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一臉殺氣

第174章 一臉殺氣

張青雲和蔣海、覃健從第二輛車子里下來,大家跟著曹方、顧雲、魯智勇等人,往華林集團的會議室里走。

李華林這個時候特意走過來,和各位領導一一握手。

握到張青雲的時候,蔣海介紹說:「老李,這是張書記,你還不認識吧?」

李華林說:「在電視上見過多次了,您好,張書記。」

張青雲說:「您好,李總。」

張青雲看李華林,論年紀也就是五十歲左右,大高個子,估計有一米八零,留著板寸頭,穿了一套黑色的西服,肥頭大耳,肩寬背厚,走路炯炯有神,臉上一臉殺氣,頗有些黑社會老大的派頭。

張青雲就在心裡犯嘀咕,這個老李,難道出身是黑社會。再看他手下的一幫公司高層,個個都是身強體壯,身手矯健,留著小平頭,穿的西服也是黑色的,走路軍人范十足,他們的眼睛都是炯炯有神,這更加深了張青雲的懷疑。

張青雲知道,如今的農村,情況非常複雜,李華林作為一個開煤礦的老闆,如果手下沒有一幫子小兄弟,敢打敢殺,在當地人人懼怕,他要想在短短的幾年內,把自己的生意做得這麼大,附近幾萬畝的耕地都掌握在手中,根本是不可能的。

現在的農民是一盤散沙,你光靠行政命令,讓鄉鎮幹部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動員大家把各人的承包地拿出來,統一搞開發,有些人根本不聽你的,視幹部說的話就像放屁一樣,他們寧願一分錢不要,讓耕地在那裡摞荒,也不會聽從的。

但是,農民就怕黑社會。混黑社會的人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他們把穩了農民的脈搏,就是不團結,膽小怕事,辦事喜歡隨大溜,你威脅一下,到他們家砸幾次玻璃,殺他們幾隻雞,他們就害怕了,讓他們做什麼他們就做什麼。所以現在的農村,基本上是惡人當道,誰壞,誰狠,誰沒有人敢惹,你就可以出來當村長、村支書。鄉鎮幹部也知道,用老實人什麼事情也辦不成,還是這些流氓、黑社會管用。

張青雲剛到清溪縣,對李華林的情況不甚了解,從曹方和李華林說話的表情來看,張青雲判斷,曹方和李華林是有私交的,這些大老闆,都是人精,有錢了,不管原來的錢來路多麼不正,他們現在所從事的行業,都是非常陽光的。他們要把自己的錢漂白,還要重新樹立自己的社會形象,所以,捐款,修路,為當地老百姓做些好事情,博取社會的讚譽。他們更喜歡的做法是用自己積累的金錢,結識各級官員,讓他們做自己的保護傘。同時,他們也希望,自己在社會上能夠贏得高層領導的信任,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身份,有時候就成了他們的護身符。

此時的張青雲,對李華林還是一無所知,而李華林,這一段已經開始研究張青雲了。

李華林早年是軍人出身,在部隊當過偵察兵,有一身的好功夫。但是,他是農村戶口,由於個性倔強,在部隊得罪了連長,當兵三年,沒有撈到提拔的機會,於是就退伍回鄉。他畢竟出去當了幾年兵,有了見識,對回家務農就沒有了興趣,於是,就到了清溪縣的一個姓勞的老闆的煤礦,為勞老闆當了貼身保鏢。

這幾年保鏢的經歷,也讓他熟悉了挖煤這個行業。那是八十年代中期,清溪縣鼓勵大大小小的私人煤礦開採,全縣幾百個礦井,絕大部分沒有合法的手續,有的地方,只要你發現地下有煤,找幾個人,就開始挖礦了,什麼安全措施、合法手續,誰管那個。挖一天算一天,只要挖出煤,就能發財。

為了爭奪礦山,各幫勢力之間紛爭不斷,有礦的老闆紛紛組建屬於自己的武裝,有的還到黑市上購買槍支彈藥。衝鋒槍、手榴彈,那個年頭在清溪縣這些黑幫手裡不稀罕,基本上大一點的黑幫,都有幾十號甚至上百號兄弟,手槍、獵槍、衝鋒槍、手榴彈,他們都有。

一旦發生黑幫之間的火拚,那真是槍林彈雨,精彩程度絕對不輸香港警匪片里的鏡頭。

李華林由於身強體壯,敢打敢拼,深得勞老闆的信任,為勞老闆的事業發展壯大立下了汗馬功勞,被勞老闆任命為公司的副總。公司在最高峰的時候,勞老闆控制了清溪縣二十多家小煤礦,身家在九十年代初已經上億了。

