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8章

8.第8章

那女人給過我一張名片,雖然出門我就嫌拿著麻煩扔了,但還是記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趙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這名字朗朗上口,聽來通俗得爛大街,細細思索時居然有些美。她也是個美麗的女人,瞧著是溫婉貼心那一款的,說話做事都慢條斯理、妥妥噹噹,不出彩,可誰也挑不出錯來。

楚博藝是她的兒子,楚博雅是她的繼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親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緒過於激動了,說話也顛三倒四,沒幾句就要痛哭一陣,全憑我好聲好氣地哄著才抽抽噎噎地又說上一會兒。也不是狗血的豪門恩怨,大概是這麼個情況:她生了個兒子,卻對繼子更好,兒子失蹤了,她感到很心焦。

這個為人處世四平八穩的女人其實沒有那麼聰明,她涕泗橫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訴我,她的兒子是多麼的可愛,多麼的孝順,她是多麼的愛他,多麼的想念他……她抓著我的手,連連詢問:「你知道他在哪兒嗎?他每晚都要給我打電話的!」

所以說溝通不當真的會釀成很大悲劇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溝通。

「他死了。」我回答。

這種事情其實很多見,母慈子孝,母子離心,兩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發滋生出後者。和由愛生恨一個道理,性格和緩一點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開了,或者就這麼無疾而終;性格激烈一點的呢,就不好說了——畢竟那是生身母親,動不得刀子的。

趙漫沙和徐晶晶長得沒什麼相似,可二者為人處世之道,卻幾乎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都叫人如沐春風,又叫人揣摩不著。她們兩個人,不比別的常見的身形體貌相似,她們的相似是一種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發覺。

那種由神情里透露出來的微小細節,好像相隔一條街道乍然相逢的諳熟背影。

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槍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應著趙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來時引導一下,而她的兒子化成的怨氣在她的淚水和自白里漸漸變淺,恢復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親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幾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別。

……所以為什麼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廳里,吃著水果,趙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師不必拘束,就當在自己家裡。」她和顏悅色,殷勤備至,「先前實在是怠慢了,還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兒子失蹤了那麼多天了,難免心煩氣躁。」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傷懷和陰霾,隨後勉強地微笑起來:「不說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點小事故,沒有趕上班機,一時來不了。原是我們請您來的,客人都到了,主家還沒到,實在是見笑了。」

「沒什麼,」我說,「緣分還不到罷了。」

「您說的是。」趙漫沙應道,看上去心悅誠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隨口應付一下。「陰煞」這種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緣分這樣飄渺的玩意兒,她是不會信的。

無所謂,因為我也只是隨口糊弄一下。我說了我不擅此道,那種到了一定級別後特定的「心神一動」也從未在我身上發生過。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說不通。

而且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稱為大師。感覺還真是難以言表。

通常別人都尊稱我為真人,不加道號,因為我道號為妄作,連起來就是妄作真人。聽起來極具諷刺意味,並且非常符合我的情況——當然,這是我的,而非被我佔據身份的那個姑娘的道號。

這道號,是我曾經的主人為我取的。

他好看極了,好看得又像是紅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覺得我記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緣故。往前往後統共三千年,我見過的真正在容貌氣度勝過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餘的也不過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實也說不準,我覺得他最好看,沒準是因為我愛他。

我真想不通我為什麼愛他。

這太奇怪了,也太——犯.賤了。我又不是受.虐愛好者,不會為他的控制和使用產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會感到疼痛,會感到憤怒,會感到屈辱,會因為疼痛、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為什麼愛他呀?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沒有想通。

真的,我怎麼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電影和看小說最膩歪那種虐戀情深的情節了,智商喂狗的霸道總裁和沒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纏纏哭哭鬧鬧,邏輯不通得邏輯不通這一點都成標配了。

一個人怎麼能愛上一個讓自己痛苦的人呢?這是違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戀情深可不會是腦殘劇里的套路,那是一場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護機制,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個人手裡,他就會不由自主地關注另一個人;而一旦另一個人對他表現出一點柔情,為了繼續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報以更多的柔情——我們稱之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可我在最初,並沒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麼憎惡和恐懼那個世界,它完全違背和顛覆了我的三觀。所有的醜惡都是赤.裸.裸的,作為一個正常人,在那裡時常有孤苦無依的顫慄。在那之前我未曾見過如此鮮明的爭鬥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萬里。

那裡的人都是瘋子。

人類的文學巔峰應該在那種爛得流出膿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慚形穢。

假如那種腐朽和扭曲能有實體,那噁心的玩意兒會醜陋得無法直視,因為直視它會讓眼睛針刺般疼痛;它的味道會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燒火燎,柔弱的鼻腔會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為它的存在會腐蝕時間、空間、有形和無形,就像硫酸腐蝕白紙;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覺就像一條毒蛇順著你的腳踝往上爬,陰冷的鱗片接觸過的皮膚豎起寒毛和雞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頭頂,然後彎曲它修長的頸子垂下頭與你對視,用蛇信若有若無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還正常的時候,我看不到那些膿水中的美和輝煌。

我真想不通我為什麼會愛他。也許這也正是我的保護機制在作祟,在一個滿是痛苦的地方,起碼還是要有一點快樂。

哪怕那些快樂要欺騙自己才能製造。

後來我也就不想了。我慣是鑽不來牛角尖的,又過分地愛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錯了,也寧願裝作什麼也沒發生過。

再說我不是把他殺了嗎。

我這也算是「殺×證道流」了吧,想想還蠻帶感的。再說重點根本不是殺人,重點是修心。

但那個「×」是什麼呢?我不知道。

也許這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但我確實身不由己地關注他,我總覺得他看我時眼裡都是戲謔、輕蔑和嘲弄,也許真相是他看我時眼裡什麼都沒有。

我時常猝不及防地開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頂。有那麼多人遇上一段情緣,我卻只遇到一段孽緣。

其實我只是不明白,他為什麼留了我兩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機送我回寢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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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頭總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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