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發黃金城

第一章 案發黃金城

87_87992距離異類大事件后一個月(註:以對外絕對性保密的肖雯琳百起殺人案件命名,大體請見前篇)。

夜是柔軟的,清幽的月光,閃閃的星光,燦爛的燈光,都顯得是那樣的耀眼,往日熱鬧的廣場變的不再喧嘩,然而,只有一些天真無邪的孩子,還在藉著天黑,在院子裏玩捉迷藏,你追我趕,看起來還真像一群快樂的小星星。

夜晚的風輕輕吹過,帶來的卻是無盡濃厚的血腥味,在世康小巷36號的一座三合院中,一個身穿黑色風衣,似乎想與夜色融為一體的男子,提着行李包,拖着一具渾身是血,雙睛已被挖出,就連腹部也被割開,沒有了內髒的女性屍體;房中,男子打開行李包,取出一把斧頭及短鋸,陰陰的笑着,他先用斧頭將死者的頭顱砍將下來,後用短鋸將死者的手足分肢,只剩下一具沒有頭顱,失去手足的屍體平躺在地上,死者身上的血液,早已在被取出內臟時所流干,全身發白;將死者的頭顱及手足放置行李包中,男子又替死者將僅剩的身軀剝掉人皮,之後還用斧頭剁碎,嫻熟的手法,很快,屍體就被剁成一塊,一塊,猶如在市場上所賣的排骨一般。

收拾好現場,男子同鬼魅般一樣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大概半個小時過後,他又出現在了二十公裏外的一家快遞站點,他把死者的頭顱放進了一顆保齡球內,碎肉用保鮮袋裝住,裏面還有幾個小型封口袋,都裝着冰塊,然後以健身器材與食物的名義郵寄出去,收件人是李芸,而寄件人一欄,男子填的則是「肖雯琳」三字;同樣的時間,他又趕到一家物流中心,將打包嚴實的肢體,以剛才的地址運了出去。

李芸曾是一名,在梅州市局大隊女子特戰組任職組長,對肖雯琳百起兇殺案也曾介入過調查,後來不清楚什麼原因,導致女子特戰組被解散,替代她們的是一個叫「黑鷹」的特戰組,為此,李芸一直心懷芥蒂,直至她申請完結自己的生涯。

快遞往往都比物流來得快,這點估計大家都清楚,當她收到快件時,還猶豫了片刻,最終卻還是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回到家,拆開包裹,她發現裏面裝的竟然是一顆保齡球,當然,還有一包看似排骨的東西,因為此時正當落暮之際,她隱約能感覺到自己的胃在表示,於是,她想都沒想,只是下意識的舔了舔嘴唇,隨即便將包裹及保齡球放下,把那包看似排骨的東西放到晚飯一起,拿去燉了。

一個做過的人,卻如此沒有警惕性,不過,誰又能想到會有人給自己寄人肉呢?等她想起看寄件人的時候,那所謂的「排骨」已經被吃了大半,而且,總感覺味道怪怪的,直到她看見已經模糊不清的「肖雯琳」三字時,先是微微一愣,而後才猛的明白過來,跑進了衛生間,整整半個小時后,她才紅著雙眼走了出來。

聯繫了大隊的隊長,跟他大體說了一下事情的經過,講到自己可能吃的是人肉之時,又忍不住一陣乾嘔,當他趕到,先是看了碗裏剩下的「排骨」,拿起來嗅了嗅,隨之放下,而後,再到那顆保齡球前(淡藍色的),觀察一陣,發現它的中間部分有一條細微的縫隙,讓人覺得它是可以打開的。

果不其然,當他打開保齡球之時,兩個人幾乎都同時愣住了,這裏面裝的竟然是一顆人頭,而這顆人頭的五官,髮型,都印證了這是一名女性,如果她還活着,是清秀可人的那種;將保齡球里的人頭和碗裏的「排骨」帶回警局,當然,還有一張快遞詳單,他們給李芸做完筆錄,「排骨」的化驗結果也出來了,確認為人肉無疑。

然而,他們接下來的一個發現,卻讓警局整晚燈火通明,法醫替死者的頭顱進行檢查和掃描,發現,在死者的顱內竟藏有一部用封口袋裝好的手機,將它取出,只見它還亮着屏幕,上面有一條來自未知號碼的信息,內容為:「你將成為我的第一百具屍體,請開始逃。」

