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911手槍

M1911手槍

M1911自動手槍作為美國軍隊的制式手槍長達70多年。雖然在1985年美軍更新制式手槍(M9手槍)后M1911A1被替代,各種M1911手槍仍然被許多公司生產,提供給軍隊、執法機構、保安人員和民間愛好者。該槍採用槍管短后坐工作原理,射擊方式為半自動。發射0.45英寸(11.43毫米)柯爾特手槍彈,使用7發彈匣供彈,該手槍特點:一是結構簡單,零件數少,分解結合比較方便;二是機構動作可靠,安全性好,故障率低。該槍最大不足是:重量體積較大,射擊時后坐力大,影響射擊精度。

研製歷史

U.S.M1911A1型手槍,是一種0.45ACP口徑軍用手槍,該型手槍的原設計者是約翰·摩西·勃朗寧,初期產品是M1911型,並成為美軍軍官的制式手槍。1922年至23年之間進行了部分的改良工作,定型為M1911A1型手槍;由於采單行彈夾設計,使得裝彈量只有7+1發。

直至1985年,美國軍方採用伯萊塔92F(現在的伯萊塔92FS)來作為制式手槍M9,以取代原來的M1911A1。M1911A1可以說是自美國南北戰爭以來,美國陸軍所使用的傳統0.45口徑制式手搶的最後一種產品。而M1911A1的特色,則在於它那特大的口徑。該型於槍採用了0.45ACP(自動柯爾特手槍)子彈來作為彈藥,這一種子彈的口徑有11.43MM,可以說是一種又大又重的子彈。由於子彈偏大,以致於子彈的初速度並不高,只有246m/秒而已,卻擁有極高的人體抑止力,子彈的設計重點並非在於追求貫穿力與遠射能力,而是為了阻止突擊而來的敵人,並達到嚇阻效果而設計的。

M1911手槍最初是由約翰·摩西·勃朗寧設計的。勃朗寧1889年開始試驗自動裝填技術。在1895年發明了一種槍管后坐式工作原理的新手槍結構設計。1896年,勃朗寧和他的兄弟與康涅狄格州的柯爾特專利武器製造公司(即現在的柯爾特工業公司)建立了合作關係。勃朗寧利用新發明的手槍結構為柯爾特公司設計了一種發射0.38英寸柯爾特手槍彈的自動裝填手槍。此槍交給美國軍方進行測試。結果軍方對該槍表現並不滿意,認為半自動手槍可靠性較左輪手槍差,沒有採用。

1899年-1902年期間,美國軍隊正在菲律賓與當地的土著發生武裝衝突。在戰鬥中美軍士兵發現他們所裝備的0.38英寸(9MM短彈)口徑柯爾特轉輪手槍停止作用不夠大,再裝彈速度太慢。因此,美國陸軍決定研製一種威力更大的新手槍和新槍彈,希望能在近距離上一槍擊倒頑強的敵人。基於與菲律賓土著起義者戰鬥的經驗,並在動物和人類的屍體上進行了大量的試驗,美國陸軍軍械理事會的主管約翰·湯姆遜上校(湯姆遜衝鋒槍就是以其姓氏命名的)和路易斯·拉賈德上校認為美國陸軍需要一種0.45英寸(11.43mm)口徑的槍彈才能提供足夠大的停止作用。

1907年,美軍方開始招標研製0.45英寸大口徑左輪手槍及半自動手槍作為其新一代制式手槍。勃朗寧利用15g全被甲彈頭把0.38英寸半突緣式手槍彈改裝成0.45英寸口徑的無突緣式手槍彈,並於1905年把這種口徑的自動手槍提交給美國陸軍進行評估。選型試驗在1906年開始進行,多家公司參與競爭。最後柯爾特公司和薩維奇公司的樣槍被選中。但這兩種樣槍都不能完全滿足要求。軍械部要求廠方繼續改進功能和可靠性參加進一步的試驗。

為了監督生產勃朗寧親自去了哈特福德的工廠。最嚴酷的試驗在1911年3月3日開始。試驗中每支槍都要射擊6000發,每射擊100發後手槍會被冷卻5分鐘,每射擊1000發後手槍會進行簡單的維護和上油。在打完這6000發后,這些手槍再用一些裝配不良的槍彈進行測試。然後又把這些槍浸在滲有酸液或沙子和污泥的水中直至表面生鏽,然後再進行更多的射擊試驗。這是槍械有史以來第一次經受如此嚴格的試驗,尤其射擊6000發的耐久性試驗,這個紀錄直到1917年才被打破。

