麻煩也全辦好了,孫家的阿公、阿嬤十分欣慰,特地在家裡辦了兩桌酒席,將近親全叫來吃飯宣布此事,然後籍由這些婆婆媽媽的八卦能力,別擔心,很快所有的遠親舊交全知曉了。

逼於無奈,馥雨必項和康潤之一同出席,因為父母碰面的結果,沒話可說只能談女兒的事,結果發現孫立哲以為女兒住在外公家、苗集瑛以為女兒住在爺爺家,其實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馥雨只好招認是住在自己的男友家。

由此可知,孫翼然不是多嘴的男生,什麼都沒透露。

幸好苗集瑛一直住在新加坡,根本不了解女兒的生活作息,心想她是成年人了,自己知道分寸,加上多少有點內疚,便沒有深入去探討馥雨離婚後就沒住在外公家這件事。而孫立哲則是以為女兒終於交了新男友,最近才試著同居,便沒再干涉女兒的私生活,只要求她一定要將男友帶回來給他看一看,不準像上次那樣都決定結婚了才說。

康潤之欣然赴會,他儀錶堂堂、言之有物,很快得到孫立哲和祖父母的認同,而且誠實交代他是康勝軍的爸爸,所以沒人反對他們交往。

「我才不在乎他們反對不反對。」

回程時,坐在副駕駛座,孫馥雨懶洋洋的吐槽。

康潤之笑得無害。「父母其實也知道管不了已成年的子女,只想求個心安而已。你就當作回家白吃一頓好了。」

「是嗎?」

「我也托福吃了一頓滿漢全席。」

「加上三姑太婆的逼問,的確是滿漢全席。」

他哈哈大笑,根本不以為意。年歲增長也有好處,以前感到不屑、不耐煩的事,如今都可以笑著面對。

馥雨閑閑微笑,讓家人知道她與康潤之在一起也好,半路上撞見才不尷尬。

只是孫立哲尚未撤消告訴,馥雨曾出庭一次,表明她是在確信丈夫沒有背叛她、想與她共度一生的信況下才將房產贈予,作夢也沒想到藍松喬實際上已有了另外的女人,還逼她離婚……

即使官司輸贏不定,但的確給了藍松喬很大的壓力,周凌霜還在臉書上痛罵老公的「前妻」比背後靈可怕,一直叫纏不清,擾亂她的婚姻生活……洋洋洒洒的控訴比畢業論文還精采。

但網路的搜尋力里是很可怕的,躲在背後的電腦高手孫翼然和康勝軍馬上連結到學校的網站,公開周凌霜當初搶了人家老公不說,還追到戶政事務所要確認男人有沒有離婚,真是吃人夠夠!而且男人是在搞外遇之後,才居心巨則的騙「前妻」把房子贈平他……

周凌霜反而被網友罵倦了,很快關閉臉書,但在學校已餘波盪漾,很多老師和同學都看到了,對她和藍松喬很不屑。

馥雨沒有加以反擊打落水狗,她根本不去看對方的臉書,不想知道他們家的訊息。愛的相反詞,不是恨,而是冷漠。

藍松月寄mail給她,因為打手機聯絡不到她。到通訊行更改姓名的同時,她換了手機號碼,只給親近的人。

考慮二天,她致電給藍松月,約她在某飯店喝下午茶。

她穿著粉嫩紫羅蘭的浪里碎花女神長洋裝,雪統紗的材質,浪里柔美的款式,穿在長發飄逸的美人身上,令人傾心不已。

藍松月見到她不同以往的打扮,嬌嫩得似一朵牡丹,看起來簡真不到二十五歲,反觀現任大嫂,看起來就顯得臭老,真搞不懂大哥的眼光哪裡有問題。

孫馥雨見她來了,簡單的招呼之後,便點了一壺茶和阿爾馬涅克焦糖蛋糕。藍松月結婚後便沒喝過下午茶,要了咖啡,蒙布朗和野苗可樂餅。

藍松月一直在觀察前任大嫂,感覺有點陌生,直到茶點送上來,都等不到前大嫂主動問東問西。

馥雨咖啡少喝了,改喝花草茶,除非康潤之親手煮出來的咖啡,她會賠他喝,品嘗苦中微酸的滋昧。

三兩口解決了蒙布朗,藍松月輕吁了一口氣,「結婚前只喝過一次大飯店的下午茶,結婚後想去西雅圖喝一杯,我老公都嫌浪費,生賓小孩叫他去便利商店買一杯四十五元的咖啡,他都嫌麻煩,叫我自己沖一包二合一咖啡來喝,不到十元。有時想想,女人幹嘛要結婚?結婚後為老公小孩做牛做馬,連一句謝謝也沒有,還嫌老婆身材變差,穿著老土,公司的美局臉多正腿多長……他怎麼不看看自己的啤酒肚都跑出來,賺錢太少,老婆怎麼打扮?」

馥雨微微一笑。「你大哥一次也沒帶我去喝過下午茶,都是我請他的,他勉為其難的配合我。結婚的家用有一大半都是我付的,更別提松傑的醫藥費,可是,愛的時候時候一點也不想計較,一旦不愛了,就覺得自己好蠢。」

藍松月尷尬的笑笑。「苗……馥雨,我知道我大哥很對不起你,我也搞不懂周凌霜哪一點比你好,值得他為了她而拋棄你,真的,連我媽都搞不懂。」

馥雨喝口茶,抬起眼帘,「以前我也搞不懂,自己痛苦了許久。後來有機會又見到他們,我終於悟通了。」

「什麼?」

「藍先生和藍太太是同一種人,物以類聚,兩個人在一起臭味相投,價值觀相近,所以舒服、自在。」

藍松月回想過去,不得不同意,因為是自己的親大哥,不忍心批評他,但說穿了他和周凌霜一樣厚顏無恥,睡在前妻買的床上都不會不自在,難怪合得來。

「還有,松月。」她淡雅地笑了笑。「我改回父姓,姓孫,孫馥雨。」

「為什麼?」

「我父母希望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我媽從新加坡回來簽同意書,所以便順從他們的意思改回父姓。」

成年人可以自己申請改名,改姓則頂父母雙方同意。

「那、那……現在我哥住的房子,可以就這麼算了嗎?」藍松月希望道。因為「苗馥雨」這名字不存在了嘛!

