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情人獨我痴——情感:創作總根於愛(1)..

千古情人獨我痴——情感:創作總根於愛(1)..

千古情人獨我痴——情感:創作總根於愛

給人的第一個衝擊,首在情,而非理。正常審美程序,應是通情達理。我判斷成色,也是情先於理且大於理的。

「藝術品是感染人的工具。」托爾斯泰認為,「在自己心裡喚起曾經一度體驗過的感情,並且在喚起這種感情之後,用動作、線條、色彩、聲音以及言詞所表達的形象來傳達這種感情——這就是藝術活動。」因而,家大都有所感才有所思而後有所作的。所(56書庫,也多是先喚起讀者感情共鳴,進而取得思想共識。

一般讀者,莫不如是。有些人心目中,人物便是其情侶或仇敵。清陳其元《庸閑齋筆記》記敘:「聞某賈人女,明艷工詩,酷嗜《紅樓夢》,致成瘵疾。當綿綴時,父母以是書貽禍,取投諸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殺我寶玉,遂死。」此公因而斥「紅樓」為「**」,「令人目想神遊,而意為之移」。作為讀者,固然不要像「賈人女」,讀《紅樓夢》「走火入魔」;而當作家,則應如曹雪芹,僅憑手中秀筆,左右天下人心,能教讀者如醉如痴,要活要死。

作家不是理性的產物,更非單純理性活動的結果。在藝術天地里,情感乃是先導和決定性因素。有時,面對複雜事物,認識尚未清晰,情感波瀾卻驀然掀起,形象就先活躍起來,結成體系,吸引讀者依據它的蘊涵尋求它的旨意。

諸多論家正是這樣確認情感在中地位與作用的:

「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綴文者情動而辭發,觀文者披文以入情」。(劉勰)「假使把主宰作家的思想認作僅僅是作家理性活動的結果,那就不止抹殺了藝術,而且連藝術的可能性也否定了。如果這樣,要成為作家有什麼困難的呢?誰不會由於喜好、需要或者有利可圖而當上作家呢!只須轉一轉念頭,然後把所思所想填進某種虛構形式,豈不就成了?不行的!從藝術的天性和使命來看,作家不是這樣就可以當得成的!」(別林斯基)

他還指出:「熱情把僅僅由理性獲得的思想轉化為對思想的愛,這種愛充滿了力量與渴望。」「每一篇藝術的作品都應該是熱情的果實,都應該貫穿著熱情。如果沒有熱情,就不能理解是什麼使作家拿起筆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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