勞老闆掙了不少錢,也得罪了不少人,他的仇家就雇傭殺手,跟蹤了他很長時間,研究他的生活規律,準備伺機殺死他。

勞老闆這個人,自從發了財后,在縣城裡公開養了三個小老婆,加上他的原配,在縣城裡,他一共有四處宅院,每個小老婆一棟別墅。

他的原配是個老實巴交的鄉下婦女,知道自己的老公在外面養了幾房女人,經常不回家,也毫無辦法。她知道,自己年老色衰了,對老公已經沒有任何吸引力了,現在他有的是錢,那些女人都是想著他的錢的,願意跟他,誰也沒辦法。

殺手跟蹤了幾個月,發現他到一個叫小月的小老婆那裡的時候比較多,幾乎每個星期都會在小月住的別墅里過夜,雖然帶的有兩個保鏢隨時跟著,但是到了晚上,保鏢睡在一樓,勞老闆和小月兩個人睡在二樓的套間里。

小月才十八歲,原來是鄰縣山南縣的一所中學的學生,因為長相漂亮,十六歲時被當地的流氓發現,就綁架到清溪縣的一家賓館藏起來,逼迫她賣處。

勞老闆一向喜歡黃花少女,經常讓手下人聯繫哪裡有處女。因為他出手大方,一次可以給出幾千元的價格,所以,有了好的貨源,黑社會都會和他聯繫。

勞老闆聽說有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長相漂亮,發育很好,就心動了,許諾對方五千元酬金。

就這樣,對方把小月送到勞老闆租住的賓館里,勞老闆一看,果然是可人,非常滿意,這一夜,勞老闆就把小月糟蹋了。他一看,小月果然是處女,就和對方談判,說願意出十萬塊錢,買小月的自由。條件是小月答應從此以後給他當小老婆。他每個月給小月一萬塊零花錢,買一棟別墅送給小月。

事已至此,小月只好答應了,從此,就被勞老闆包養了兩年多。小月不得隨便外出,和家人也不得隨便聯繫。勞老闆給小月許諾,她如果肯生下一個兒子或者女兒,馬上就給她五百萬。

小月也動心了,伺候得勞老闆更賣力了,也確實懷了身孕,已經兩個多月了,準備明年生一個孩子。

這個時候,殺手出現了。

這個殺手是一個和勞老闆發生過節的煤老闆花大價錢從外地聘請的。勞老闆當年為了爭奪對方的煤礦,曾經派自己的一幫弟兄把對方打成重傷,肋骨都斷了三根。最後,煤礦還是被勞老闆霸佔了,對方此後退出了清溪縣的煤礦市場,在外地跑別的生意,也發了大財。有了錢后,就開始謀划除掉勞老闆,出自己心中的一口惡氣。於是,出價一百萬,找了一個職業殺手,準備幹掉勞老闆一家。只是後來發現勞老闆基本上不回家睡覺,所以勞老闆的老婆、孩子才躲過這一劫。

殺手研究透勞老闆的生活規律后,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發現勞老闆和小月在二樓的房間里休息后,凌晨兩點左右,利用滑梯,進入他們家二樓的陽台,然後把門鎖撥開后,悄悄進了屋子,勞老闆和小月根本沒有來得及叫一聲,在睡夢中就被殺手用鋼絲勒住了脖子,很快就一命嗚呼了。

殺手從容地把現場收拾乾淨,原路返回,從此就人間蒸發了。

第二天天明,兩個保鏢發現不對勁,樓上沒有什麼動靜,於是上樓,才發現勞老闆和小月被殺。

這個消息當時轟動了整個縣城,縣公安局連忙派大批警察封鎖了現場。案情重大,層層彙報,最後省公安廳、東州市公安局的刑偵專家都來到了現場。由於殺手有豐富的反偵察經驗,所以,歷經多個專家勘驗現場,能夠找到的有價值破案線索,還是非常有限。

案子的偵破進入了僵局,當時,由於縣公安局辦案經費緊張,每天上百人的警察隊伍,投入到這個案子上,時間一長,公安局就撐不住了,要求家屬擔負一些辦案經費,否則無法破案了。

當時,李華林臨危受命,擔任勞老闆公司的負責人,勞老闆的妻子經過和李華林商量后,決定給公安局提供辦案經費十萬元。負責辦案的縣公安局領導一看,油水來了,此後就利用各種名目向勞家要錢,但凡有線索到外地調查,十幾個人的辦案小組,飛機票、火車票、打的費,吃飯住宿,各種費用都是由勞家出錢。

就這樣,東奔西跑,不到一年的時間,勞家光錢就出了兩百多萬,案子最終也沒有破掉,成了久懸不決的無頭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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