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抄哪首更合適?

第11章 抄哪首更合適?

歌手在準備出唱片之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收歌,香港這地方從來都是會唱的一大堆,會寫會作的寥寥可數。就算一首經典的歌曲就可以讓歌手紅起來,其他九首濫竽充數就可以了,但也要有人寫得出來才行吧?

所以現在創作這方面的局面是僧多粥少,幾個知名的詞曲作者又基本上被幾家大公司籠絡住,風華唱片這種中等公司想要請到他們,只能早早的托關係想辦法。

在張皓軒表現出驚人的資質之後,高耀輝明面上不說,但馬上讓趙閏勤幫忙聯繫詞曲作者,想要儘快給他打造一支單曲出來。

作為新人,必然要先製作一首單曲送到電台打歌試水,反響好自然是馬上製作專輯,不好或者一般的話,歌手就要被暫時冷藏起來——也許還能再起來,也許永無出頭之日。

但是這些事情都是要通報給藝術總監,於是到了衛坤那裡,就被壓了下來。

「著什麼急呀,那新人才來了幾天,再多練習幾次啦。」衛坤是這樣說的。

張皓軒是聽趙閏勤轉述的,而且是偷聽,衛坤的原話肯定不是這樣,不過這足夠說明了他們之間的矛盾有多深。

對方這一手很高明,拖著不找人收歌,而且借口還很合理,既消磨了高耀輝他們的鬥志,傳開了又可以告訴公司里的職員,這上面誰才是話事人。

如果高耀輝他們跳過他去收歌,那麼他在老闆面前就有話說了,可要是這麼拖著,時間長了,就算他們還能堅持,張皓軒的心思肯定會動搖起來。

發專輯之前,他可是一分錢的收入都沒有,可要是出去接活,對方就又有話說。

雖說沒錢賺出來找飯吃算是慣例,但慣例之所以被稱之為慣例,那是因為沒有具體成型的規定。衛坤一旦拿著規定做文章,他也沒法解釋什麼,他一個新人連後台都沒有。

當然了,對方也沒有趕盡殺絕,你看,合約里沒有死期規定,呆不下了你可以自己想辦法過檔嘛。

「我刁!百代唱片有眼無珠就算了,這麼個狗屁公司還有這麼多狗屁事情,當初你就不該去!」異度酒吧的後巷里,聽張皓軒說完這幾天的事情后,陳志剛當即破口大罵,「要說啊,你還是趕緊離開那公司吧,還是去參加歌唱比賽,肯定會被華納和寶麗金看上的。」

「都已經簽約了,現在說什麼都沒用,而且這樣做很容易壞了名聲,這些唱片公司都有聯繫,風華要是說點壞話,就算我進了別的公司,沒有機會也出不了頭,還不如想辦法翻過這道坎。」張皓軒笑了笑,完全沒有放在心上。

「要不要找幾個人收拾一下那傢伙?」陳志剛張嘴就來,「還記得腸粉暉嗎,上次遇到那小子吹水,炫耀進了新記,找他拉幾個小弟,不動手就嚇唬,給點茶水錢沒問題啦。」

「那倒不用,」張皓軒搖了搖頭,「只要我能寫出合適的歌曲,肯定能順利錄製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方法有很多,沒必要和社團牽扯上關係,儘管香港的娛樂圈和社團的關係從來沒有不斷,但張皓軒的目標可不止局限再這裡,保持乾淨清白的身家是必須的。

當然,這不代表他不會和社團扯上關係,就像上面說的,他只要想在香港的娛樂圈站住腳,那麼勢必要和這些傢伙打交道。

要知道,現在的香港,差不多每十個人就有一個混社團,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如果不是意外身亡,差點也就進去。

張皓軒對自己目前這個身份最滿意的就是這點,一旦加入社團,再想要不留案底的和平退出,那會非常麻煩。

「不說這些了,我就是過來看看你,」張皓軒轉移話題的說道,「另外,家明最近怎麼樣,我一直在忙唱片公司的事情,有好幾天沒去看他了。」

「放心啦,那衰仔雖然喜歡把事情悶在心裡,但學習起來肯定拚命,」陳志剛聳聳肩,「他在港大肯定如魚得水啦。」

「看不出來,你都會用成語了。」張皓軒打趣了一句。

「看不出來就對了。」陳志剛哈哈大笑,得意洋洋的模樣,完全沒有被調侃的自覺,「好了,我要開工了,要進去坐坐嗎?你好歹在這裡唱了幾個晚上。」

「算了吧,雖然跟忠叔道了歉,但肯定有人不會希望再見到我。」張皓軒搖了搖頭。

話音剛落,酒吧後門咔噠一聲被推開了,一個年輕人走了出來,叼著一隻煙,滿臉都是煩躁的神色。在看到張皓軒和陳志剛之後,他臉色一變,當即將嘴裡的煙吐了出去,轉身又走了進去。

