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辦團練捐道員

第六章 辦團練捐道員

聽到林哲直接開口問出了最關鍵的問題,黃培志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了!

要知道他這個貪官當的也不容易啊,雖然他是正途的進士出身,但只是個三甲,而且考上進士的時候已經是四十多歲了,在京候補了足足五年才分到了陝西的一個窮縣當知縣,上任三年竟然只撈了不足萬兩銀子,而且考語一般,眼看著就要被致仕回鄉養老的時候,這讓黃培志咬了咬牙,把貪污所得加上籌借的數千兩銀子一共一萬多兩銀子送到京里上下活動,終於保住了官位並且調任到浙江餘姚任知縣,他當初可是想著,任期內不撈足十萬兩就不罷休,不然對不住自己的半生苦讀。

可惜剛上任半年,那太平軍就打到了蘇南,把他嚇的不輕,更悲劇的是,上個月他妙筆生花,把城東的那場戰鬥極大的『藝術化』了,啥叫藝術化?藝術化就是說自己麾下有縣勇五百,一戰大破千人賊軍,斬敵百人。

雖然得到了上頭的嘉獎,但是接著麻煩來了,時任浙江巡撫的黃宗漢正在為了堵截太平軍的東進而焦頭爛額呢,聽到餘姚這邊竟然有一支可以擊敗千人賊軍的精銳縣勇,他也是懶得查真假,直接給餘姚發了調令,要求餘姚縣令黃培志派出得力縣勇五百,前往湖州一帶聽候調遣。

接到這個調令,黃培志就傻眼了,你黃宗漢是傻子嗎?

難道不知道官場里誇大戰報乃是常事嗎?難道你不會主動把數字縮小十倍嗎?

我說有精兵五百,殺敵百人難道你還真信?

當然這些話他也只能是在心裡罵罵了,斷然是沒敢反抗浙江巡撫黃宗漢的膽量,但是就算他想要派出縣勇也是不行啊,為啥,因為他手底下根本就沒有這五百縣勇啊!

苦思了好幾天後,讓他想起了林哲,然後發現林哲乃是這個時代最恰當的冤大頭,而且林家本來也養著不下百人的護院、庄丁,這拉出來就是一支現成的縣勇,然後自己再招募個兩三百人的泥腿子,這勉勉強強也能湊夠四五百人了。

而且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是,林哲有錢,如果林哲肯辦這個縣勇營,經費一下子就解決了!

這才有了他邀請林哲夜談的事!

聽到林哲有鬆口的意思,黃培志按耐住心中的驚喜,當即道:「章程一應事務都好說,至於費用嘛,縣裡可以先行拿出五千兩來!」

言外之意就是,他黃培志只給五千兩,剩下的就得看你林家解決了!

雖然餘姚也算是浙北里的上等縣了,但能夠一次性拿出來幾千甚至上萬兩銀子來還不帶眨眼的,估計也只有林家了。

要不然餘姚那麼多地主富商,他黃培志也不會直接找上林哲了。

林哲自己也是想搞團練的,但是之前苦於沒有機會而已,現在機會擺在自己的眼前,雖然只是一個地方府縣裡的團練,不可能和曾國藩那樣可以獲得團練大臣的名頭,但畢竟也是一個開始不是。

不過他並沒有直接喜笑顏開,而是故意麵露謹慎之色道:「小子只是一介草民,這辦團練恐怕不合時宜吧!」

這個時候,黃培志呵呵一笑:「國朝的情況你知道的不比我少,想要個官身又有何難!」

黃培志雖然沒有明說,但是林哲卻是知道他指的是捐官,隨便扔出去幾千兩銀子,就能夠捐一個候補知縣,如果捨得錢的話,大方一點上萬兩銀子扔出去,候補道員就到手了。

關鍵是平日里這種候補官員沒啥實際用處,這年頭候補官員多了去,能夠撈上實職的可沒幾個,一般人捐官都是為了平日做生意,交往官員方便一些,可沒幾個真正為了當官去的。

黃培志繼續勸說道:「如果林賢弟要納捐,我黃某人在上頭還算是有些關係,這所費定然會比人少些,另外,我也可以向上頭給你要一個督辦餘姚團練的差遣。」

儘管林哲心裡頭已經是打定了主意辦這個團練,但是這種事自然是不能隨便決定!

所以他並沒有第一時間答應黃培志,而是道:「茲事體大,我還需要和家母商討一二,容我過兩日再給父老大人答覆!」

說完后,他又道:「當然了,不管後事如何,但是縣尊大人既然要辦團練保境安民,我身為餘姚人,自然是會出一份力的!」

後面的這一句話是為了安撫黃培志,說不管自己辦不辦,到時候肯定是會多多少少都拿出一份錢來的。

出了縣衙,已經是天色有些晚了,他坐著馬車裡苦思冥想很久,想著該怎麼辦這個團練,該怎麼跟黃培志甚至上頭的紹興府乃至浙江巡撫衙門裡討要條件,他們想要自己當冤大頭出錢搞團練,總不能一點支持都不給吧,也許經費不可能太多,但是政治上的支持呢?

