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敗訴之後

第八十七章 敗訴之後

嚴佳宜內心是無比煎熬的,這個案子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最後居然會如此,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這個案子上,其實雙方處在一種對等的狀態,安寧等案子之所以弄成這樣,那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動用自己可以動用的資源。

但是與此相反的是,孔玉婕的父母或者她的家人肯定是動用了一些關係,沒辦法,他們是平民百姓,如果不動用關係的話肯定是要出事的,所以出事之後,家人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動用能夠動用的任何門路。

顧安寧為什麼不同意使用自己的資源,這一點,嚴佳宜並不知道,她在做代理律師的時候,也和那孩子交流過,曾經問過這個問題,但是,那個孩子,一個字都沒有寫給她,只是搖了搖頭,不知道她在想什麼,這個孩子有不同於她年齡的成熟。

就算是給他比較了解的成年人,有時候也無法想像,她的腦海裏面到底轉悠的到底是什麼意思?到底在想什麼?

這麼多年,她還真是不清楚,這孩子腦子裏到底是怎麼長的,她腦里是從什麼角度的思考問題。

真是奇怪,本來手上有唾手可得的資源,可他偏偏不用,這是搞什麼?

在庭審出來之後沒多久,大概也就一兩個小時,有關這件事情的後續報道就席捲了整個社交網絡。

「定海中學投毒案犯罪嫌疑人無罪釋放」

一時之間這個話題,也在社交網絡上引起了很多人的議論。

網友1「這是什麼情況,鬧了這麼久,這麼快就上法庭審判,我還以為一定會有什麼結果,沒想到居然是無罪釋放,這就是什麼懲罰都不用接受,只需要賠錢是嗎?可是我覺得法院給出的民事賠償也並不是那麼的高啊?」

網友2「是事情鬧得這麼大,到最後居然無罪釋放了,這是什麼情況?無罪釋放,證據不足一般都是說,沒有具體的證據能夠證明她做了具有傷害性的事情,或者何所提起訴訟的罪名與大量事實不符,這才適用於無罪釋放的情況。可這個案子是怎麼回事,造成了明確的傷害怎麼會弄成這樣?這於受害者來說豈不是太不公平了?」

網友3:「我要是受害人的話肯定得被氣的吐血了。」

網友4:「你們還先別說,按照受害者,現在披露出來的身體情況,被氣的吐血還真是有可能的事情。」

網友5:「樓上一群法盲,按照我們國家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豁免權,十六歲以上十八歲以下,只要不是人死亡就可以享有刑事豁免權,不追究刑事責任,十六歲以下致人死亡,同樣享有刑事豁免權,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有明文規定的,所以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我看他們上訴了也沒用。」

網友6:「定海中學是私立學校,說白了就是有背景的人才能去,不管是考慮還是其他什麼原因這樣一個結果其實也是在意料之中啊!」

第二天早上有關這件事情的媒體報道便如雪片一般飛出。

官方媒體對於這件事追得也很緊,顧安寧在審判結果出爐之後她沒有回學校。

這個時候她不太適合出現在學校。

結果一出,除了網絡,整個學校也是一片嘩然。

「這都能給判無罪?就因為是未成年?我的天哪,那照這麼說,那我年紀要是再小兩歲,我是就殺個人,我也沒事了?」

一時之間,大家知道這件事情之後也有這類的想法。

雖然有些極端,但也並不是不無道理。

而沈家也在第一時間就得知了判決的結果。

「這是怎麼回事?孩子都被弄得半死不活了,以後可能都講不了話,把他害成這樣的人,最後居然不用接受懲罰,而且民事賠償的價格壓的這麼低,這簡直是不正常,當我們家寧寧缺錢還是怎麼的?」沈華宣很生氣!

「是啊,這個官司會輸,真是超出我們的意料,我們還以為,造成了這麼重大的既成事實,這場官司一定不會輸的。」喬靜淑也頗感意外。

「你們不妨考慮一下這件事情,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後果,為什麼還是會輸掉?」沈伯濬的拐杖敲擊着地面。

「爸,您這是什麼意思呀?」喬靜淑不理解。

「他們兩個的工作,他們兩個的身份,你們兩個都是知道的,為什麼這樣的情況下,孩子還會輸掉這場官司?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這……」

「對呀,前一陣子我們上網的時候不是發現,妹夫的職位有所調動嗎?他調回了京都,人在京都,所接觸的圈子也不一樣,雖然,他們的職位,並不是正職,可是他們的等級,放在地方上已經是了不得了,這樣的級別,要過問一下這個案子應該很方便吧,如果真是這麼做了的話,這個案子,也許就不會輸掉,可是到最後這個案子居然還是輸了,而且寧寧有辯護律師,還是我們都認識的,妹妹的大學同學。這種情況下,她應該更加會掌控這個案子的走向,為什麼這個案子都最後還是輸了?那隻能證明這個案子他們既沒有打招呼,也沒有動用自己的影響力和人脈關係,也許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情在法院庭審的具體時間。」

經父親一提醒,沈華宣忽然想到,也許妹妹和妹夫根本就沒有動靜,自己的影響力和身份過問這個案子,所以才會導致這個案子輸得如此的慘,沒有根據原本他們認為的罪名進行宣判,法院也不予採納。

