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張嬸,如果明兒個鴨子還下蛋,千萬別煮,我可是盼團圓飯里有烤鴨呢!」

「烤鴨?那是大菜,聽說富貴樓里,光一隻烤鴨就要賣上二兩銀子。」

「真的假的?倘若咱們小姐的手藝比富貴樓的大廚好,能掙多少銀子?」紙兒光是想像就忍不住樂了。

張嬸伸手往紙兒的後腦拍去,罵道:「你當咱們姑娘是廚子啊,這話千萬別給夫人聽見,那些營生買賣是下等人乾的事,夫人一心一意要給姑娘謀樁好親事呢。」

「張嬸這話就說錯了,職業無分貴賤,能吃飽穿暖才是王道,如果咱們口袋滿滿,張叔何必每個月跑到程家求人施捨?」凌馥雙不認同的回道。

「話是這麼說,可是夫人……」張嫂已勸過夫人多次,讓她精打細算著過日子,偏偏夫人對銀錢事總是不上心。

「娘從小被這樣教導,一時改不過來也很正常,慢慢來吧。」凌馥雙說是這樣說,但她也清楚娘就是個千金小姐,怎麼可能改得過來。

見小姐皺著眉頭,張嬸捨不得,連忙道:「好啦、好啦,不說這個了,快把菜端到前頭,今兒個小姐生辰,大家都樂一樂。」

餐桌前,一屋子人說說笑笑,吃得歡快,只有凌湘一語不發,靜靜吃著飯,她倒不是生氣,而是從小她便養成食不語的習慣。

若不是女兒之前生了一場大病,讓她事事依著女兒,她也不會讓下人坐上餐桌,於她而言,再窮困,主僕分際還是得守的,只是……她看一眼笑得兩頰生緋的女兒,這樣似乎也不錯,至少女兒多了幾分生氣,身子似乎也強健不少。

用完膳,張嬸張羅著大家收拾。

凌湘從懷裡拿出一枚玉佩,掛在女兒胸前。「這是你爹給我買的,本想留著給你當嫁妝,可如今你長大了,也該想著打扮了。」

凌馥雙撫摸著玉佩,她不懂玉,不知道價錢貴賤,不過這塊玉雕工還算細緻,上面那個捧瓜的娃娃,表情活靈活現,可愛極了。

突然間,一道靈光閃過,她倏地抬頭,驚愕的望向母親的笑臉。

她想起來了!午時過後,程老爺子會派來幾個嬤嬤把原主帶回程家,娘為此還興奮不已,以為終於盼到出頭日。

她記得娘替原主換上新衣服,還殷殷叮囑,要討得老爺子、老夫人的歡心,要原主別抓住那些年的氣恨不放,娘是這麼說的——

過去的,便讓它過去。

原主一一應下,並在心底發誓,要受人看重,要讓娘母憑女貴。

然後原主進了程家,被記在柳氏名下,與六個年紀差不多的堂姊妹們一起上課、學習宮廷禮儀,這些全是為了兩、三年後的選秀做準備。

那次選秀,比自己大兩歲的程馥玫嫁給二皇子當側妃,而她,差一點點被五皇子挑中。

所以大伯父聯姻結黨、擴大勢力的計劃,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完蛋了,要是歷史沒有改變的話,就是今天了!

怎麼辦,她要怎麼說服娘別讓她進程家?但這是娘親心心念念的大事,她根本無法在短時間內說服娘親改變心意,不,更準確一點來說,就算給她幾個月的時間她都不一定有把握能遊說成功。

來不及了,看來她只能先避開。

主意一定,凌馥雙猛地起身道:「娘,我還有兩張大字還沒寫呢,我回屋裡去。」

自從女兒大病初癒,幾乎把那些功課全給丟下,如今見女兒自動自發,凌湘甚感安慰的道:「好孩子,你總算把娘的話聽進去了,這才是正道,做菜、養雞鴨,都不是正經閨秀該做的事兒,你年紀小,自然貪玩些,但再過兩年就要議親了,可不能再這樣毛毛躁躁的。」

「是,雙兒明白。我先扶娘回房歇息。」凌馥雙邊說,視線卻忍不住往外飄去,暗自祈禱程家人不要太早出現。

凌湘起身,看著女兒,滿心安慰。

【第二章我發誓我不是兇手】

娘親方歇下,凌馥雙就偷偷摸摸的從後門溜了出去。

她並不確定穿越加重生后,會不會改變歷史,程家是否會在今天找上門來,但有備無患總強過有患無備,她先開溜就對了,之後的事之後再說。

悄悄關上後門,她用後腦抵著門板,思索著究竟該往哪個方向走,想了老半天,她決定到大街上找家當鋪問問,娘給她的玉佩價值多少銀子。

說真的,凌馥雙有點後悔,人無遠憂,必有近慮,她明知道接下來要面對什麼問題,怎麼就沒早點籌劃?成天混吃等死,只琢磨著把日子給過舒服、肚皮餵飽就心滿意足了,真真是沒有遠見吶。

