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鬥智斗勇

第26章 鬥智斗勇

石磊跟著丁健匆匆逃離,但這小子膽子奇大,走出一段距離后覺得安全了,就不肯再走了,而是回頭觀望。丁健也覺得萬一被發現,再轉身逃跑也來得及,所以也就沒強求,和他一起回頭觀望。

一看遠遠的看熱鬧,丁健一邊問道:「你怎麼和那個傢伙打起來的?」

石磊狠狠地道:「我本來沒想惹事,只是心情不好,到處瞎逛。逛著逛著就走到這附近,然後就聽到江上樂園那邊有人慘叫。我過去一看,發現在一家歌舞廳的地下室了,一個女人被綁在床上,被那個傢伙用鞭子打。」

丁健聽的一愣,說道:「那傢伙用鞭子打女人?難道他有特殊嗜好?看他上躥下跳的樣子,可不像是普通人,應該是修鍊過的,怎麼也有這種毛病?」

石磊哼了一聲,說道:「一開始我也是這麼想,所以我只想扔幾件東西,讓他發覺這個地方鬧鬼,嚇跑他就算了。可是沒想到他發現我之後不但不怕,反而想要抓我。可惜他扔出來一張符被我燒了,再扔出根木棍,好像是桃木劍,也被我燒了。我被他打火了,就抓起酒瓶子衝上去揍他。沒想到這個傢伙看上去很厲害似的,其實是個草包,一見我衝過去,沒等打就轉身跑了。」

丁健一臉黑線的道:「所以你就在後面一直追?就這麼點事,至於讓你生那麼大氣嗎?」

石磊急忙擺手道:「不是,他跑的快,等我想追的時候已經追不上了,我也就走了。可是過了沒一會兒,那個混蛋又回來了,繼續鞭打那個女人。等我趕到時,才知道他不是來玩兒女人的,而是那個女人被鬼上身了,他正在幫她驅鬼。當我趕到時,他剛好把鬼從那個女人身體里趕出來。」

丁健正容道:「這麼說,他是個好人了?那你為什麼和他打架?莫非你覺得自己成了鬼,就認為被鬼上身的人不該被救治?石磊,我可警告你……」

石磊急道:「老大,你聽我說完好不好?我雖然是鬼了,可也從來不覺得鬼就該去害人。我看到他在驅鬼,知道誤會他了,就沒再出手,只是一時好奇,看他是怎麼驅鬼的。可是那個鬼被趕出來之後,我才發現這個傢伙竟然能聽到咱們鬼說話。原來附身的這個女鬼,活著的時候是這家歌舞廳的服務員,被她附身的那個女人則是歌舞廳的老闆娘。按規矩服務員是不賣身的,但後來後有個客人看上了這個服務員,老闆娘就逼她賣身。女服務員不幹,老闆娘就指使打手把她強綁了去。可這個女服務員性子太烈,被強姦了之後用酒瓶子把那個客人給開了瓢。這個客人找樂子不成反進了醫院,當然不肯罷休,就訛詐老闆娘。老闆娘沒賺到錢反倒賠了錢,當然也不肯罷休,就讓人把這個女服務員活活奸死了,所以女服務員成了鬼之後要找老闆娘報仇。」

丁健聽的大怒,說道:「他媽的,那個老闆娘活該被鬼上身!這種人死多少次都不解恨!」

石磊一拍大腿說道:「對啊,我也是這麼想!可惜那個混蛋不這麼想。他聽了女鬼的話之後,不但沒替她報仇,反而一道紙符把女鬼給打散了。你說,這樣的混蛋該不該殺?」

丁健不知不覺中被石磊引逗起了滿腔怒火,當即喝道:「該殺!這種為虎作倀的混蛋,當然該殺!」不過丁健的話剛出口,就發覺不對,等著石磊說道,「小子,你這是把我往坑裡帶呢?你好歹也是紀律部隊出來的,難道不知道規矩的重要性?他該不該殺輪不到你來管,你以為你是大俠嗎?走!跟我回家當你的大蝦去!」

石磊聽丁健前半段話,以為丁健也動怒了,要帶著他一起去大打一場,沒想到後半段就急轉直下,把石磊高昂的氣勢一下子打沒了,苦著臉說道:「老大,連逼良為娼,然後又殺人滅口的事你都看得下去?你還是我熟悉的老大嗎?你以前可是嫉惡如仇的,現在怎麼……」

丁健揮手打斷他的嘮叨,說道:「少廢話!我這麼做自有我的道理,跟我回家!」

石磊不敢不聽丁健的話,只能憋了滿肚子意見跟著丁健往回走。丁健等帶一些小東西能用地遁術,可是卻無法帶石磊,即使鬼魂是沒有重量的,所以只能一路慢慢的走回去,不然也不用費神看著他了。