而且沒有任何的追責行為無罪,當庭釋放。

「你還記得早上的新聞是怎麼說的嗎?」

經過喬靜淑這麼一提醒,沈華宣想起了,早些時候他們看到過的,有關的官方媒體的報道。

「受到社會輿論所關注的定海中學投毒案件,在今天公開的開庭審判,被告人根據規定強制出席,受害者則委託自己的代理律師出庭,本人並沒有出庭,控辯雙方在多個焦點展開質證,比如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擁有動機,是否對所造成的後果,有具體了解等,經過控辯雙方的激烈角逐,本案當庭宣判,因證據不足,且被告人為未成年人,依照法律,享有刑事豁免權。被告人孔某某,被無罪當庭釋放。被告者家屬大讚法律公正,表示支持法院判決。而受害者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因為這樣一個事件受害者的人生軌跡,也許會被徹底改變,也對她的身體,心理,精神等多方面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她們將立刻提起上訴,一定要為受害者討回一個公道!」

沈華宣當時沒有出現在法院,他們一家人都沒有去,因為不能去,他們幾個人辨識度都太高了。

當時顧安寧還特意傳了字條,讓他們千萬不要出席庭審。

其實他們是很想去的。

哪怕辨識度很高,如果沒有那張字條,他們是一定會去的,但是最終還是選擇尊重孩子的意見。

到時他看到有關的新聞報道的時候,氣的砸了桌子上一個擺件,因為那個東西正好在他的手邊,什麼順手砸什麼。

「你是說……」沈華宣似乎想到了什麼關鍵的字眼。

「刑事豁免權,就這五個字,法律上還有一種原則,但是我並不知道這是不是和這個案子,但是刑事豁免權,是一定存在的,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其行為未導致受害人死亡的,依照法律享有行使豁免權,16歲周以下致人死亡的,依照法律享有刑事豁免權,這個應該主要是考慮到限制行為能力有關事項吧,也許是覺得有些人並不足以對自己所造成的後果,進行承擔,可是這種事情真的發生在我們自己身邊的人身上的時候,這個真的好難受。」喬靜淑搖了搖頭,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這孩子從小父母就不在身邊,一直都這麼懂事,我們對她有虧欠啊!」沈伯濬長嘆一聲。

「那您說我們怎麼辦呢,要不要幫着活動一下?」沈華宣問道。

「千萬不要如果,這個孩子,需要幫忙活動的話,它根本就不需要我們的幫忙,他自己的那點背景就夠他用的了,你妹妹妹夫的身份,可不是一張白紙啊,可他們沒有什麼錯,也許在他們眼裏看來個人的得失在某些事情面前並不是那麼的重要,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們夫妻兩個不知情,但是我覺得即使知情,他們也會這麼做。不過我的外孫女,我了解,她永遠都不會讓自己的父母為難,永遠不會給自己的父母臉上抹黑,當然,也不會把自己變成,最特殊的那一個。」沈伯濬最了解自己的外孫女了,有些事情,這個孩子,死都不會去做。

「那就這麼算了?」沈華宣問道。

「我看不會,應該還有下文,寧寧,可不是個,會吃這麼大虧的人啊!這個孩子很聰明,很有能力,我想法律會給她公正的判斷,相信我們的孩子,這件事情你們要持續關注,如果這孩子有什麼不能解決的困難就幫着給解決一下,一家人不講兩家話說句不好聽的,這麼小輩裏面就你妹妹一家最讓我省心。」沈伯濬想起了過往種種,言語之中,竟有些無奈。

「是啊,妹妹從小就懂事,所以她嫁了一個同樣懂事的人,生了一個比他們倆還要懂事的女兒如果人人都像他們以家這麼懂事,又這麼孤單局的話,我們家不會是現在這樣一副雞飛狗跳的景象。」沈華宣有些感慨。

「老宅里,你們都在,暫時不會雞飛狗跳,可以看看你那兩個弟弟,哪個人讓我省心啊,孩子他三叔我就不說了,那個性子,哪天我要是走了,他準保持最吃虧的那個,至於……唉,算了,不說這些。你們去安排一下,看看那孩子缺什麼,給送過去。其他的,我們可能也做不了什麼了。」

「我知道了,我會安排好的,其實這個孩子從來就不喜歡太麻煩別人,有事都是一個人自己扛着,前一陣子我跟她的聲樂老師見過一面,她比我們還要了解,可能,孩子會更喜歡去她那兒。」喬靜淑想起了郁靜瑤。

「聲樂老師?是哪一個?」沈伯濬忽然問道。

「說出來,爸您可能不信,是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著名的軍旅藝術家,郁靜瑤。她是真的待寧寧好。」喬靜淑說道。

「郁靜瑤?來頭不小啊!」沈伯濬有些驚訝

「是啊!我查了一下她的資料,現任最高軍事藝術團第一副團長,國會終身議員,國家青年文藝委員會委員,各類獎項還有其他頭銜就更不用說了。」喬靜淑把自己知道的郁靜瑤的身份說了幾個,就覺得自己都很驚嘆了,藝術家能夠做到這個份上,也只能證明國家對她是極為認可的。

「有的時候我們照顧不到的地方,有人替我們完成了這個職責,我們應該感到幸運更應該由衷的感謝人家,因為人家沒有這個職責,這原本應該是我們要做的事。」沈伯濬嘆了一口氣。

這算是無故欠下了人情了。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重生之靈瞳商女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重生之靈瞳商女
上一章下一章

第八十七章 敗訴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