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兩次做新娘

第一回 兩次做新娘

「洛捕快,王捕快,還在巡街么,坐下來喝口茶吧。(請記住我56書.庫小說網)」街邊賣茶水的劉伯熱情的打招呼#小說。

洛蜜搖搖頭,笑著推辭了,還要巡一條街,她才到下班時間。

來到這個莫名的時空,這個無從考證的齊國,已經五年了。

五年前她來到齊國的時候,二十六歲,現在,她十七歲,無他,只因魂魄來了,人沒到。

「娘子,等等我!」一個十一二歲的孩子在後面大聲的喊她。

到今天,洛蜜已經做了一個月捕快,這個小夫君就跟在自己身後巡了三十天。縣太爺都沒有意見,自己還能說什麼?

洛蜜身邊的王啟笑道:「你小子還不放心吶,一月了,你打算跟到什麼時候?」

洛蜜回頭瞪了颯風一眼,不悅道:「你要累了就先回家去,我一會兒就回家了。」

颯雲絲毫不懼洛蜜的目光,振振有詞的說道:「不行,我不能讓你跟個臭男人單獨在一起!」

王啟哭笑不得,回手彈了一下颯風的額頭,斥責道:「你這乳臭未乾的小子,什麼叫臭男人,你不是男人么?」

「我是大丈夫!」颯風高昂著頭,一臉的傲慢。

王啟呸了一聲,不再理他,沒見過這麼粘人的小孩。

雖然不喜歡颯風跟著,洛蜜還是放慢了腳步,這一天,也夠他受得,畢竟颯風只有十二歲。

颯風得意的眯起了眼睛,自己的娘子嘴上雖然很硬,心還是挺軟的。

還剩半條街,今天就可以交差了,回家還要給這個小子做飯,洛蜜暗嘆自己命苦。

永嘉縣是個小縣城,全縣人口也不過五萬,住在縣城的,也就一萬多人。

但永嘉縣風水好,山清水秀,土地肥沃,是齊國有名的魚米之鄉,百姓生活富足,安居樂業,著實讓人羨慕。

不過,洛蜜覺得這種好日子快到頭了,因為齊國的二王子齊嶸軒要到永嘉定居了。

按照皇室規定,王子,公主年滿十八歲以後,必須離開京城,到自己的封地做一番事業,並以此來決定由誰繼承大統。

齊嶸軒的封地是安寧郡,所以,王府應該建在安寧郡的。

孰料,王爺卻向女皇提出要求,希望把王府建在永嘉縣,只因永嘉二字,意為水長而美的意思。

女皇一向最寵愛齊嶸軒,所求之事,十有都會答應。(請記住我們的網址56書.庫小說網)更何況永嘉縣本來就歸屬安寧郡,齊嶸軒的要求,並不過分。

恰好,永嘉縣縣衙旁邊有一大片空房,原來是前宰相蕭坤的私宅,因為當年意圖謀反,被誅滅九族,因而大宅里空無一人,打更的更夫經常聽到裡面傳來哭聲,每次路過,便會雙腿發軟,百姓們紛紛傳言,裡面有鬼,偌大的一個院子,已經空了二十幾年了。

二皇子偏偏也相中這塊地方,拆了原來的房子,大興土木,現在已經封頂,剩下的就是一些掃尾工程,再有三四個月,就可以搬過來了。

為了能給二王子留下一個好印象,縣令抓治安絕不手軟。

縣令薛唐命令所有捕快在街上不停的巡邏,日夜不斷。現在是五月份,天氣不冷不熱的,還算熬得過去,這要到了夏天,洛蜜搖搖頭,不敢再想下去了。

那時候的洛蜜,一定會有一身健康的蜜色皮膚。

「娘子,交班了,回家吧。我餓了。」颯風見走完這條街了,笑嘻嘻的催促洛蜜。

「颯風,我們去買一個肘子怎樣?」

「行啊,不過,你不能用燉肘子賄賂我,明天,我還是會跟著你上街的。」

「你不讀書了嗎?」

」我帶著書呢,兩不誤。」

這個時空,很好,男女相對平等,當捕快有薪水,雖然不多,足夠養家,捕快的子女也可以讀書考取功名。

洛蜜記得原來的時空,當捕快是賤業捕快在古代屬於「賤業」,並嚴格規定他們的後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們脫離捕快行業,其子孫也必須在三代以後方有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而且捕快是沒有工資的,每年的伙食補貼即「工食銀」不過十兩銀左右,養家糊口自是艱難,於是敲詐勒索便成為一種風氣,他們時常設置種種名目收取好處費,甚至與州縣官吏同流合污,或製造冤假錯案,或對老百姓橫徵暴斂,任意拘捕。

所以,除了對颯風不滿,洛蜜在這裡適應得很好。

她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正在教堂和歐陽志舉行婚禮,她記得很清楚,牧師問:「歐陽志先生你願意娶許麗麗小姐為妻嗎?無論貧窮,疾病,禍福與共嗎?」