還有,林哲也想著該如何說服林夫人讓自己辦團練,畢竟此時涉及至少數萬兩銀子的開支,而且一旦辦團練就要領軍上前線打仗,林夫人會不會讓自己身處戰爭之中也是一個值得考量的事。

一路馬車搖搖晃晃,不知不覺間,已經是到了林府裡頭。

等到馬車停下,外來傳來王教頭的聲音:「少爺,已經到府里了!」

這林哲才停下了方才的思索下了馬車,回到後院,問了下人,得知林夫人還沒睡后當即就是去了林夫人的院里。

「哲兒回來了!」林夫人此時手持佛珠,跪坐在蒲團上。

林哲當即就是把今天和黃縣令的談話轉述給了林夫人聽,林夫人聽罷后冷笑一聲:「這個黃培志倒是心不小,這一個勇營辦下來怕是得兩萬銀子,再加上納捐的錢前後沒有三萬兩拿不下來,他倒是敢開這個口!」

林哲道:「那依母親的意思是不管他?」

不料林夫人卻是話口一轉:「那到不用,不就是幾萬兩銀子嘛,我們林家還拿得出!只要能夠為我兒換取一個實缺的官身又有何妨。

再者,我兒遲早也是要捐個官身的,早一日,遲一日都是要花這個錢的,現在既然有這個機會也剛好一起辦了!」

林哲聽罷一愣,他可沒有想到林夫人比他預料的還要想得遠,原本他以為林夫人會極力反對自己去辦團練,一方面是所費實在不少,而另外一方面林夫人還是很關心林哲的安全的斷然是不會讓自己的兒子上戰場,然後把命送掉的。

和林夫人的這一場夜談,林哲就更加興奮了!

雖然他也是個惜命的人,可不想帶著軍隊上戰場打仗,刀槍無眼說不準就被一顆小小的流彈給殺了,現在太平軍正處於巔峰時期,自己搞團練和清軍站在一起,把小命送掉的機會太大。

另外一方面,說實話他對在這個時代當官並沒有抱有太大的好感,一不小命就成千夫所指的賣-國︶賊了,而且讓他給咸豐這個異族皇帝賣命,說實話感覺太操蛋了。

早先林哲想過跑到上海租界當他的富豪公子哥去,等國內徹底亂套了就乾脆移民美國去,依靠他的先知,再有現在的數百萬家財,搞出一個商業帝國來不是夢想,當美國的財團掌舵人照樣爽的很。

然而身為一個男人的,而且一個從後世穿越到這個時代的男人,說句不要臉的話,林哲也是想過既然上天讓他到了這個時代,如果不幹出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來豈不是對不住自己的這一番穿越。

不是有句話說的嘛,清穿不造反,菊花套電鑽!

之前林哲是苦於沒有機會玩造反這種事,然而現在,一個可以搞團練的機會擺在他眼前,雖然機會不算太好,但好歹也算是官方承認的團練啊,這直接放棄的話自然是不行的,但是林哲也是擔心如果真的去搞了這個餘姚縣勇營,恐怕會拿出幾萬兩銀子打了水漂。

搞這種沒有正式名目,只是在地方府縣裡掛了名的鄉勇風險很大,沒有官方經費支持、人員支持就不說了,而且很容易被太平軍給砍了腦袋,更悲劇的是,你好不容易拉出一支隊伍來,然後就有可能被曾國藩、李鴻章這種正牌團練大臣給摘了桃子。

曾國藩和李鴻章的湘軍、淮軍最開始是怎麼來的?那可不是他們自己親手一個兵一個兵自己練的,而是直接整合的地方鄉勇,也就是現在林哲要搞的這種鄉勇,整合起來再招募新兵才有了後世聞名的淮軍、湘軍。

風險和機會並存,這就造成了林哲所面臨的現狀。

次日林哲就是再一次去了縣衙,這一次他給了黃培志明確的答覆:「辦縣勇營可以,但是怎麼搞得按照我說的來!」

黃培志一聽,當即滿臉欣喜的道:「這個是自然的!」

黃培志才不管你林哲怎麼搞呢,只要你林哲拉出五百人來去湖州,他黃培志就算是完成了浙江巡撫黃宗漢的任務,接下來的事關他屁事啊!

當即,林哲和黃培志又是一番商量,主要還是商討名目細節問題,最後正式把這支還在規劃中的縣勇暫定命名為『餘姚縣勇營』。

林哲任督辦,黃培志任會辦,至於用什麼編製,招那裡的兵,用什麼軍械,怎麼籌集經費,黃培志一概不管。

當然了,現在林哲還只是一介平民,擔任督辦自然是不行的,還得再捐一個官,而且官職還不能太低,林哲是準備捐一個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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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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