「我不明白耶,松月,你替你哥出頭,有什麼好處?你現在的大嫂對你很好嗎?你覺得一旦法官判定那房子是你哥的,他們會感謝你嗎?像那種得了便宜又賣乖的人,只怕會更加看不起你老公沒房子,薪水低,不像他們是公務員,一輩子有保障,你何苦替他們出頭?」

「可是……我媽很可憐。」

「房子又不是登記在你媽的名下,何苦瞎操心?」馥雨若有所思道。「今天房子若是你媽的名字,我或許會不忍心要回來,跟我爸說算了吧!」

「真的嗎?如果房子是我媽的,你就放棄上訴?」

「問題是不可能啊!你大嫂有可能答應你哥這麼做嗎?搞不好她會鬧著要你大哥直接轉移到她的名下。」

「你……你怎麼知道?」

「她就是這種人啊,那還用猜。」

藍松月一臉惆悵。「一旦房子改成她的名字,我媽會更受她的氣。」

馥雨莞爾。「那官司我就贏定了。」

「是這樣嗎?」

「因為我爸說不能便宜那對狗男女!反正他有錢,不怕打官司。」馥雨一臉失笑地看著昔日小姑。「我常在想過去那段婚姻里,真心待我好的便是婆婆、小姑、小叔,若是房子登記在老人家名下,我會不忍心要回來,我也會告訴她要握緊房地產不放,以免日後兒媳不孝,至少還有一個窩。等到百年後,小姑是女兒也可以分一半財產,往後在夫家也會更有地位,不被人瞧經。」誘餌拋出去了。

藍松月聽得心臟懷懷跳,揚高了眉毛。她從未想過自己可以從中得到利益,只是一味的羨慕大哥,又怨嘆他不懂惜福。

馥雨不以為然的搖搖頭。「說這麼多也是白說,你哥只會聽周凌霜的。」

藍松月卻有了另一番心計,這事要背著周凌霜進行,哄著大哥先把房子過戶給母親,等官司結束,叫媽死也不要交出來,以後萬一老公又搞外遇,她至少可以帶著孩子搬回「娘家」,不似現在,被老公氣死了也不敢離家出走。

她心念一動,「馥雨,你似乎不十分在意那間房子,真捨得救手?」

「我也是事後從你哥口中得知我爸替我提出告訴,也想即使房子要回來也不能住了,只能賣掉。如果你哥要付錢買下來也可以達成和解啊!」

藍松月想也知道不可能,誇張道:「我哥一直在說你想討回房子,是為了討好現在跟你同居的男人,想用錢維護愛情。」

馥雨的瞳孔緊縮了一下,「藍先生說相反了吧!過去那段婚姻,我才是用很多錢維持的,不是嗎?離婚以後,跟這位康先生在一起,我反過來住他的房子,花他的錢、刷他的信用卡,他還會做飯給我吃昵!」

「怎麼這麼好!」藍松月羨慕死了。難道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松月,女人自己要有錢,進可攻、退可守,一旦遇到人生的關卡,才能夠走出另一片藍天。」

「我又不像你有一個富爸爸,肯給錢給房子。

「自己也要有工作,雖然辛苦一些也值得。」

「那男人不是肯養你嗎?難道你對他沒信心?」

「他肯養我是他的大方,大器,我有自己的工作願景是我的生活動力,他反而更欣賞我,誇我言之有物,有思想。」

「我只後悔太早嫁人,沒機會找到經齊更好的男人結婚,只要在家相夫教子,不項為錢煩惱。」藍松月照顧兩個小孩,分身乏術。

有這種想法的人,往往找不到有錢的男人嫁!馥雨在心中吐槽,因為有錢人的想法絕對與「家庭主婦」南轅北轍,你若立志當家庭主婦,怎麼可能遇到有錢人?磁場不合嘛!

藍松月吃賓可樂餅,又加點一客冰淇琳。「你會i客吧,我好久沒拋下孩子自己出來吃東西。對了,你每天都打扮得這麼漂亮嗎?以前沒這麼美。」

「女人的美麗,有一半歸身邊的男人負責。如果你的男人在乎你,常常讚美你,你白然不會想變成黃臉婆。」

「他真的對你很好!」

「他讓我覺得自己是被珍愛的,被重視的。」女人要的就這麼簡單而已。

男女在一起,不是只有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不是雙手捧心的大聲說「我愛你」就夠了,而是在柴米油鹽的瑣碎事中,感覺自己有被愛著。

「我老公才不在乎我穿什麼,只在乎自己要穿什麼去上班,才不會被公司的年輕美后笑老土。我真的愈來愈受不了他,賺錢都快不夠養小孩了,還每個月買新襯衫。」藍松月語含玄機的對她道。「還是沒結婚好,男人一結了婚就變樣,把公主當女傭使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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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包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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