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他不喜歡女人

3.第3章 :他不喜歡女人

薛翌琛出了咖啡店之後,上了一輛公交車,下車之後往一家酒館走了進去。

「翌琛你來了。」

「恩。」

「翌琛,這麼早啊。」

「恩。」

「薛翌琛,今天又帥了喲。」

「謝謝。」

酒館還未開始營業,一些常客就已經坐在了裏面。

大部分都是些年輕的女子,看見薛翌琛的時候,全都很熱情的再打招呼。

薛翌琛淡淡的回答著每一個人的話,然後往後台走去。

換過衣裳,開了簡單的會議,離上班還有一段時間,薛翌琛一個人去了酒吧飯堂,準備吃點東西。

只是,今天的飯堂裏面,似乎瀰漫着一種危險的氣息,平日裏坐滿員工的飯堂,今個兒沒有一個員工在裏面,反而多了一些陌生人。

薛翌琛打飯的時候,發現飯堂的阿姨不停朝自己使眼色,他卻仍然一臉平靜,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

「聽說你叫薛翌琛?」一名身材肥胖的光頭男子走到薛翌琛桌邊,一腳踩到了薛翌琛對面的椅子上,他的力道很大,濺起了些許灰塵。

薛翌琛微微頓了頓,繼續埋頭吃飯,並沒有理會男子。

「喲!小子。。膽兒真大。」光頭男人見薛翌琛不理自己,不免有些火了。

只見他把手伸進褲兜裏面掏了一會兒,隨後一把黑色的軍刀出現在了他手上,緊接着,一群黑衣男子圍了過來,站在他身後。

「小子,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東西就連王八殼都能不費吹灰之力輕易劃開。要是在你身上劃上幾刀的話,你說。。會怎麼樣呢?」

光頭男子說着,把刀伸到薛翌琛跟前,做出威脅狀來。

薛翌琛依舊是不咸不淡的模樣,抬起頭掃了光頭男手中的刀子一眼,繼續低頭吃東西。

「老大。。這小子不要命了,竟然敢無視你。」

「噓,別吵,讓他做個飽死鬼。」光頭男子說完,拉起說話那人的袖子擦了擦被自己踩到的板凳,坐了下去,安靜的看着薛翌琛。

薛翌琛就像是沒事人一樣,不緊不慢的吃飯,等他吃完,還不忘擦了擦嘴。

「吃也吃好了,該解決咱們之間的事情了。」光頭男子見薛翌琛終於吃完飯,再次站起身,把腳踩到凳子上。

「瘋狗!」

「什。什麼?」

似乎是沒有想到,薛翌琛吃完飯之後,忽然來了這麼一句,光頭男子以為薛翌琛在罵自己,眉頭一皺,正準備動手,薛翌琛的聲音再次響徹耳際。

「全名是MadDogATAK,世界上最好的突擊戰術刀之一,刀刃Starrett496-O1高碳工具鋼,刀鋒硬度62-63HRC,刀背硬度50-54HRC。握柄玻璃纖維與環氧基樹脂合成材質,可承受華式300度之溫度。每一吋可承受79000磅的壓力,每0。001吋可承受1000伏特電壓,不受汽油、柴油、鹽水等的腐蝕。產地美國,全長29。85公分,刃長17。8公分,重量368。5公克。刀鞘上有皮帶孔可以穿皮帶配戴,適合隱藏性攜帶。」

薛翌琛說完,站起身便走,直到走出飯堂,光頭男子才反應過來,趕緊追了過去。

「這。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動了我的女人,你得賠我。」

雖說光頭男身材很胖,可是跑起來的時候,速度卻是極快,不一會兒,就追到了薛翌琛身後。

「我不喜歡女人。」

薛翌琛頓了頓,頭也不回的說道,隨後繼續往外面走去。

「啥?」

光頭男子再次被薛翌琛震驚,站在原地好半響,沒能回過神。

「老。老大。他。他。他說他不喜歡女人」

跟隨過來的人,將薛翌琛的話完全聽進了耳中,張著嘴巴,結結巴巴說不出話來。

「走。跟上去。」

光頭男子說完,往薛翌琛消失的方向,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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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殊途:搶個半鬼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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