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快亮了。丁健把石磊丟進地窖里關禁閉,讓他好好反省。雖然地窖根本關不住石磊,但天就要亮了,丁健也不怕石磊跑了。

過了不久,才五點剛過,丁健的父母和袁媛就都起床了,開始在塑料大棚里忙碌。等吃過了早飯,袁媛旁若無人的說了一句:「我要去逛街,你陪我去。」

袁媛這話不是對丁父丁母說的,而是對丁健說的。雖然丁健已經沒有了身體,但仍逃不掉當牛做馬的命運,女朋友逛街一樣要跟從。而且丁健還有一個別人沒有的優勢,就是一旦東西多的拿不過來,可以隨時送回家再趕回來,時間短的只不過是一回頭的工夫,可以說丁健的負重是沒有上限的,因此袁媛逛街必然要他作陪。

袁媛有命,丁健豈敢不尊,乖乖的跟著去逛街了。至於京城來人的威脅,且放在一邊吧。

袁媛這次出門,沒有像往常那樣走到哪看到哪,而是目的非常明確的直奔電腦城。丁健正奇怪袁媛怎麼想起買電腦來了,袁媛就已經選好一個精巧的筆記本,還直接讓老闆幫忙裝上了無線上網。丁健這才明白,原來這個電腦是給他買的。有了電腦,丁健和袁媛交流起來就方便多了,再也不用等袁媛睡覺了。

電腦買了,袁媛還不罷休,又去買了一部手機。筆記本用起來雖然方便,可惜在沒有電源的時候用不了幾個小時,即使隨身帶著備用電池也很麻煩,不如手機的待機時間長。只不過這部手機落在丁健手裡,恐怕沒機會發揮電話的作用,只能以簡訊為生了。

買好了手機和電腦,丁健和袁媛都迫不及待的聊了起來。這讓他們找到了當初談戀愛的感覺,那時他們都在為生活奔波,談情說愛的時間很少,多數時候都只能用簡訊聊解相思。現在他們雖然能面對面了,可惜袁媛還是看不到丁健,還是有一點美中不足。

袁媛一邊走著一邊用手機發簡訊,顧不得看路了,被洶湧的人流撞的直趔趄。她抬頭看看周圍,發現不遠處就有一個冷飲攤,於是走過去坐了下來,點了個大份的冰激凌。不過這冰激凌不是用來吃的,而是擺在那裡做樣子,袁媛的全部心神都放在聊天上了。

不知不覺,袁媛在這裡已經坐了很久,桌上的冰激凌已經全都化成了糖水,袁媛兀自不覺,還在興緻勃勃的發簡訊。冷飲攤的老闆頻頻用眼睛瞪她,希望她快點走給別的顧客讓地方,可惜袁媛根本就不看他,他又不能直接開口趕人,真讓老闆無奈。

正當老闆鬱悶的時候,一個穿著花襯衫,帶著一副墨鏡的年輕人走了過來,對袁媛說道:「小姐,一個人逛街?要不要我陪你?」

說著,這個年輕人坐在了袁媛對面,露出一副嬉皮笑臉的模樣。袁媛抬頭看他一眼,覺得他像個小地痞,頓時眉頭一皺,冷然說道:「離我遠點,別等我叫人來。」

袁媛拒絕的態度不可謂不堅決,口氣也硬的很。若是一般的小地痞,在不明對方底細的情況下,很少會死纏爛打,免得踢到鐵板。可是這個年輕人卻不以為意,依然是討人嫌的樣子賴在這裡不肯走。

袁媛不認識這個年輕人,丁健卻一眼把他認出來了。這個人可不是什麼地痞,而是刑警隊的人。丁健雖然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但曾見過兩次。一次是丁健剛剛被砸死的時候,他跟在黑臉刑警隊長和老張身邊來驗屍,第二次就是土地廟起火時。這個人看上去雖然年輕,但在刑警隊長和老張面前都能說上話,顯然也是刑警隊中的重要人物。他現在裝成小地痞的模樣來接近袁媛,只怕目的不簡單。

丁健既然認出了他,自然要馬上用簡訊通知袁媛。袁媛看了簡訊后,當初在丁家表現出來的機智馬上回來了。袁媛一手拿著電話,依然保持著和丁健的聯繫,一邊對年輕警察露出個燦爛的笑容,說道:「正好姐姐我正寂寞呢,正好你來陪我。小夥子長的還可以,尤其是身體壯實的很,不知道到了床上怎麼樣?」

一邊說著,袁媛一邊輕浮的伸手去摸年輕警察的胸肌。這一下輪到年輕警察尷尬了,他畢竟不是真正的地痞,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女人調戲,頓時臉都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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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土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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