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衣服的故事
今天上午參加同事武的婚禮,無意中又達到了人生的巔峰。
在33歲的年紀還能重返巔峰狀態,我很驚訝,也有很多心酸。
必須得寫寫衣服的故事了,有很多話想說……
我出生在上世紀70年代的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生我的時候都已經40多歲。
我早期記憶里就有關於衣服的事情了:
那是一個六一兒童節,大家都穿上最好看的衣服來到幼兒園,老師那天也特別高興,每看到一個孩子走進教室她都會誇獎一番小朋友身上的新衣服。到我的時候,老師語塞了:「解光的衣服……嗯……」
我知道老師覺得我衣服破,我很自卑。45歲的小孩其實已經什麼都明白了!
其實到現在,我對父母還是很有怨恨!即使父親已經去世10多年了。
他們對孩子的吝嗇已經到了過分的地步。
小學一年級買的大衣,我一直穿到5年級。這得益於我媽那衣服要買大的觀念,時到今日,她仍然堅持這個觀點,看見我買的衣服都說小:「怎麼買這麼小的衣服啊,穿上沒樣子!」
買大衣服的原因很簡單,小孩長身子快,買大點可以多穿幾年。
記得高一的校服我一直穿到大學。都退色了還可以穿,買的時候我媽以為我會長到185。
慚愧啊,辜負了她的期望,我高一以後只長了3厘米。
一直穿這種超大碼的破衣服上學,自然會受到同學的嘲笑。記得初中一次分組討論,大家就組員的優缺點進行互相評價。
到一個女同學發言時,她看看我的衣服說:「解光的優點是簡樸……」
真**不厚道!!
我當時沒說什麼,但是心裡其實很傷心的。
哪個小孩不喜歡穿新衣服啊,那年代也沒手機也沒汽車的,小朋友之間就靠衣服比高下了。
我真不承認自己是愛慕虛榮的人,我是男的,我也不臭美。但是起碼別太另類了吧。
初中一次『5月歌唱比賽』我就沒參加,原因是老師要求合唱那天都穿白襯衫藍褲子。
我沒有,就沒去。
第二天老師來問我為什麼沒參加歌唱比賽,我坦白說自己沒有白襯衫。
那個以嚴厲著稱的班主任居然什麼都沒說,就這樣放過我了。
貫穿我學生時代的一個最大的煩惱就是早上醒來,總需要考慮,穿什麼衣服去上學呢?
別說衣服了,襪子都沒有,上大學的時候,有次實在找不到成對的襪子了,最後沒辦法,只好穿不同顏色的襪子去上學。心想反正穿在鞋裡面沒人會發現。
就是那麼巧,那天和我同桌的哥們正好趴桌上睡覺,就看見了,笑半天。
幸虧是男的。無所謂了。習慣了就好。
其實那會上大學我已經有零用錢了,但是我不會買衣服,甚至不會花錢,大學4年我居然攢了4000塊。後來讓我媽拿走了。
不會生活!!!
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很正常的。我母親摳,我父親更摳,記憶中這輩子他就給我和哥哥買過一次衣服。我上小學那會他出差去深圳。帶回了一箱子衣服,80年代的深圳走在改革開放的最前沿,服裝設計當然也領先內地幾個時代,我都沒見過這麼漂亮的褲衩。記得穿了很多很多年,上初中以後還在穿。
現在還能記起來,一條咖啡色的,一條綠的,一條白色的運動褲。還有藏青色的。
父親這輩子就給我們買過這麼一次衣服。
我每次求他給我買件衣服,他就會拿話噎我:「你怎麼學習不跟別人比,穿衣服跟人比呢?」
我打小學習不好,所以找不出理由駁斥他,所以也就沒道理再要求他給我買衣服了。
作為激勵式教育,他應該這樣說:下次你考一百分,我就給你買一件。
那樣我會很用功學習的,至少有盼頭。
為什麼吝嗇到一個希望都不給我呢?
我只是一個小孩,我要求買件新衣服過分嗎?
現在想想我高中時代為什麼老逃課,為什麼那麼厭學?大概就是青春期的叛逆行為吧。
還有就是對生活的絕望。父母要求我除了學習就是學習。到現在我連一首歌都不會唱。
同事朋友去卡拉ok的時候,我就像白痴一樣坐著。
青春期的我能感覺到什麼生活樂趣?為什麼要學習?
我認為如果不是高中那會我開始掉隊的話,以我的智商不至於干現在這樣值夜班的工作。
他們因為出生成長在舊中國,所以苦慣了不會生活。並不是不愛我。我父親生命中的最後幾年一直穿我哥的舊衣服。我母親現在也穿我淘汰下來到衣服。他們就是這樣過日子的。
我不可能改變他們的觀念,但我可以改變自己。
經常相當相當漫長的沉淪,我終於在2004年開始買衣服了。對我來說這是個裡程碑!