可是這似乎也不能怪她,她就是個沒遠見的,同期進來當警察的,多少人都升到警官了,只有她,還在派出所里當個苦巴巴的小可憐。

不行,這個壞毛病得改改。

想想每個月向程家拿那十兩銀子的卑微;想想路過酒樓時,想進去飽餐一頓的衝動;想想就算沒LV,也想試試上好綾羅綢緞的渴望……這些事情,沒有銀子都做不了。

看來她得好好運用二十一世紀的智慧,讓自己變成個小地主,好歹自給自足,不必去蹚程家那淌渾水,好歹別讓母親、筆兒和紙兒落入那種不堪的下場,好歹不必嫁入夏家,陪人家演戲……

凌馥雙深吸一口氣,對自己信心喊話,她必須振作起來,加油、加油!她握緊雙拳,鼓足了勇氣后,一旋身——她還沒來得及邁開腳步呢,就撞到一個走路歪斜不穩、身高至少比她高了三十公分以上的男人,兩人雙雙摔倒在地。

痛啊痛啊痛……凌馥雙悶哼一聲,一時間疼得站不起來,她翻轉一圈,先遠離那男人五十公分再說,接著她揉揉腳,再揉揉可憐的小屁股,這才慢慢站起身。

她看向男人,有些困惑的微微蹙起眉。奇啦,這位大哥怎麼賴在地上不動呢,可是看起來又不像是昏倒了,畢竟他的兩隻眼睛還瞪得老大,猶豫半晌后,她蹲下身,細細觀察對方。

目測他的身高約一八五,體重嘛,應該差不多七十公斤,年紀約二十歲上(下,劍眉鳳眼、五官深邃,有「魔戒」電影里精靈王子的fu,而且身材壯碩,是肌肉男一枚,他的發色黑得不純粹,但發質柔順,眼球微藍,哇,遇見混血兒了?

看起來人模人樣,有幾分英氣,但不確定是好人壞人,她才不會以貌取人呢,在她偵辦過的案子里,不乏英俊帥氣的殺人兇手。

「你怎麼不起來,喝醉了?」凌馥雙才剛說完,馬上自行推翻這樣的假設,因為她聞到他身上傳來淡淡的血腥味,她將視線從他的臉上往下移,這才發現他的手捂著腹部,指間有血滲出,但流量不多。

「扶我起來!」男人沉聲下令。

她彷佛沒聽到他說話,一股腦的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嗯,他的聲音性感醇厚,不曉得歌喉如何?唱兩句給姊聽聽……隨即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就算他的歌藝再好,她也沒辦法在這個時代把他捧成偶像歌手,當經紀人發家的想法還是省省吧。

「扶、我、起、來!」他緊咬著牙,口氣硬了幾分,臉色難看到了極點。

「哇咧,你以為你姓皇名帝、字寡人嗎?要不要喊兩句朕來聽聽?」凌馥雙看不慣他那頤指氣使的模樣,沒好氣的堵了回去。

男人心一驚,頓生警戒,她是什麼身分,竟敢開皇帝的玩笑?

她本來不想理會他,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是見他眼神開始渙散,表情也漸漸變得迷離,她那警察魂瞬間又燃燒了起來,她可是人民保母,老百姓有難,她豈能置之不理?於是她拉起他的一隻手,用自己纖細的小肩膀,奮力把他撐了起來——

夭壽骨,吃這麼壯做什麼,打泰拳嗎!

凌馥雙雖然腹誹不斷,但還是很有良心的問道:「你家在哪裡?我送你回去。」

他沒回答她,抽回自己的手,使出最後一分力氣往前走。

五步?他是她的隔壁鄰居?起初的錯愕過後,她馬上追上前扶著他的腰,跟著他往他家後門走。

門沒鎖,只是虛掩上,凌馥雙把門推開,把他扶進宅子里。

穿越到這裡半年了,她完全不曉得隔壁有住人,這裡許多房子都是空的,當初程仲儒就是看準這裡鄰居少,三姑六婆把程家醜事傳出去的機率低,才在這裡置外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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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頭富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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