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接收交涉紀略工作開始前之準備(4)

東北接收交涉紀略工作開始前之準備(4)

沈成章先生談話……沈曾參加莫斯科中蘇條約會議。9月25日往訪,渠告中蘇條約討論時,吾方首席代表亟求會議成功,於各項細節均未細密研究。

尤其對於外蒙境界線之如何劃分,毫無準備提示意見。蘇聯駐華大使彼得羅夫(Petrov)談話……9月25日熊行營主任天翼宴請彼大使相識后,次日,下午3時往訪,談一時許。

渠告我:「自9月24日起,駐東北蘇軍司令部已發行軍用券,因宋子文院長在蘇討論中蘇條約時,史太林曾提議請中國政府擔任佔領軍軍費,宋拒絕,不得已採取此辦法。至軍用券與法幣比價如何規定,正與我財政部磋商中。」聞此,使我發生疑問,蘇軍是否即時撤退?

設我方一到即可接收,為時不過二三星期,何必發行軍用券?因向外交部查詢。

由外交部將原由備節略送來,大致謂:「本年8月9日,駐蘇傅大使電告云:『據蘇外部面告,蘇軍進入東三省已有三星期,食用糧草,在在需款。現蘇政府飭由在三省之紅軍司令部,發行中國之幣券,式樣與顏色同法幣稍異,其數足敷紅軍三月之需。將來由華方收回,在日本賠款內支付。』等語。當經報奉委座核可,並電傅大使通知蘇外部,將現準備發行數量告知我方。9月1日,本部王部長亦面告蘇大使。9月15日,傅大使電告:蘇政府已派駐華大使彼得羅夫為全權代表,與我政府商訂關於中蘇維持中國境內紅軍費用辦法協定。同日蘇聯大使館參事米克拉金夫斯基〈Miklashevsky〉來部,面交蘇方所擬財政協定草案。簽奉主席派財政部俞部長代表與蘇方商談。」(附件二)如是,既有足敷紅軍三月之需一語,我始覺放心。

同日談話中,彼大使又提及:「按照中蘇條約關於長春鐵路合辦章程,應在條約簽字后一個月內,各派代表三人會同討論,於三個月內呈請兩方政府核定。至長春鐵路各項財產,何種應歸合辦公司所有,亦應同樣各派代表三人討論,在三個月決定呈請兩政府核定。兩委員會均須在重慶舉行,望中國方面照約履行。」又云:「長春鐵路理事長關係政治經濟,責任重大,希望閣下大有成就。」照第〈彼〉末段談話語氣,蘇聯視長春鐵路理事長猶如日本時代之滿鐵總裁。

中國與蘇聯對於東北之一切政治經濟關係,寄託於理事長一人身上。而蘇聯視今後之東北,猶如滿州國以前日人之視東三省,並非一經接收,即可收回東北。

外交特派員蔣經國先生談話……9月30日下午5時,蔣特派員來談:長春鐵路中蘇合辦,為期訂明三十年,但何嘗不可在未到期(色色以前提早收回,視我方之能否善於應付。

至東北工業之今後發展,應從全國工業著眼,不可東北獨立設計。經國兄曾參加中蘇條約會議,推其語氣,似重視今後之中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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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東北接收交涉紀實——以張嘉璈日記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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