04年我想找女朋友了,找女朋友當然要穿新衣服。所以我約了個網友去西單幫我挑衣服。記得那是個在京讀書的唐山女生,她幫我選了一件白t恤、一件紅色襯衫,一條黃色褲子。
試褲子的時候,導購說:"挺精神的。"
那個女生驕傲地說:「我幫他挑的!」
這麼多年過去了,早已和她失去了聯繫,但我很感謝她在那個春天下午幫我這個陌生的網友選衣服。
她肯定不知道那是我第一次買衣服。
很有意思的是上個月我媽翻箱子的時候無意中找到了這件紅色的襯衫,她穿上覺得挺合身居然就天天穿著。我每次看見她穿著那件襯衫都挺高興的。滿好看的。
其實那幾年買的衣服都穿不了多少時間,第一我不會挑,買來穿幾次就覺得不好看了。第二都買的攤貨,也穿不住。第三是我對大號衣服有心理陰影,所以每次買衣服都選小一點的,結果這兩年發胖后就穿不上了。
這樣屢戰屢敗,屢敗屢戰。我挑衣服的眼光慢慢進步了。
去年開始選品牌服裝了。
買了1條卡瑪的牛仔褲,2條傑克瓊斯的牛仔褲。一下我就有褲子穿了。
你能相信我30歲之前沒穿過牛仔褲嗎?
也是在去年買了件lee的休閑西裝,一件高仿的傑克瓊斯夾克。就是不一樣,穿出去好多人誇精神。
我對自己的眼光也開始有信心了,今年夏天買的兩件傑克瓊斯的短袖襯衫大家都公認好看。這周買了個簡易衣櫥,把好衣服都掛進去,順便扔了18件衣服。
我發現我這個人就是賤,就喜歡穿舊衣服,好衣服藏著捨不得穿。
從小苦慣了。
這次下決心把舊衣服扔了!逼著自己穿新衣服。
打了一大包趁我媽沒回來趕緊扛到樓下,還真捨不得扔啊,轉悠到收破爛的地方問她要不要,她說1毛一斤。
草你媽的,怎麼這麼不值錢啊?於是把一大包衣服送給她了。
我的衣服不可能按一毛一斤賣!!!寧可送她。
這周2下班沒事溜達到西單買衣服,04年以後我就很喜歡逛街,甚至一個人逛街。這在男人中很少見的。
跑到明珠3層淘到件印有傑克巡的t恤,他可是我的偶像,買了!
在另一個攤上買了件背後印有一大堆英文的帽衫。花了80。
買貴了。
回家我就後悔了,我怎麼老犯賤又買攤貨了。t恤衫就算了,那破帽衫真的買虧了,做工太次了。
於是昨天去換,加了65塊錢換了件紫色的帽衫和一件黃色的t恤。
合算紫色帽衫等於用了105塊。
買貴了。不過挺好玩的,是185的號,我穿上能把屁股都蓋住。年輕人都這麼穿,嘻哈風格吧。
真操蛋!想當年我因為穿超大的衣服而倍感恥辱,現在居然成了流行時尚,晚生15年就好了。
換完衣服后感覺還早,就繼續在明珠里溜達,在一個角落裡,有個中年男人使勁招呼我過去。
覺得他很真誠,就過去了,隨便翻翻,其實我已經不想買衣服了。
他問:怎麼樣,有看上的嗎?
我說:我已經買衣服了。
他說:沒關係,再帶一件,我給你想象不到的便宜價格。
他讓我看他家衣服的做工,確實對比我剛買的那件帽衫質量好很多。
他說:你看我的衣服,都是大廠出來的,你那件就是小作坊做的,他問你要7080吧?
我心裡說:105買的!!!
哭的心都有!
他推薦我一件黃色條紋的帽衫。40塊!
我心裡哇涼哇涼的,原來帽衫這麼便宜,前面那個老女人居然賺了我一倍還拐彎!
靠,越想越虧,當然我這樣的紳士是不可能回頭找她理論,最多是下次不買她的了。
只好採用做股票的方法——低位補倉:花40塊把大叔的帽衫買了。
這樣兩件花了145,平均每件72塊錢。
這麼一算我心裡平衡多了。
當然了,又多一件破衣服。
提著一大袋衣服趕緊回家吧,居然還有商家叫我:買帽衫嗎?
已經買很多了!
沒事,50塊錢再帶一件吧。
沒理他。
我算髮現砍價的秘訣了,下次帶一堆舊衣服去逛攤,假裝自己已經買很多衣服準備撤了。
商家以為你沒什麼購物慾了,開高價毫無意義,就會給你底價。
回家坐車上就發愁這兩件破衣服怎麼處理。其實像我這樣33歲年紀的男人真該穿名牌了,也不差哪點錢。
還和學生一樣穿攤貨是很掉價的事情。
於是到家就跟老媽說我送你件衣服吧。兩件里你隨便挑一件。
媽媽可高興了,來回試,照鏡子。
我這才發現她其實很愛美就是不捨得買新衣服。那我以後每年都送她衣服吧。
雖然小時候她那麼對我,但我不想這麼對她。
這叫以德報怨!
媽媽選的是黃色條紋的那件帽衫。她穿上滿好看的,就是太大。
今天早上起來,我又不捨得送她了,反正她穿的大,不如我以後專門給她再買一件好了。
於是穿著那件黃色帽衫去參加同事婚禮。
於是我人生的巔峰無意中降臨:參加婚禮的同事都誇我帥,還問我是怎麼保養的。
中午去找我妹玩,她也說我這件衣服不錯。
下午回單位上班,同事第一句話就是:嘿,穿這身才像年輕小夥子。
一日三誇。33歲的我在穿著上還能達到這樣的水平真的很欣慰!
回首往昔,心酸不已。
在我最燦爛的年紀沒有好衣服穿,青春就這麼過去了。
我性格中有很嚴重的自卑,從來不敢主動追求女孩以致於我到現在還沒有結婚。
我不想怪罪父母,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
對我來說認真過好以後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2009102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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