她甜蜜蜜的等著歐陽的回答,可等來等去,也沒有聽到歐陽的聲音,再睜開眼,她已經換了一身衣服,大紅的新娘裝,而且,還蒙著蓋頭。

然後,挑開蓋頭的那一刻,她看到的夫君是颯風,一個牙都沒有長齊的孩子,而不是歐陽。

她是颯風的老爹颯縣尉千挑萬選的兒媳婦。

發了一陣懵,她接受了事實。

但凡穿越,是回不去的,這是千古定律。

颯風沒有娘,所以颯老爹覺得給兒子娶一個大媳婦,兒子會受到很好的照顧。

說句真心話,颯老爹對她不錯,這個時空里,她的娘家一貧如洗,颯老爹沒要一錢銀子的嫁妝,還倒貼了一百兩銀子。永嘉的習俗,沒有嫁妝的女子,夫家不喜,倒有些像印度風俗。

颯老爹驚喜的發現,洛蜜骨骼清奇,很適合習武,所以颯老爹讓她跟著颯風一起學武,讀書。

只是我們的洛大小姐有些怕吃苦,她練出來的拳法,招式對,沒力氣,總而言之,對付小毛賊還行,真要有什麼大俠大盜之類的,必敗無疑。

洛大小姐美名其曰,「上等人靠頭腦,下等人靠拳頭。」以後的歲月里,倒也真是驗證了這句話。

颯老爹也就由她去了。

天有不測風雲,去年四月份,颯老爹喝了一壇酒,倒在炕上之後,就再也沒有醒過來。

縣令大人同情颯家,念在颯老爹一生剛正,破案無數,孝滿后就讓洛蜜頂了颯老爹的缺,做了捕快。

終於下班了,交接完畢,洛蜜直奔肉鋪。

不管怎麼說,還是買了肘子。

颯風笑嘻嘻的提著肘子,跟在洛蜜身後,開開心心的回了家。

颯風掏出鑰匙,開了門鎖,半彎著腰笑道:「娘子,請!」

每次這麼說,洛蜜就想找來一塊膠布,粘上他的嘴。

這是一個小院,四間正房,三間廂房,一口井。院里種了幾棵梨樹,已經開始結果子了。

洛蜜找了一些菜籽,四月初的時候,翻了翻土,種了幾畦蔬菜,已經鑽出了小苗。

「颯風,淘米。」

「娘子,我今天能不能不幹活。」

「行啊。」洛蜜淡淡道:「只要你明天別再跟著我。」

颯風撅著嘴,端起瓦盆去淘米。

洛蜜看著他的背影,心情複雜。

颯風人如其名,風姿俊美,且文才武功超群,可以想見,他長大以後,身邊定不乏愛慕的女子。

他們相差五歲,女大五,賽老母,更何況洛蜜的心理年齡遠遠超出她在這裡的實際年齡,所以,她始終無法認同颯風做她的夫君。

或許,颯風再大一點,考取了功名,就會休妻,但願如此。

家裡的柴,都是捕快們輪流來劈的,就算颯老爹去了,這個規矩也沒變。

洛蜜洗好肉,準備好調料,點燃鍋灶,開始燉肉。

火旺,燉了一個小時,肘子已經軟了,香味四溢。

颯風已經洗好碗筷,專等著肘子上桌了。

「娘子,這輩子你可不能變心,要不然我去哪兒吃這麼好吃的飯菜。」颯風討好的站在洛蜜身邊,視線盯在肘子上,守孝期間,不許吃葷腥,他已經一年沒有吃肉了,想這味道都想瘋了。

外邊傳來敲門聲,是不是哪個捕快來蹭飯,自從守孝期滿,蹭飯的捕快數不清,當然,不會兩手空空的來,颯家少爺會趕人的。

颯風有些不高興,好不容易吃燉肘子,還有來打秋風的。

走到門口,隔著門縫向外一看,是衙門裡的縣丞大人。

颯風趕緊開了大門,一拱手,禮貌的問道:「縣丞大人,您有何吩咐?」

「颯風,你們夫妻今日做了什麼吃的?」颯家的小院緊鄰衙門的后宅,估計是聞到香味了。

颯風笑了笑,得意的說道:「我娘子今天燉了一個大肘子。」

縣丞笑道:「颯風,你們只做了一個菜嗎?」

「是啊,我和娘子一個菜足夠了,我們每頓飯都是一菜一湯。」洛蜜犯懶,不想做太多花樣。

縣丞有些為難,一個菜,怎麼辦?

真讓他張不開嘴,縣令大人也真是,他不好來,自己就來得嗎?

「颯風,你能不能把肘子獻給縣令大人,今日縣衙來了貴客,聞見了你們燉肉的味道,所以……」縣丞脹紅了臉,實在不好意思說下去了,反正颯風這小子很聰明,已經明白他的意思了。

颯風驚得張大了嘴巴,縣令大人的貴客是誰啊?太饞了!他還一口沒吃呢?

不曉得娘子今天是不是心情好,竟買了肘子做給他吃,不曾想,還被人惦記上了。

縣令大人對他們夫妻一向很關照,不送,有些說不過去。

縣丞一狠心,掏出一錠銀子,塞到颯風手裡,「颯風,這裡有五兩銀子,你拿著去外邊酒樓多買幾個菜,那肘子,我今天必須得帶走。」

誰會和銀子過不去,亮閃閃的五兩銀子,得買多少個肘子,颯風毫不客氣的揣在懷裡,反正縣令大人會給報銷的,「縣丞大人,那我就不客氣了,您等著,我這就去給您端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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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相公十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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