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第 46 章

46.第 46 章

第四十六章

對於派特蕾西上門問候的想法,羅絲也只是心裡想了想,暗搓搓地樂了一回。並沒有真的付之於行動。

船上的日子也就是那麼回事,醒了吃,吃了睡的,不給自己找些事情做,就算是再能宅的人,估計也是要悶壞的。

「親愛的,你這個樣子實在是太傻了。你確定你真的要這麼做嗎?」卡爾上上下下掃了羅絲一眼,眼中的不正經十分明顯。

羅絲的這個姿勢,讓卡爾覺得用在某種運動上,應該會有更長的持久力。這麼一想,到是有了一些期待。

「是的,我已經在做了。」羅絲有些蹲不住了。

最近羅絲終於想起來要學華夏武術了。早上起床,吃過早飯後,便穿了一套華夏褲裝站在窗戶邊上蹲馬步。

泥嘛,真辛苦!不過幾分鐘,羅絲的雙腳就開始發抖了。虧得那李狗蛋還讓她早晚各堅持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呢。

「親愛的,你現在年紀還小,正是長身體的時候。你這個姿態且先不說美不美觀。只說會不會造成別的後遺症就難說了。」端著咖啡靠在一旁的卡爾慢條斯禮地說著。

「什麼後遺症?」

「O型腿唄。」

羅絲先是一驚,反應過來便狠狠地瞪了卡爾一眼,「胡說。」剛才真有嚇到她。按他的說法,那四五歲便開始習武的人,豈不是人人都是O型腿了。

只要一想到,那些舉國皆知的武術大師們都頂著一雙O型腿,羅絲滿腦子黑線。

低頭看了自己穿的褲子一眼,原來這種寬腿褲子還有另一種功效?如此說來,羅絲突然覺得是不是某些馬背民族的人也有這樣的煩惱呢。

「呵呵!」對於自己惡作劇般的言語,卡爾只是歪了歪頭,笑眯眯地看著她。

「你今天不忙了嗎?」看到某人悠閑地喝著咖啡,羅絲表示心裡有些不平衡。

「差不多了,人已經派出去了。具體情況,還要到了地方,實地考察后才能知道。」

「找好分一杯羹的人選了嗎?」想到一塊上好的五花肉,就要分給別人,羅絲就有些心疼。

「若那裡真有銀礦,而且數目不小的話,便請美國及英國駐扶桑大使參一股。」三個人,也免了黑吃黑的發生。當然前提是銀礦量大,不然還不夠折騰的呢。若是數量太小,卡爾便考慮去不去投資了。不過,他也可以將消息賣給別人當人情。

自從上回羅絲隨口說了扶桑可能有銀礦的事情,卡爾覺得這份誘惑實在是太大了。連夜向美國發了電報。找了可靠的人,乘船去扶桑。

這批人去扶桑除了找銀礦,同時還肩負著勾搭駐扶桑大使的任務。

羅絲對生意上的事情,都是一知半解的。聽卡爾這麼說,也只是點了點頭,表示她知道了,滿足了她的好奇心。不懂裝懂什麼的,其實是最討人厭的了。

又說了兩句話,羅絲便站了起來。慢慢地坐到沙發上。一下子攤倒在那裡,一動也不動。

「親愛的,不是說每天早晚各兩個小時嗎?這還不到半個鐘頭呢。半途而廢可不是好習慣。」

卡爾坐到羅絲旁邊,一把將人抱到自己腿上,毫不避嫌的揉著羅絲的腿。

羅絲用頭蹭了一下他的頭。用著甜死人不償命的語調說道:「親愛的,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你應該陪著我的。」

「呵呵。」卡爾輕輕一笑,低頭親上了面前紅艷艷的小嘴。

「篤篤」輕淺的敲門聲自門外傳來,打斷了這對差點擦槍走火的小鴛鴦。

羅絲從卡爾的腿上跳了下來,整理了一下衣服,喊道:「請進!」

卡爾將一隻腿壓在另一隻腿上,輕咳了一聲,拿起旁邊已經涼透的咖啡喝了一口,壓壓燥火。

「小姐,這是珍妮送過來的。請您過目。」特蕾西毫無所覺的走了進來,將手中的電報紙遞了過去。

「嗯,」看了一眼卡爾,羅絲眼中閃過一抹愉快。笑眯眯地對特蕾西說道:「去給霍克利先生再倒一杯咖啡來吧。」

特蕾西看了一眼還在喝咖啡的卡爾,有些不解地應答出去。

卡爾沒好氣地看了她一眼,「你個小妖精!」早晚得死在你手裡。

羅絲歪頭揚了揚下巴,挑釁地看著他。

華夏民國一年皋月,華世峰與國會個別議員聯手,竟然通令全國禁售排滿及詆毀前清各項書籍。這件事情,華夏國內起了不小的反感。很多學生及社會名流對於華世峰的決定都持反對意見。