之後兩天,李芸再次收到了一份包裹,與之前有所不同的是,這份包裹散發着一種惡臭味,而李芸對這種味道卻並不陌生,她知道,這是屍體開始腐爛時散發出來的,將包裹帶到警局,拆開后,不出所料,裏面郵寄的是死者的四肢,死者的身份已經被確認下來了,是黃金城的一位有名的生物學家,叫葉紫,這很符合肖雯琳的作案手段,百起兇殺案中,每個死者都是有名的生物學家,而且,他們都有着一個共通點,那就是五十一區,這名死者是否同樣來自五十一區,已經無法查證,警方針對這次的案件,提出了以下幾個疑點。

(1),這名死者是否來自五十一區?(2),肖雯琳怎麼會知道李芸的住址及電話?(3),她將屍體肢解郵寄的目的是什麼?(4),還有多少人慘遭毒手?她的目標是否只有一個?(5),百起兇殺案后,再次作案的動機是什麼?(6),肖雯琳是否還在黃金城?

聯繫了黃金城的警方,他們在死者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已經乾枯的血跡,從大門口到裏屋,有明顯的拖痕,並在裏屋發現了作案工具及一張人皮,基本可以確定這裏就是案發現場,警方詢問過周圍的居民,他們紛紛表示,案發當晚並未發現有什麼異常,最後,警方調取了路口監控錄像,並對快遞公司及物流公司進行了調查,據當晚的收件人員表示,來寄件的是一名男性,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穿着黑色風衣,警方從監控錄像中也找到了相對應的男子,他穿着黑色風衣,手中提着一個行李包,大體猜測,行李包中裝的就是被肢解的屍體。

根據案發當晚的收件人員描述,警方畫了一張男子的肖像圖,監控錄像顯示,男子先到快遞公司,再到物流公司,最後又回到了世康小巷,所以,在發出通緝令的同時,警方也拿着肖像圖來到了世康小巷,挨家挨戶的詢問,可卻沒什麼收穫。

三天後,案情還沒有一絲進展,也就正當警方為之苦惱之時,一通報警電話打了進來,說看見了通緝犯在他們酒店開房,穿着黑色風衣,手中提着行李包,雖然帶着墨鏡,但面貌跟通緝令上的幾乎相似,幾經推敲之後,警方認為男子是找到了目標,準備再次作案。

酒店地址在黃金城的速街三路那邊,警方出動了十幾名及普警,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潛伏進了酒店,打探好消息之後,六位直奔那名男子所在的房間,一位在監控室看着,還有三位則是守在大廳,就連酒店門口也散佈了五六名,在門前的六名比劃了幾個專業的手語,叫來服務員敲門,如果認真看仔細的話,你會發現,這個服務員和李芸長的幾乎一模一樣。

她盡量保持着平穩,微笑,敲了敲門,說一句特殊服務,一開始並沒有回應,正當們感到有些尷尬的時候,門開了,幾名二話不說就涌了上去,三名用槍指着他的頭,兩名扣押住他的手,還有一名則是給他戴上了手銬,在房間,他們發現了行李包,裏面裝的是一把斧頭和短鋸,和上次的作案工具一致。

將男子帶回警局,經調查,發現他也是黃金城一位有名的生物學家,而且還是金城學院的教授,叫袁凡,據他交代,他對整件事情並不知情,案發當晚,他只是回家經過世康小巷,結果看到一個穿着黑色風衣的男子坐在一個角落,身邊還放着一個行李包,袁凡當時以為男子是一個無家可歸之人,心發可憐,走過去給了他二十塊錢,可沒想,男子卻將錢還給他,說想讓他幫個忙,並把自己身上唯一值錢點的風衣給了袁凡,這也就是為什麼能在快遞公司和物流公司看到他的原因,事後,他又回到了世康小巷,男子又一次給他一個行李包,請求他隔一個星期後送到金城酒店的618房間,他也有過一絲懷疑,曾拒絕他這個請求,可最後男子的一跪又讓他泛起了可憐心,於是就答應他了。

現場兇器上提取的指紋跟袁凡的指紋不匹配,警方也沒有相關的證據可以起訴他,做好筆錄之後只能放他出去,在此之前,警方問他有沒有看清那個男子的面貌?袁凡搖搖頭,說當時太黑,看不清楚,也沒認真看,不過,他的左手上有一條長達十幾厘米的傷疤是最為顯眼的,還可以看到一絲微光在傷疤處若隱若現,還有當時的行李包上有一個英文——ink,看起來不像是商標,倒像是一個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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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之絕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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