「哈,你不知道,這幾天里酒吧的人都把他當成傻子看,平時一天到晚吹噓自己多麼多麼了不起,結果你來了只唱了幾個晚上就被星探看上。」看在眼中的陳志剛當即笑了起來,那個出來馬上又進去的傢伙不是別人,就是那個豪情樂隊的主唱李豪。

不過張皓軒沒有接腔,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走了,自己小心點,南哥人不錯,不會計較這些,但那兩個傢伙就很難說。」

雖然阿豪只出現了幾秒鐘,巷子的光線並不暗,張皓軒還是注意到了他臉上閃過了一絲兇狠的表情。

「沒事啦,他們不敢做什麼的。」陳志剛並不在意。

張皓軒也沒有多說,他也只是猜測,不能確定那傢伙真的會做出什麼事來。當然,那兩個傢伙最好不要有過激的舉動,他正好還需要一些其他的試驗對象。

這倒不是因為他和陳志剛有多少感情,而是因為陳志剛現在以及將來一段時間,都還有許多利用價值。對於一個曾經在長久的歲月里可以俯視眾生的存在而言,即使還保留著感情,即使地球是他的故鄉,可眼前這些都不足以打動他。

對張皓軒而言,做事情的標準只有兩點:是否有利,是否有趣。

所以,有空的話,也該去看看家明了。在無數的霓虹燈下走著的年輕人如此想道。

家明姓徐,算是這具身體原主人的另一個朋友,而且同齡,不像陳志剛那樣大了兩歲。他不是混血兒,他只是因為家暴而有些沉默寡言,所以在學校里也是受欺負的對象。

然後,張皓軒和陳志剛幫了他一次,也許是感激,也許是為了抱大腿,他跟他們混在了一起。大概是、同命相憐,張皓軒和陳志剛也沒有將他當小弟使喚,時間久了,徐家明也多少敞開了一些心扉,三個人的感情都不錯。

他學習成績很好,毫不費力就考上了港大,張皓軒還幫忙解決了5000學費——當然,是背著母親給的,因此被狠狠收拾了一次。

他們兩個,現在用處還不算大,但培養得好的話,將來肯定能幫上忙,張皓軒的計劃可是非常龐大的,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當然,無論計劃了多少東西,首先要將眼下的事情完成,證明了自己的猜想,徹底確立了目標,才能繼續下一步。

只是,無論什麼事情,最開始的幾步總是很困難得。

從喜利大廈出來,日頭已經偏西,金黃的陽光將四周的大樓堵上一層金黃,若是站在高層,還可以看到在夕陽下波光粼粼的,美不勝收的維多利亞灣。

現在的尖沙咀還沒法和30年後相比,高樓並不是特別多,在裡面一點的地方也可以看到這樣的美景。

張皓軒看上去沒有心思去欣賞這些,他走得很是匆忙,皺著眉頭,似乎在為什麼而苦惱。當然,內心深處遠沒有表現出來的那麼焦急,哪怕作的曲子被高耀輝打回來了好幾次。

「旋律不錯,歌詞也算比較契合,但是太古典了,有些……怎麼說呢,給人一種宮廷樂曲或者民間小調的感覺,缺乏現代的節奏感。」高耀輝是這麼說的。

還記得汪卓英也說過類似的話,不過他當時只是隨便翻了下曲譜,張皓軒也未在意,現在看來……好吧,吟遊詩人要麼在宮廷里獻唱,要麼在旅館里獻唱,他們的曲子差不多都是這兩種調調。

張皓軒雖然看了許多書,學了不少技巧,可想要融會貫通,將其和工業化的現代社會結合起來,卻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哪怕第一世聽過許多歌曲。

而且,作曲過於古典這個問題百代的汪卓英也指出過,雖然不知道他是在找借口還是真的看了那些曲譜。

「所以呢,現在只有一個辦法了。」在路上慢慢走著的張皓軒用平淡的語氣說道。

之前說過,第一世在地球的時候他是個音樂和電影方面的宅男,只要翻翻記憶就有大把好歌可以抄襲。

沒有一開始拿出來,倒不是因為張皓軒自傲或者不屑,這樣做一是試探現在的音樂製作環境,以便有個全面的認識。無論第一世聽了多少歌曲多少八卦緋聞,那終究只是聽說而已,聽說的和實際的終究有區別。

第二嘛,就算他展現出了驚人的資質,學東西三四次就會了,可說寫歌就拿出了合適的出色歌曲,依然太出風頭。在合適的時候做合適的事情,才是正確的處世方式,他可以超出一點點,但太多就不行了。

也許有些過於小心謹慎,但對於現在的他來說,小心謹慎一點沒有壞處。

就像和陳志剛、徐家明保持著聯繫,還打電話給姨媽感謝介紹才叔過去,除了為將來打算外,有他們作為親近的人在旁邊,在別人眼中他就會顯得很真實,一切超出普通人的行為,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釋——不要小看人類的腦補能力。

以後當他有了足夠的自保之力,做得再過一些都沒關係,可現在還是算了吧。

那麼,抄襲那首歌更合適?眼見路燈已經亮起,住的那棟公寓樓也已經近在眼前了,張皓軒如此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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