滿清再不好,那也不能如此對待。你否認了滿清的存在,這和數典忘祖又有什麼區別,別忘記,你華世峰還曾是大清的官員呢。這會兒裝什麼大尾巴狼。吳山桂衝冠一怒為紅顏,放了清兵入關。你華世峰也沒比他強了多少去。

世人熙熙,皆為利來。世人攘攘,皆來利往,吳山桂衝冠一怒,是真的為紅顏,還是為了權勢。他們這些後世人,還真的不好說。但你華世峰,做為華夏民國的總統,弄出這件事情,卻帶著急切的掩飾意味了。

怕人不知道你曾是大清的封疆大吏嗎?

清朝近三百年的歷史,出過多少有用的書籍。這會就這麼輕飄飄的一個決定就想否認它的存在,痴人說夢。就算是秦始皇也沒那個本事吧。

羅絲看了遍電報上的內容,臉上露出一抹冷笑,作吧。可勁的作吧。作的一把好死,你就狂奔在作死的大道上吧。

看到這裡,羅絲復又想到之前李葉桐發來的關於國會已經全部通過了大總統任期和連任的法案。再結合今天的這封電報,羅絲就有了一種,這位華大總統是不是再準備為連任拉選票呀?

只是這樣拉選票的,還是頭一回見到。

在某些事情上,相較於國人的一些相輕行為。羅絲現在倒是更喜歡大英帝國了。

大發劫掠證,使海盜行為變得「合法」,對外裝紳士,對外無恥到理直氣壯,也是一種本事。可是國人呢,卻是一群極喜歡內鬥的傢伙。

華夏國內還有那麼多的租界,你們不想著趕緊的收回來,竟就想著這些有的沒有的,怎不叫人氣憤。

放眼世界,也就只有華夏這種『國中國』的形態,在大大咧咧的存在著吧。別國也有,但也沒有華夏這麼多吧。而華夏的這些當家爺們呢,一天天就只知道在窩裡橫,這跟在外面被人欺負了,回家打老婆孩子的窩囊男人有什麼區別。

以前羅絲最討厭什麼『攮外必先安內』。內里是什麼,外面的又是什麼人?你裡外拐都不分了嗎?你和你兄弟爭家產是大事,還是把外面那些搶你家產的人先打跑是大事?

當然成王敗寇,誰又知道勝利者說的是不是粉飾過的真相呢。只是一想到現在的華夏,羅絲還是有些不爽。咱就不能先干點有意義的正經事嗎?

唉,可悲可嘆!

「這是怎麼了,剛剛不是還好好的嗎?」卡爾下了火氣,站了起來,拿過羅絲手中的電報看了一眼。並沒有發現有什麼是可以讓羅絲生氣的。怎麼自己的火氣下去,她的火氣倒是升上去了?

「沒什麼,就是我要買點東西。」羅絲準備讓華夏那邊的人幫自己收集一批書籍,運回英國。等到以後有機會了,再捐獻給國家或是清華大學。

這些東西都是屬於華夏的。羅絲是不會將這些留給孩子做什麼傳家寶的。一對歐洲夫婦的孩子卻有著華夏的東西做傳家寶。別在讓人把她們的孩子當成那群火燒圓明園的後代了。

想起那群敗家玩意,羅絲就覺得遭心。多好的園子說燒就給燒了。那可是百年園子呀,唉,不是自己家的,是一點都不心疼呀。都尼妹的不是好東西。

「你想要買什麼,我讓勒傑去辦。」自己的女人想要買東西,必須要積極付帳。尤其是他女人還不缺錢,缺東西的時候。

想到之前為羅絲訂做的禮物,卡爾想著這次到英國,應該去看一看進度。也許他可以帶著羅絲一起去。親自參與了,可能會更有歸屬感。

「呵呵。」斜了卡爾一眼,羅絲對他的話,不可置否。

對於卡爾的表現,羅絲並沒有什麼想要說的。現代還有AA制夫妻呢,所以男人-大不大方的,並不在羅絲的考慮範圍內。

提筆在電報紙上寫下了一行字,羅絲便把電報紙交給守在門外面的特蕾西,請她給珍妮送去。那些書籍不管有用沒用的,反正她不缺錢,可以讓人先收集買回來。想了想,還是讓人送到英國來吧。不然時間一長,誰知道華夏國內會是怎麼樣?

