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簡單的實驗

第四章 簡單的實驗

張三年在林婉兒辦公室里轉悠了幾圈,不時的用手摸摸這個,看看那個,似乎在尋找著可下手做實驗的對象。

「你辦公室里有什麼,咱們就用什麼做實驗。而且為了保險起見,儘可能多找幾樣東西。」

說著,張三年隨手將之前抓在手裡的水晶球,對著桌角就是猛地一磕。

咔!水晶球直接被磕出幾條裂紋。

張三年將水晶球放在石葫蘆旁邊,又隨手拿起林婉兒筆筒里的一隻鋼筆,同樣是二話沒說就是用力一掰。

「笨蛋,快住手!」

看到張三年的舉動,林婉兒上前想要奪過他手中的鋼筆。可終究還是張三年快一步,只聽咔嚓一聲,鋼筆還是徹底分屍了。

林婉兒有些心疼的望著張三年手中斷成兩半的鋼筆,那可是她花高價才拍賣得到的鋼筆,曾是一位文學大家使用過的,其意義非凡。

即便是當初張三年弄碎她的翡翠項鏈,她都沒有像現在這麼在意。

張三年卻不理解,林婉兒的反應為什麼這麼大?

「你怎麼這麼摳門?不就是一支鋼筆,用得著這麼緊張嗎?就算沒有復原,大不了我再給你買一支。」

林婉兒無力的撫著額頭,無可奈何的搖了搖頭,哭笑不得的說道:「真是被你這個笨蛋打敗了。你知道這筆多少錢嗎?」

張三年終於意識到不妙,他顯然又忘了林婉兒的身份,這女人隨便戴著的一條翡翠項鏈都是價值近千萬,那她用的鋼筆能是便宜貨嗎?

他畢竟只是個普通人,從小到大用過的鋼筆,最貴的也就一二百快,而且他把鋼筆只是當成了普通的書寫工具,完全沒有意識到,一支普普通通的鋼筆也可以成為奢侈品。

張三年懊惱的搖頭自責道:「倒霉催的,總是忘了你是個千金大小姐,吃穿用度都跟普通人差距十萬八千里。唉,看來我註定是個窮命!」

不過他還是忍不住好奇,拿起已經分屍的鋼筆來回看。

非金非銀,也沒鑲鑽,有這麼值錢嗎?

「就這麼一支鋼筆,總不可能值個好幾萬吧?」

張三年感覺自己已經把那鋼筆的價值說的夠高了。

林婉兒卻聽出了張三年話中有話,隱隱的指出他們兩人身份的巨大差距。這種差距是兩人無法迴避的現實。

想到這裡,林婉兒也是暗暗自責,不應該過度強調鋼筆的價值。

「其實錢倒是其次,主要是這鋼筆是我最喜歡的一位作家所使用過的,是我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得來的。不過既然壞了就算了。」

