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煙霞山月,神仙生活(14)

第二節 煙霞山月,神仙生活(14)

閑話休說,一年以後,羅殊拉的那個神父收到了一個弄得他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包裹。那包裹是一個搖籃。搖籃里有一個三個月大的男嬰、一袋黃金、外加一張紙條。紙條上面只寫著:「1633年10月11日。」問題是,神父怎麼想都想不出「1633年10月11日」的玄機是在哪裡。他唯一所能想起的是:當晚他不在羅殊拉,而是整夜在另外一個村子里忙著幫一個垂死的人作臨終的儀式。

原來當晚跟米桑睡在床上的不是神父,而是三劍客里的阿托士。阿托士當天也剛好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在身,比米桑跟吉第早一個鐘頭到了羅殊拉。就在阿托士到神父家借宿的時候,神父就被召喚到鄰村為那個垂死*的人作臨終的儀式。由於有點路途,神父得立刻上路,把他的房子、晚飯、和床都讓給了阿托士。所以,米桑上床以後用她的美色去迷毀了的,其實不是神父,而是阿托士。

「阿托士夜遇麗人」的后話就是那個一年以後送到神父家裡的搖籃里男嬰。男嬰送到羅殊拉以後的一個星期,阿托士也又到了羅殊拉。那張「1633年10月11日」的紙條,對神父來說是一個不解的謎語,可是阿托士一看就領悟出它的玄機:那個搖籃里的男嬰,就是他夜遇麗人米桑的結晶。阿托士於是要神父把那個男嬰託付給他,這就是由阿托士一手撫養、調教成人的波拉治子爵(VicomtedeBragelonne)。

阿托士為什麼能知道那個男嬰就是他夜遇米桑的結晶呢?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阿托士被米桑「迷毀」了的次日一早,由於他還得趕路,他沒吵醒還在甜夢中的米桑,輕輕地起床批衣,整裝上路。走出了卧室,他看見那僕人也還在睡夢中。她枕在沙發上的臉頰美得足以陪襯她的主人。阿托士走到沙發旁端詳她的美顏,認出了她就是阿拉密推薦給米桑的女僕吉第。於是他領悟了昨晚在床上「迷毀」了他的人就是米桑。

可憐那亡命國外的米桑一直以為神父是她孩子的爹。十年以後,米桑一回到法國,馬上派人到羅殊拉,要接回她的兒子。神父卻說那孩子已經被一個他不認識的男爵給領養帶走了。一直要在過了十年以後,阿托士才帶著波拉治到巴黎讓施華洛夫人——米桑——知道他就是她的兒子,但由於他也有秘密任務在身,要她隱忍,暫時不要認親。①

胡適在現存的日記里用「米桑」或法文「Michon」來稱呼曹誠英的地方不多,但都是關鍵點,也就是在他用障眼法不讓人家知道他和曹誠英見面的時候。比如說:1931年1月7日,當天胡適從北京坐火車到上海去開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的會議。他在當晚的日記說:「聲來接勝之,在渡船上稍談。勝之與她在下關上岸。我們在江口搭車。」②第二天,8日,胡適在日記里提他跟曹誠英見了面,但是用「米桑」的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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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月亮•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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