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帶獵戶的大狀元

第71章 帶獵戶的大狀元

林安看到了汪長澤的目光,可是在林安而言,汪長澤雖然是年輕進士,可歲數也有二十六七,顯見是已經成了親的,說不得孩子都有三四個了,因此他再怎麼想,也沒料到汪長澤會動了那種心思。

一路無話,到了家中,林姝和林平都緊緊盯著林安,生怕林安不肯告訴他們真相。

林安無奈,只好道:「吃過晚飯,哥哥便將事情都告訴你們,絕不欺騙,可好?」

林姝有心問為何要吃了飯再說,可是想到桃花林里,那個男人的目光……她胸口一陣噁心,想到真相或許並不如她期待的那樣,哥哥讓他們先吃飯……難道是因為哥哥一旦說了真相,他們就會噁心的吃不下去飯?

事實也的確如此。

飯畢,林安果真說了汪家曾經有一女失蹤的事情。

「……汪家是書香世家,家裡供著好幾個貞潔排位,想來無論如何,都容不下被綁架過一次、又跳河失蹤一次,然後再返回家中的母親。」

林安將他所知道的事情娓娓道來,末了道,「我雖不知,母親那時是如何從江南跑到華陽縣,可是從母親到了華陽縣后,從未提起過娘家一事,還有父親從未對母親是否貞潔一事有言語而看,母親是知曉自己娘家不要她了的事實,而母親自己,雖兩次遭遇不幸,可也的的確確,貞潔猶在。」

要不然的話,以林禮那種封建老男人的卑劣,是必然要將汪氏浸豬籠的。

尤其是那時的汪氏根本沒有娘家和靠山。

而汪氏當年被林家關在家裡,半步不得出時,雖然有種種為難處,可是在原身林安讀書之後,明明可以借原身林安的手,將信寄到江南汪家。

即便路途遙遠,或許要兩三個月甚至半年才能寄到;即便中間可能信件掉落;即便這封信大約真的到不了汪家,可是以汪氏當時幾乎被「幽禁」的情形看,林安也好,林姝也好,他們都覺得,但凡有意思希望,汪氏都不該完全不提這件事,根本沒有對著幾兄妹露出一絲他們還有外祖家的意思,更從未讓原身林安寄過任何信件。

甚至後來,就連林安被冤枉科舉舞弊,母子雙雙重病卧床,汪氏寧可狠心將林安許配給在外十三年方才回家的秦止,寧可綉雙面綉綉瞎了雙目,也不曾提過一句江南汪家的事情,由此可見,汪氏當年對汪家是多麼的絕望。

林姝先時還和林平一樣滿懷期望,希望能有一個可以依靠的外祖家,可是等林安將事實和他的推測說完,林姝就完全明白,林安為何從不曾跟他們講這件事。

汪氏陷入那樣的困境時,依舊不信任並且不打算依靠江南汪家,那麼,作為她的子女,雖不知當年事實究竟如何,可是既然汪氏已然下定了決心,而江南汪家也早早把汪氏當成了一個死人,甚至還找了和汪氏相像的陳恪娘養到身邊,以安慰自己,那麼,他們也不必認下這門親。

林平年紀太小,猶自懵懂,可林姝已然明白過來,道:「既然他們不肯認娘,娘也不肯認他們。那麼咱們不知當年的事情,就更不必與汪家相認了。」

林安微微一笑,安慰道:「莫怕。汪家既說了娘已經死了,那麼就不會自打嘴巴,對這件事反悔。所以,他們最多暗地裡派幾個小輩來試探咱們,至於明面上……只怕他們更擔心咱們會把這件事捅出來。」

林安沒有猜對其中的過程,但是結果,卻猜對了。

江南汪家的確在之前陳恪娘特特寫信回汪家,想要向汪家尋求支持,結果就在信了寫了林安相貌很眼熟,有些像兄長汪海的事情。

而汪家當初雖然是把汪氏當成了「四人」,可是汪氏的父母兄長,其實一直在暗地裡尋找汪氏的下落。

那個看了陳恪娘來信的嬤嬤,正巧是汪氏的奶嬤嬤,她看了信,再算算汪氏失蹤的年紀,先不論其他,就找了自己兒子先去華陽縣打聽,結果真的打聽出來一些消息,看到了林安的真人,知道了汪氏有一手雙面繡的本事等等。

如此一來,嬤嬤立刻就知道,汪氏很可能就是她奶過的大姑娘,直接跑去老夫人面前痛哭一場,汪老夫人又何嘗不思念唯一的女兒?派了親信去華陽縣看過林安的相貌,又去林家村給汪氏上了香,可是汪氏的衣冠冢二十一年前就進了汪家的墓園,而當年的種種,汪氏的幾個孩子當真不知道么?

在汪氏困難到只能把兒子許給一個獵戶當媳婦兒的時候,汪氏尚且不肯求救他們,可見是恨他們恨得入骨,汪老夫人縱使是心念女兒外孫,竟也不敢輕舉妄動。

而且,就算她真的想認回外孫幾人,當年一力要把她的女兒送去投河的太夫人,還有縱容並無視這件事的汪家家主,他們又哪裡會容許這件事情發生?