為了不傷張三年的自尊心,林婉兒連是哪個作家也沒說。不過既然是林婉兒推崇的作家,想來名氣也很大。這樣的鋼筆已經超出了它本身的價值。

聽到這裡,張三年也認識到之前確實太魯莽了。

「那對不起了,將來有機會,我肯定還你一支更有意義的鋼筆。」

林婉兒笑了笑,表示真的不在意了。

水晶球跟鋼筆顯然不夠,張三年又環顧了辦公室四周,發現林婉兒書架上還有不少瓷器,有了之前的教訓,他敢肯定,那些瓷器百分百都是古董,也就不敢用那些古董做實驗了。

隨後張三年拿起桌子上的白色瓷杯,小心翼翼的問道:「這杯子應該不是古董,文物吧?」

林婉兒看到張三年真的有點杯弓蛇影了,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

「放心,這只是一隻普通的茶杯。再說了,我可能會使用別人用過的茶杯嗎?另外,這房間里只要是你看到的東西,你大可以用做實驗,不用擔心。」

林婉兒只是因為張三年之前的一句話,居然就潛移默化的在改變,她之前的話,連她自己都覺得意外。

張三年抓起茶杯,用力的在桌子上磕成了兩半。

最後他又找來了一張報紙,並把報紙死得粉碎。

其實張三年用這幾樣東西做實驗,無異於盲人摸象,完全是瞎蒙。他們只是懷疑石葫蘆能夠修復受損的物品,卻不知道她究竟對那些物品有作用。

四樣破損的物品圍著石葫蘆放在桌子上,張三年拍了拍手,期待道:「大功告成,接下來就讓我們看看會發生什麼神奇的變化吧?」

說著,兩人一左一右用雙手拖著下巴趴在桌子上,靜靜的等著。

一分鐘過去了,桌子上的物品在兩人的注視下,卻沒有絲毫變化。

「臭傢伙,我怎麼感覺我們這樣看上去很傻呢?你大概把石葫蘆與翡翠放在一起多久?」林婉兒問道。

「從我跑出那個衚衕,到你拿出翡翠,絕對不會超過五分鐘。」張三年肯定的說道。

林婉兒看了看手錶,有些失望的說道:「我們已經等了超過一分鐘了!可這四樣物品卻沒有絲毫變化。」

張三年也很失望,按理來說如果有作用,一分鐘過去了不可能沒有動靜的。

他皺眉分析道:「會不會這石葫蘆只對玉器,翡翠之類的寶石有用?」

「另外,我之前是將東西放在包里,並沒有任何人看到。會不會這種神奇的現象只能在無人的角落裡悄悄的變化?」

「不排除這兩種可能。對了,我抽屜里有一串翡翠念珠,可以用來實驗。然後我們把所有東西都放入我的包包里,我們再等五分鐘看看。」

說完,林婉兒繞到桌子對面,從抽屜里取出一串翠綠翠綠的念珠,雖然張三年不懂翡翠玉石,可那念珠的翡翠料子,看上去不比之前的翡翠項鏈差。

「這不太好吧?這玩意兒怕是也要值不少錢,沒必要用這麼貴重的東西做實驗。大不了我們在外面買一塊便宜的翡翠實驗一下就行了。」

張三年也不想用貴重的物品冒險,一臉不舍的說道。

林婉兒再次白了張三年一眼,氣鼓鼓的說道:「現在知道這東西貴重了,之前你不是還想用我的項鏈做實驗嗎?」

不等張三年解釋,林婉兒抓著念珠用力扔到了地上。

嘩啦,翡翠珠子滾落了一地。林婉兒撿起腳下的一顆念珠,這顆念珠已經被摔得充滿了裂紋。

接著,林婉兒將石葫蘆,翡翠珠子,還有之前四樣東西從新裝進她的包包里,更是將拉鏈拉上。

「好啦!現在應該能夠模擬之前的情形了。那就讓我們等上五分鐘。在此期間,林先生要不要來杯熱咖啡?我自己親自磨的咖啡粉,味道還行。」

林婉兒說著,將包包放在了桌子上,朝著角落裡的咖啡機走去。

只是張三年很不解風情的說道:「咖啡就算了,我可沒有那麼小資,再說我也喝不慣,要是有可樂,給我來瓶可樂就行了。」

林婉兒剛想說張三年不懂情調,可一想到又會傷及他的自尊心,於是笑著說道:「有,你等著。其實我偶爾也會喝喝可樂之類的飲料。」

其實林婉兒平常根本就沒有喝過可樂,最多喝一些果汁,而且還必須是鮮榨的。那些充滿了添加劑的瓶裝果汁,她可是敬而遠之。

不過她辦公室里倒是準備了一些飲料。而她剛才那樣說,完全是為了拉近與張三年之間的距離。

從裡面的休息室中,林婉兒拿來了兩罐可樂。

張三年接過可樂,打趣道:「你不用遷就我,我就是喝可樂的命。」

呲!說著,張三年已經擰開了可樂。

林婉兒嬌哼了一聲,從張三年手裡奪過打開的可樂,並將未打開的塞給張三年。

「怎麼?我就必須喝咖啡嗎?誰規定千金小姐就必須喝咖啡,紅酒?」

說著,林婉兒故作「豪爽」的仰脖猛灌了一口可樂。

「噗!咳咳咳···」

張三年意料之中的事情發生了,林婉兒這樣的喝法不被嗆著才怪。

張三年找來紙巾,遞給不斷咳嗽的林婉兒,然後搖頭說道:「沒喝過就沒喝過,我還能笑話你不成?只是讓我好奇的是,你長這麼大居然真的沒喝過可樂,簡直太不可思議了。」

其實倒不是林婉兒不願意喝可樂,主要是禮儀師告訴她,喝可樂會控制不住打嗝,對於一個大家閨秀來說,這種「可怕」的事情怎麼會允許發生。所以從記事開始,林婉兒就沒喝過可樂。

林婉兒一邊擦著嘴唇,眼淚,一邊不滿的說道:「要你管!」

張三年卻感慨道:「林婉兒,你知道我最喜歡什麼時候的你嗎?」

沒等林婉兒開口,張三年喝了口可樂,繼續回憶道:「是當年剛上高中時候的你。那個時候的你,活的最真實,也最自我。現在的你···」

說著,張三年瞥了瞥林婉兒,然後搖頭說道:「現在的你,即便你站在我面前,我也總感覺你離我有十萬八千里。」

林婉兒的腦袋深深的低著,好久才開口說道:「既然你如此說,可你當年為什麼總是欺負我,還給我起外號。」

張三年尷尬的摸了摸鼻子,尷尬的道歉道:「那不是我年少無知嗎?你也知道,當年你故意帶著大大的老式眼鏡,更是戴了一副牙套,我才給你起四眼鋼牙妹的外號。」

張三年偷偷打量了一眼現在的林婉兒,跟以前簡直是判若兩人,醜小鴨與白天鵝的差距都沒有那麼大。

「可後來我也跟你道歉了,加上與你接觸久了,我也發現漸漸的喜歡上了你,臨近畢業的時候,我不是還給你寫過情書嗎?要知道,那個時候你可還是一副醜小鴨的打扮。我要不是真喜歡你,我會那樣做嗎?可你卻讓我···」

張三年最後甩手說道:「唉,算了,反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就不提了。」

雖然嘴上不提了,可兩人還是被勾起了對往事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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