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一最好不相見(27)

番外:第一最好不相見(27)

一個人的消失,對於深愛着她的那個人來說,是一件最傷人的事情。他來不及抱緊她,她就這麼忽然離他而去。

不想承認,但最終卻不得不承認。顧芸華,從此遠離權斯的生命。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眼淚濕*了眼眶,悲傷暗涌,傷痛侵蝕心臟,讓他剎那變成行屍走肉。

愛情果然是一件傷人的東西,讓強大如他都難以逃脫,最終滿心芬芳零落成泥碾作塵,只有香如故。

**********

十二月不是薔薇花的花季,但是就在這一刻,卻有其中一株紅色薔薇莫名其妙的盛開。

紅的艷*麗,如同鮮血。

花常開,人不在,人不再。

卧室內,她的血染紅了他的眼眸,讓他的眼眸在那一刻變得猩紅,從此亦不再改,變成另外一種沒有感情的生物。

同來的私人醫生也是震驚的瞠大了眼睛,告訴他一個不能用任何悲傷的言語來形容的事實:太太已經有了一個月的身孕。

是的。他沒有聽錯的他知道。

為什麼要離開的這麼決絕?

他彎下腰,吻上她冰涼的唇。

愛情毀滅無聲,悲傷卻如影隨形。

十年前的夢彷彿還歷歷在目,永駐他心間,原來那不是夢,原來那真的是他的一輩子,這麼短暫。

顧芸華,你答應過我十年後一定會陪在我身邊,你答應過的。

良久,他戀戀不捨的起身,狠戾在離開她唇的那一瞬間爆發出來,他想也不想的舉起手,私人醫生甚至還沒反應過來的,只感覺頭上一痛。

眉心一點紅色,他在一瞬間失去生命體征。

周紹堂冷眼看着他瘋狂的舉動,將剛剛從客廳中拿來的那份DNA驗證摔在他的臉上。

99。9%確定父子關係。

周紹堂沒有說話,但是無聲的沉默,卻足以告誡了他:一切都是他在自作自受。

是的,他承認,他的確是在自作自受。

他自以為對得起任何人,可是兩個女人卻都毀在他的手裏。文夕恨他,顧芸華恨他,權婉恨他,權夜恨他,這個世界上那麼多的人都在恨他。

當年文夕給他下*葯,他不作他想的喝下,卻因此而引發一場無可挽回的悲劇。

誰曾料想,當年那麼一個純白不諳世事的女孩子,會因為他而變成那麼瘋狂的模樣。

他不敢讓顧芸華知道這件事,便想方設法的隱瞞了下來,最後才知道那一夜過後文夕已經有了他的孩子。

他自然是沒有要留下那個孩子的念頭,可是文夕卻主動找了顧芸華,說她有了權洛的孩子。

如此情況下,顧芸華必然不會再讓他有機會去傷害那個孩子。

文夕終究是在他的絕情下變了,從此處心積慮步步為營。

然後轉眼十六年,他在一場意外中受了傷,權夜當時遠在基地,只有權凌符合他的血型。

顧芸華終究是起了疑心,權洛是權家收養的孩子,他的兒子的血型怎麼可能和他的吻合?

於是這一切順理成章,卻又脫離了軌道。

權斯猩紅色的眸中,悲傷流露,鋪天蓋地,暴烈洶湧。

「周紹堂,」權斯閉了閉眼,低低的叫他的名字,薄唇微扯:「你知道該怎麼做的。」

「……」周紹堂不語。

他自然知道。

權斯這次……是不會放過權婉的了。

「出去吧。」他說,「我想一個人靜一會兒。」

落寞侵蝕心臟,他回首之時,滄海已然變成桑田,繁華落盡,愛終於成傷。原以為有了光明,可是他這一生卻終究沒能逃得過「凄涼」二字。

這就是碧落黃泉,不復相見。

原來,這就是碧落黃泉,死生不復相見。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

一場意外,讓顧芸華這三個字成為權斯心裏永恆的傷口。

他甚至都還來不及解釋,就這樣,永遠的失去了解釋的機會。

自那以後,他人生中全部的幸運都對他永久性的關閉,從此他失心失魂,變成一具徹底的行屍走肉。

他變得越來越冷血,對任何人都不例外,從此在自己的王國中殺伐果斷,對任何人都不再留情哪怕半分,看見別人的生命體征流逝的時候不會產生任何的負罪感。

其實,在知道顧芸華永遠都不會回來的那一天,權斯就已經死了。

靈魂意識皆覆滅,只剩一副軀殼,從此繼續活着也只是為了能夠贖罪。

天堂地獄,他偏執的相信她一定能看到他的後悔。

他是恨她的。

他恨她連解釋的機會都不肯留給她,恨她走的那麼絕情,從此讓他一個人承受這因果循環的罪孽。

因為一個顧芸華,他從此失去愛人的能力。這麼多年,他見過那麼張像她的面孔,眉眼鼻唇,都惟妙惟肖的像着她,可是他卻知道,再也不可能是她。

他不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一個人也能將空洞奢華的人生過好,時而悲傷入侵心脾,讓強大如他都忍不住落淚無聲。

半生的回憶足夠他銘記,沒有隨着時間的流逝而模糊,反而變得愈發*情緒。

放不了手。

哪怕她已經離開,已經徹底退出他的生命,他也放不了手。

他愛了她那麼多年,卻抵不過他給她的傷。

她用死亡給了他最瘋狂也最簡單的反抗。

決絕薄情,是她給他的懲罰,是命運註定讓她離開他。

時光兜兜轉轉,轉眼又是十年。

后花房中的薔薇絢麗盛開,都是當年她所鍾愛,花開不敗。

顧芸華,我已經被你折磨了十年,你還要我承受幾個十年的折磨?

這一生……這一生就此別過了,從此他活着,獨自一人直至終老。

他將以餘下生命,在失去她之後寂寞一生作為贖罪。

如果有來生……如果有來生,芸華,不要再遇見我,這樣你會幸福得多。

第一最好,不相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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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簡介:她是名門千金,婚事在即,卻慘遭未婚夫背叛,家破人亡。一場大火,焚城毀池,她於烈焰之中,被燒的面目全非。隱忍七年,她重生歸來,攜帶復仇怒焰,步步為營,將偽善者親手摧毀。他是豪門中的私生子,遊戲人間,玩弄感情,世人貼在他身上的標籤是:浪蕩形骸、不思進取、花花公子。她回到他面前,傾身逼近,分分寸寸,「我可以幫你得到你想要的。」他卻毫不猶豫的一把將她推開,面露厭惡:「你知道我想要什麼?」「原本屬於你的,我都會幫你奪到,包括她。」她胸有成竹,放出全部籌碼。他終究為最後一個條件心動,「……成交。」重生、重逢、重愛,她漠視他的真心,利用他算計他,將至親之人一步步推到原本屬於他的位置,毀掉最初諾言,奪走他的一切。經年流轉,他酒後失態,用手掐住她的脖子,面目猙獰:「季子期,欠我的,就用一輩子來還吧。」——如果時間再倒退一點,我們回到最初的起點,那這份愛是不是就會被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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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婚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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