從身後被人抱住,羅絲也只是向後靠了靠。側過臉來,正好被親個正著。

「從華夏回來,我們就結婚,好嗎?」低沉的男中音,在耳邊響起。感性的話語,讓羅絲有些迷醉。

輕輕的在他懷裡點了點頭。不說好,也不說不好。這一切本來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到了今天,他卡爾霍克利要是敢悔婚,她就把他削成人棍,養在缸里。像羅蘭弄死林西那樣的做法,並不適用於他們倆身上。太溫吞了。

「你想要個什麼樣的婚禮?全是玫瑰花的教堂怎麼樣?」羅絲不說話,卡爾緊了緊手臂,繼續問著。

羅絲想了想,若都是玫瑰花,那也太麻煩了。為了保持玫瑰的色澤,鮮艷水份。婚禮當天,工作人員一定要起很早,采最新開的花朵,運來布置。

雖然身份不同了,結婚的婚禮也不會像上輩子的小老百姓那樣辛苦操持了。但勞民傷財的事情,只為了半天的婚禮教堂。確實有些不划算。

「...不要玫瑰。」

「不要玫瑰嗎?那你還喜歡什麼花?百合怎麼樣?不過親愛的,你喜歡的仙人掌就算了吧。雖然你很喜歡,但我擔心來參加婚禮的人會不小心受到傷害。」

「噗」,羅絲被卡爾的話打開了想像。一群參加他們婚禮的人,坐在椅子,走到過道上,還要小心教堂里起裝飾作用的仙人掌。

等到婚禮結束她丟花束的時候,人家丟的都是鮮花,而她卻要丟仙人掌。她敢丟,也不一定有人敢接吧。

「婚後,我會在英國建個辦事處。我們英國美國兩邊住著。你想母親了,隨時都可以去看她們。」

「...好。」其實,也不一定非要在英國居住,魯芙有了自己的家,而且即將迎來新的孩子,沒有她,也許會更自在吧。羅絲欣喜的是卡爾的這份心。

卡爾聽到羅絲的話,心滿意足地親了親她的額頭。

我的天使!

下午,卡爾讓勒傑將出去放風的兩隻金毛犬送回房間里來,到了美國沒多久,卡爾便帶著羅絲選了這麼兩條統血統的狗。

現在的金毛犬還太小,毛毛也很短。胖胖的小短腿連沙發都上不來。羅絲便讓特勒西將狗窩放在了窗檯附近。

每天小狗都會被帶出去放風一回,等到回來的時候,便老實的在房間里陪著羅絲。非常的乖巧,不過狗的天性,總是無法避免的。這不,羅絲看著自己最後一雙托鞋無語極了。

不過一下午的功夫,兩隻小狗便分工合作,一人一隻托鞋。噢,是一條狗一隻托鞋。卡爾看著只能坐在沙發上等等特蕾西拿鞋的羅絲說道:「怎麼?又被咬壞了?我說什麼來著,就不應該在房間里養寵物,又不是貓呢。」雖然貓也不應該養在卧室里。

馬後炮永遠讓人痛恨,羅絲瞪了一眼卡爾,對著從卧室里走出來的特蕾西說道:「去找勒傑,把霍克利先生的備用托鞋拿一雙過來。」

特蕾西看了一眼卡爾,抿嘴一笑,「好的,小姐。」

卡爾也是一笑,不過看了一眼羅絲的小腳,卡爾說道:「我讓人去船上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吧。」一般的船上都有商販賣一些生活用品,衣服器具。羅絲的腳太小了,而他的托鞋又太大,在有地毯的房間里,很容易摔倒的。

羅絲的小腳被卡爾的大手抓在手心。有些癢。羅絲想要抽回來,可卡爾卻不願意鬆手。

也不知道卡爾這是什麼時候養成的習慣。只要看到她沒有穿鞋,就會把她的腳拿到手裡把玩。幸好此人不是三寸金蓮的愛好者。

她記得以前看書時好像看到,小鞋最盛行的時候,那些文人墨客都喜歡將女人小腳穿的鞋當酒杯,飲酒用。

卡爾要是真有這麼個愛好,她發誓,她再也不會讓卡爾親她一下。

這到是羅絲多慮了,羅絲的腳,小小的,白嫩嫩的,粉色的指甲像水晶一樣鑲嵌在圓潤的腳指頭上。讓人看了愛不釋手。卡爾素了這麼兩三年,眼睛都冒綠光了。羅絲的腳雖然招人喜歡,但其實主要的還是『沒魚蝦也好』的心理在作祟。

「流︶氓,放開了。」

不過難得有些羞澀的羅絲在說完這句話后,被腦中突然冒出來一句話,雷的不輕。

「禿驢,放開那個道長!讓貧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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