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另半個俊傑

第三十二章:另半個俊傑

還有一半是俊傑他兄弟犯賤。別問她為什麼是兄弟,押韻,押韻懂不懂?

額頭一層汗,後背一層汗,手心裡一層汗。段明月轉臉,對著平頭男笑:「你好,許總經理。」

平頭男有一雙狐狸眼,狹長有神,瞧著就是精明的人。他未握段明月晾在半空的手,反而是似笑非笑的看向介紹人陶麗:「陶主編,您這是急著開工?把人都給我帶過來了?」

陶麗賠笑:「許總又開玩笑,這事兒哪兒輪得到我說什麼?貴公司不是有意讓小月參與嘛,她今天正好過來,我就讓她過來見一見。對了,這是和許總一起來的秦律師,近來頗有人氣的年輕律師呢!」

段明月見到許之南眼梢很淺微的一夾,眸光在陶麗笑得咧到耳根的臉上輕掃過去。她被陶麗一推,手撐到桌面上,不小心碰到了準備站起來的秦時擱在桌沿邊上的小指指尖。短暫的接觸,如荊棘一碰便退。可還是嘗到了那似麻似痛的觸覺。段明月拖著酸麻的膝蓋往後退,腳尖點在椅子和地面那一小塊三角區上,繼續笑,把手伸過去。

不知道為什麼,腦海里響起他說的那句:再度出現,態度自然無疑確如初次相見。就怎麼也說不出那一句,你好,秦律師。

以為斬斷所有聯繫就能夠將再見變成再也不見,卻想不到近十年不碰面的兩個人,近來頻繁相見似轉個圈也會撞上。

十六歲的段明月對著秦時會大腦當機,語言行為功能統統失靈,偏離正常軌道。十年之後,她能夠表面裝得淡定自若,視其如最普通的陌生人,而病入膏肓的餘毒難清,許多話語和行為仍舊會於她原先設定差距頗大。

譬如她原是隨陶麗來跟許之南談解除合約,最後卻成了當著陶麗的面和許之南握手,預祝彼此合作愉快。

簡直,Shit!!!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會隨他們一起去晚餐?!

晚什麼餐?她不餓!見到某人味覺都暫請罷工,吃什麼吃!!!

對著車玻璃吐出一口氣,瞧玻璃層上起了水汽,把疊著她腦袋影子的臉模糊,段明月手握手,十指相扣,握成拳。

陶麗沒開車去上班,許之南主動邀請她上了他那輛只有兩個座位的騷包敞篷車,段明月沒辦法,只能隨秦時上車。

他一路沉默,她更無話可說。下意識到包里去摸手機,才想起來下午被顧小白連累,早已壽終正寢。明月無奈,手放在包里不動,指尖摩擦已起毛的相冊邊緣。

秦時眼梢收進她無意識的小動作,唇角輕抿成線。單手控制方向盤,從車子收納盒裡拿出一隻袋子,輕丟到段明月膝上。

「瞿警官聯絡不上你,讓我帶過來。」

假鈔的事件純靠歐陽一力壓下,超市裡的小偷早已不見蹤影,歐陽再怎麼有本事也沒辦法將她被盜走的項鏈找回來。明月本是不抱希望的,雖說那對她很重要。

「真是我的項鏈!」

喜難自禁,她低呼一聲,拆開袋子拿了出來。項鏈是純銀的S環扣型鏈身,底下墜了兩枚拇指大小的雞心。同一色的銀白,墜子是可打開的。

她指尖按在細如髮絲的按鈕上,笑意立減,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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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戀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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