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你得有信仰(20)

第五節 你得有信仰(20)

傳教不是現代概念中的學者走穴,沒有人會主動請你去授課,更沒有人會待你如上賓,給你好吃好喝外加講課費。你充其量相當於現代社會一個不知名品牌商品的上門推銷員,甚至還不如。

一旦在羅馬帝國境內踏上傳教的旅程,你就要做好飽受白眼和非議的思想準備,甚至隨時要捨棄生命,以身殉教。這可比推銷員危險得多了,畢竟在正常工作範圍內,推銷員是不會被目標消費者殺死的。你要清楚,基督教是大多數帝國居民眼中的異端邪說,基督教宣揚者則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是不受政府和群眾歡迎的傢伙。

當你千辛萬苦來到一個地方公開講述耶穌故事時,若是運氣好,多少會吸納幾個人入教,若是運氣不好,討厭你那些「荒誕」言論的百姓說不定要集體撿石頭子兒砸你,把你砸得眼冒金星。或者他們可能@把你扭送到政府機關,控告你發布異端邪說。然後你可能會被長官下令剝去衣服,用棍棒抽打,再扔到牢房中,加上一種名叫「木狗」的刑具,就是把你的雙腿放到豎著劈開的帶凹槽的一半樹榦里,然後合上另一半樹榦,用釘子釘牢,讓你雙腿無法動彈。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千萬別忘了使用自己的救命稻草--羅馬公民權。因為在羅馬帝國,任何人不能未經審判就囚禁或殺害羅馬公民。

你務必在刑法開始之前就大喊你是羅馬人,否則等到被打得奄奄一息,神志不清的時候你連話都說不出來了,哪裡還有保命的機會?

但這根救命稻草也不是萬能的,因為您老的身份實在特殊,如果趕上某個元首對基督教實行嚴打就糟了,那時候就算你是羅馬公民也難逃一劫。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羅馬帝國可是擁有迫害基督徒的法律依據的。想當年,殘暴的元首「嗜血者」尼祿同志命人在羅馬城偷偷放了一把大火,將陳舊的街區燒得一乾二淨,然後恬不知恥地造謠說是基督徒乾的,對住在羅馬城的基督徒大肆迫害。

你非常不理解,基督教宣揚的教義是那麼地好,羅馬元首幹嘛如此憎恨它呢。我告訴你原因吧:

第一,你的基督教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神,這就意味著自命為神的羅馬元首狗屁不是。你們竟敢否認君主的權威?

第二,你們四處宣傳世界末日即將到來,會弄得人心惶惶,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你們這幫人實在自命清高,絕不參加帝國的任何公共活動,已經和社會主旋律格格不入。

第四,羅馬統治者向來討厭猶太人,他們認為這門宗教是猶太教的分支,猶太人信仰的宗教當然也不受待見。這真是冤枉透頂,因為猶太教徒從來沒把基督教徒當親人,他們也是基督徒的可怕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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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撒們的星空下——如果你生在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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