在評審期間,勃朗寧繼續對原有的設計進行改進,例如改進了鉸鏈、手動保險、握把保險和空倉掛機,又加長了握把並將傾斜角加大。勃朗寧手槍通過了一系列的試驗,憑藉其出色性能,贏得軍用制式手槍合同。評審委員會在1911年3月20日發表的報告中寫道:「這兩支手槍,理事會認為柯爾特是最好的,因為它更可靠,更耐用,當有零件損壞時更容易分解並更換,而且更準確。」1911年3月29日,由勃朗寧設計、柯爾特公司生產的0.45英寸自動手槍被選為美軍制式武器,並正式命名為「柯爾特M19110.45英寸自動手槍」。並於1912年4月開始裝備部隊,成為美軍裝備的第一支半自動手槍。

當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美國政府已經從柯爾特公司和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購買了約14萬支M1911手槍。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在1913年開始置辦機器生產M1911。由於戰時急速擴充軍隊的需要,為滿足供應計劃,柯爾特公司和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之外的多家承包商加入來分擔龐大的生產任務。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柯爾特公司與各承包商共生產了四十五萬支M1911手槍。

M1911A1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美國陸軍軍械部評估了M1911手槍的戰鬥表現,要求柯爾特公司進行改進。柯爾特公司的改進之處有:

(1)、加寬準星,研製出帕特里奇瞄具(Patridgesight,一種平頭厚葉片準星和正方形或矩形缺口照門組成的槍用機械瞄具,由曾任美國轉輪手槍協會主席的帕特里奇發明),使射手在光照不良的條件下也能迅速瞄準;

(2)、加長擊錘,使之更容易被拇指扳動;

(3)、縮短扣機距離,增加防滑紋;

(4)、握把背部設計弓形拱起,表面增加防滑紋,使射手握持更牢固;

(5)、改變握把護板的網格防滑紋,使握持更舒適;

(6)、扳機後方增加拇指槽,使扣扳機的動作更輕鬆;

(7)、加長握把保險。

這些改進項目在1923年完成,通過試驗的新槍於1926年6月25日被美軍正式採用,並重新命名為「0.45英寸口徑M1911A1自動手槍」。此後,該槍在結構方面幾乎沒有再進行大的改動。此外有許多外國公司或政府獲得柯爾特-勃朗寧的授權而生產不同口徑的M1911型號。不過,對於第4點的改進其實是受到一定的爭議。當初M1911A1改進的這個弧線的拱形設計,原因是軍方認為訓練不足的士兵開槍時有槍口偏低的情況(與握把傾斜度不夠有關),因此增加這個弧形設計,使手自然伸出時,槍管更接近水平。但這個修改並不是很多人都認同。大多數熟練的手槍射手都認為直線形背板並不影響他們的射擊精度,握持也並沒有不自然的感覺,而且直線形的背板使整槍的外形更顯簡練和美觀。所以雖然二戰結束后,市面上大多數還是弧形的M1911A1,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和自然淘汰,各大槍廠發現消費者都傾向喜歡直線形狀,因此在今天,市面上新生產的1911式手槍大多為M1911直線形背板設計,而弧形的背板已經變成只存在於改裝配件單上的名稱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從1941年到1945年期間,美軍加上其他盟國的定貨量足足有250萬支(包括M1911和M1911A1)。為了能及時交貨,美國政府增加了4個承包商來分擔生產任務。戰爭期間生產的M1911Al握把護板的材料由原來的胡桃木改為褐色塑料。到戰爭結束時,僅是美國陸軍就有270萬支M1911和M1911A1。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M1911A1手槍經歷了朝鮮戰爭,越南戰爭,M1911A1仍被廣泛採用,並出現了一些其他形式的改型,例如縮短的M15指揮官型,不同長度、握把及其他配件的MKIV系列政府型手槍等等,此外還有多種不同的比賽型手槍。1985年,美軍決定以伯萊塔公司生產的9mm口徑M9自動手槍代替M1911A1。當國會命令頒布時,美國海軍陸戰隊激烈反對,而美國海陸空三軍內許多特種部隊仍然繼續使用M1911手槍作為輔助武器,仍然有許多人相信M1911手槍是最好的戰鬥手槍。儘管美國軍隊的制式手槍已經更換為是的M9手槍,但各種M1911手槍仍然被許多公司生產,由於其大口徑彈藥在實戰中無可比擬的絕對殺傷威力和精準且迅速的單動射擊模式,美國一些精銳軍警部隊(如SWAT)一直將其列為特戰成員制式手槍。在伊拉克和阿富汗作戰的美國特種部隊還是採用了幾乎和上世紀設計上一模一樣的M1911手槍。M1911手槍經歷了一次戲劇性的復興,特種部隊和警察部門紛紛放棄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間大量裝備的9毫米口徑的手槍,轉而重新採用了一度被認為落後於時代的口徑0.45ACPM1911手槍,如今世界最大的M1911手槍生產商——金伯(KIMBER)公司生產的「沙漠勇士」政府型M1911手槍就是為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下屬的海軍特遣隊專門定製的。