汪氏已死,還是為汪家名聲而死,是汪家的功臣,這才是整個汪家想要看到的事情。

是以無論汪老夫人如何作想,汪家始終沒有輕舉妄動,直到林安先中解元,后中會元,汪家才傳信到京中,讓汪長澤和林安交好。

汪長澤卻並不傻,他如今已經二十六七,當年發生汪氏的事情時,他已然記事。再加上林安的相貌和他的父親汪海未蓄鬍之前的確相像,汪長澤仔細問了傳信的家僕一些事情后,又千方百計找到了和林安一起住的鐘暉,打聽了林安的一些事情,便開始想要和這個「表弟」聯繫上。

可是林安顯然是知道一些汪家的事情,一直不肯和他多說話,汪長澤這才跑去大陀寺找林安。

然後就看到了一身綠衫,立在桃花林中的林姝。

即便有面紗罩著,汪長澤那時卻也認定了,人賽桃花。

他妻子三年前亡故,留下二子一女,汪長澤因想著在科舉上再進一步,便沒有再找繼室。現下見了林姝,汪長澤卻有了旁的想法。

就算家裡不能真的認回林安林姝,可是,如果他向家裡表示,願意迎娶林姝為繼室,那麼兩家人豈非又成了親戚?而汪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照顧林家。

汪長澤將自己的想法寫在信中,令人速速傳往江南。

想來,那位明明後悔地不得了,每年姑母「忌辰」,都會獨自把自己一個人關在家中的祖父,應當也會對此滿意。

汪長澤長長的舒了口氣,露出一個笑容。

林姝雖美,畢竟出生鄉野,原本並不至於讓他付出正室的位置。可如果他的這一舉動,能換來祖父祖母的另眼相待,換來一個做了本朝第一個三元的表弟和大舅子……這樣算來,他的這一舉動,卻是相當划算了。

當然,接下來,他要做的,就是將當年發生的事情告訴林安,並且勸林安速速與那個獵戶解除婚約。雖然背棄婚約對林安名聲稍有影響,可那也遠遠比大過林安一直背著這個婚約所影響到的仕途。

林安不知道汪長澤的一應打算,不過他心中有數,倒也不懼和汪長澤見上這一面。

當然要帶著獵戶。

汪長澤和林安是約在一家茶樓見的,汪長澤一見跟著林安身後的獵戶,臉色就變了變,好在多年修養還在,沒有立刻就趕人,只等著一行人進了包廂,坐下喝過一輪茶水,他才慢慢開口。

「畢竟是家中私事,為兄覺得,這件事還是莫要讓外人聽到的好。」說罷,汪長澤就看一眼獵戶。

林安只笑:「汪兄姓汪,在下姓林,此事既是汪家私事,那麼想來我也不便留下。那麼,就此告辭。」然後就要起身。

汪長澤無法,只能看著林安把獵戶留下,氣悶一回,才緩緩將當年的事情說了出來。

汪長澤口中說的事情,和林安從劉師娘聽到的事情並無太大差距。只是有些細微的不同處。

「……當年姑母意外被擄走,家中祖父祖母皆心神大慟,忙忙令人去尋,只是尋回來后,已經是姑母失蹤的第二天下午。也就是說,姑母在外過了夜。

雖然姑母堅持說自己並未失貞,家人也相信她。可是當時祖父祖母為了尋人,動作太大,城裡很多人家都知曉了汪家女兒被擄走,還在外過夜的事情,因此曾祖母才站了出來,要姑母選擇自裁或是剃度出家。」

林安握著茶杯的手,慢慢收緊。

「曾祖母雖開了口,放下話來,可是祖母不舍姑母,每日都要貼身見姑母帶著,不肯讓曾祖母對姑母動手。

曾祖母逼迫祖母不成,后又尋了祖父,對祖父大哭一場,祖父出來后,為了家族名聲,設法讓祖母離開家中去祖母娘家,讓姑母一人在家裡,然後令人將姑母送到江南庵堂,想讓姑母剃度出家。」

汪長澤慢慢道:「只是不知為何,路上時姑母又落了水,再次失蹤,接連三日不曾找回。曾祖母因此就對外說,姑母是自己投了水,雖沒找到屍體,可也活不下來了。

曾祖母為人強勢,又以身邊有兩個得了貞節牌坊的兒媳為榮,因此做了這件事後,倒也不曾愧疚。祖母歸家后,卻是大駭,家父亦是如此,不想妹妹竟就此失蹤。而祖父……」

汪長澤頓了頓:「祖父雖常說姑母為著家族名聲,理應自裁。可是,每年姑母失蹤那幾日,祖父都會將自己關在書房,幾日不出。且這幾年,祖母和家父,從未放棄尋找姑母的蹤跡。姑母剛失蹤時,祖母還尋了一個和姑母長相相似的女子養在家裡,權作慰藉。

我雖不知姑母對錶弟說的故事如何,可是表弟定要記得,曾祖母雖固執,可是祖父早早就後悔了當年的所作所為,祖母更是從一開始就在思念姑母,這些年更是不惜花費無數金錢去尋找姑母的蹤跡。表弟可以不認汪家,卻不能不認祖母。祖母因姑母的緣故,和祖父二十一年來,再不曾說過一句話,祖母之情意,表弟豈能辜負?豈能不孝?」

汪長澤一派沉重,彷彿全然都在為林安著想。

可是林安卻只似笑非笑回看了過去。

他這個便宜表哥卻也不糊塗,汪長澤並不強求林安去認汪家,想來一來是知道,當年發生的事情,江南很多人家都聽說並知道,他們想瞞也瞞不住,倒不如不去強求,只在汪家留一個祖母,讓林安有所牽挂和顧忌。二來么,汪長澤出身世家,更清楚世家的行事規則,汪家不可能認回林安。他就是說了,也是無用。

但是,林安真的會讓他得逞么?

那位外祖母,林安真的肯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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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秀才和大獵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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