M1911結構原理

儘管M1911產生了許多新的型號,但其基本結構,如擊發與發射機構、保險機構卻保持不變。1911式手槍的自動方式為槍管短后坐式,閉鎖方式為槍管偏移式(槍管繞絞鏈上下擺動),也稱為槍管擺動式或槍管起落式。槍彈發射后在火藥氣體壓力作用下(或手動上膛時用手拉動套筒),套筒和槍管一起后坐,由於絞鏈的下端固定在套筒座上,因此其上端向後轉動,越過死點(起延遲開鎖作用)后便逐漸拉槍管尾端向下擺而開鎖。當套筒復進推彈入膛時,推動槍管復進到位,因為槍管後下端與套筒座為絞鏈連接,所以槍管向前運動時,使絞鏈向前迴轉,頂起槍管尾端,使槍管後上方的兩條閉鎖凸筋正好進入套筒內壁相應的閉鎖槽中。

M1911採用單動發射機構,只能單發射擊。它的擊發與發射機構由擊針、擊針簧、擊錘、擊錘簧、阻鐵、阻鐵簧、單發桿、扳機連桿、扳機組成。其中,單發桿是一個桿狀件,與阻鐵裝配在一起,它既可上下做直線運動,也可與阻鐵一起繞軸迴轉。其下部有一凸耳。套筒復進到位后,單發桿上移進入套筒的缺口內,凸耳與阻鐵嚙合在一起,這時如果壓緊握把保險並扣扳機,則可釋放處於待擊位的擊錘。如果套筒未復進到位,單發桿被套筒壓下,凸耳則處於阻鐵下方,與阻鐵脫開,此時雖壓緊握把保險並扣動扳機,則不能釋放擊錘。單發桿除有上述作用外,還可避免扣一次扳機形成連發。保險機構正是作用於擊發與發射機構,才能實現全槍的保險。和許多現代手槍一樣,M1911有多種保險機構,能防止該槍意外走火。M1911的保險機構包括手動保險、握把保險、半待擊保險。手動保險鈕位於槍身左側後上方。將保險鈕推到上方,保險鈕進入套筒的缺口內,限制套筒的前後移動。同時,保險機的內凸輪面與阻鐵嚙合,限制阻鐵向前迴轉,這樣,雖扣扳機卻不能釋放處於待擊位(阻鐵上部突齒卡入擊錘待擊槽內)的擊錘。手動保險能確實鎖定套筒和待擊的擊錘,保證手槍待擊攜行的安全。M1911的手動保險鈕設計得大小適中,利於隱蔽攜帶或戰術應用,拔手槍時不易於鉤掛衣物。握把保險位於握把持握虎口處。在簧力作用下,握把保險自動處於保險位置,此時握把保險凸齒抵在扳機連桿上,限制扳機連桿后移,使扳機扣不到位。只有虎口壓緊握把保險,使握把保險凸齒與扳機連桿脫開,此時扳機連桿可自由向後移動,才能將扳機扣到位。有些人覺得手槍上不必要設置握把保險,其實自衛手槍有這種保險更安全。

M1911性能數據

M1911初型

使用槍彈(.45ACP).45英寸柯爾特手槍彈

自動方式槍管短后坐式

閉鎖方式鉸鏈式槍管偏移閉鎖

發射方式單動發射

全槍質量1.1KG(不含彈匣)1.13KG(含一空彈匣)

全槍長216mm

槍管長127mm膛線六條,右旋

纏距406mm

裝彈量7發

初速253m/s

槍口動能477J

戰鬥射速35發/min

口徑0.45英寸(11.43mm)

彈頭初速247m/s

有效射程為50m

瞄準基線長160mm

M1911A1型

口徑:0.45英寸(11.43mm)

彈藥:0.45英寸(11.43mm)

柯爾特手槍彈,7發彈匣供彈

彈頭初速250m/s

有效射程50m

槍全長219mm

槍管長127.8mm

瞄準基線長164.4mm

槍全重1.1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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